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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孝”生成的观念体系
“孝”的最初含义是子女对父母的尊奉、顺从,但随着其影响的深入,逐渐构成了一套从家庭内部扩张到社区、国家的观念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层面:
一是家族层面的观念。如前所述,在宗法家族制度中,“孝—悌—贞—顺”是四大准则,指向父子、兄弟、夫妻、婆媳四种关系,讲究子孝、弟悌、妻贞、妇顺。但这四种关系并不是单向度的,如果是绝对的单向度,势必会引起另一方的不满和反抗,和谐的关系就难以维系,所以中国古代在确立这四大准则的时候,采取的是有限度的双向度,即在保证四大准则的前提下,确定了“子孝(妇顺)———父(母)慈、弟悌———兄友、妻贞———夫义(忠诚)”的双向维度。如《礼记·礼运》中所说:“何为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唯有如此,才能做到有限度的平等和维系家族内部的团结。
二是社区(社会)层面的观念。每个人都是社会网络中的个体,家庭是每个个体活动的第一空间,在家庭生活中形成的观念、行为必然会延伸到更大的社区空间。虽然在家庭中和在社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性质不同(前者有血缘或亲戚关系),但从社会结构看本质是相同的。“父—子”关系即“长—幼”(上下辈)关系,在家庭生活中形成的“父慈子孝”,延伸到社区就自然而然形成了“尊老爱幼”的观念和行为。同样,“兄友弟悌”强调平辈人之间的相互友爱、关心,延伸到社区体现为邻居和睦、朋友有信的观念和行为。
三是国家层面的观念。“孝”原本是一种道德原则,是处理家族中长辈和儿女间关系的准则。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演变,“孝”被统治者利用来为治理国家服务,由道德范畴扩展到了政治范畴,即君仁臣忠、忠君爱国。正如《左传》所说:“孝,礼之始也。”“孝”成为了国家礼制的立足点。《论语》记载:“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即认为能够孝顺父母、尊重兄长的人,而冒犯上级长辈,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会冒犯上级长辈的人,而喜欢造反的人更是没有。君子专心致力于推广仁孝这些根本,只要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尊重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
四是修身层面的观念。中国古人的人生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孝经》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也即事亲、忠君最终归结到个人的修身养性、人格塑造,故《礼记》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是根本,而修身的根基在于“孝”,即人最基本的道德修养。假若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他对其他人大概就很难有良善、仁慈之心。一个讲德行的人,必然会孝敬父母。“孝”是一种应尽的义务,也是衡量一个人良心、品德的重要标准。《文昌帝君元旦劝孝文》认为,一个人如果没有孝道的基础,不论做怎样的事业,都不会成就真正的功业;一个人如果没有孝道为基础,他所说的话所讲的道理都不会有根基,也不会被人信服。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孝道,即使功盖天下,终究其所谓的成就并非从性德中流出,所以必定会做虚伪之事,欺诈国家和人民,最终辜负违背人伦之根本而身败名裂。一个人要有“宽容”之心,首先必须是从对家人的宽容开始;一个人要懂得感恩,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首先始于对父母的感恩。这些都离不开“孝”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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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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