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歌剧《白毛女》的题材来源于1940年代流传于晋察冀边区的民间传说——“白毛仙姑”,这一民间传说与历史上的毛人、毛仙、秦宫女、仙姑、烈女等不同历史时期的毛女形象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为中国两千多年毛女神话谱系的现代演绎。与此同时,至“白毛仙姑”这一阶段,毛女叙事发生了重要的“革命”,使得毛女神话谱系内部呈现出断裂与延续并存的矛盾状态,这也成为考察歌剧《白毛女》文本生成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白毛女》;神话谱系;文化延续;文本
据目前出版的资料显示,歌剧《白毛女》文本创作的题材来源于1940年代流传于晋察冀边区的民间传说———“白毛仙姑”。歌剧《白毛女》一经上演,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并相继改编为同名电影(1950)、京剧(1958)、芭蕾舞剧(1965)、样板戏电影(1972),以及各种数量不等的地方戏曲形式。可以说,歌剧《白毛女》的文本生产引发了一系列的链条效应,这成为中国文艺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现象。
关于“白毛女现象”及其背后运行的生产机制,孟悦视为“非政治性因素”的胜利,李杨以“政治革命/文化革命”的冲突窥探其文本生产。借鉴这些思路,本文回到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从文本的本土演变考察歌剧《白毛女》的叙事源流,即在“白毛仙姑”所归属的毛女神话谱系之中,探究歌剧《白毛女》文本生成的历史可能性,进而窥探其文本生产的重要意义。
一
我们先看两个相隔两千多年的毛女故事。一个是关于毛女的最早记录,始见于西汉刘向的《列仙传·毛女》:
毛女者,字玉姜,在华阴山中,猎师世世见之。形体生毛,自言秦始皇宫人也。秦坏。流亡入山避难,遇道士谷春,教食松叶,遂不饥寒,身轻如飞,百七十余年。所止岩中,有鼓琴声云:“婉娈玉姜,与时遁逸。真人授方,餐松秀实。因败获成,延命深吉。得意岩岫,寄欢琴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玉姜”的秦宫女,因为秦朝灭亡,为了躲避战祸,于是躲入华阴山,道士谷春教她食松叶之法,故事的结局是毛女玉姜全身长毛,身轻如飞,活了一百七十多岁。
第二个故事是歌剧《白毛女》的执笔者贺敬之关于文本故事来源的追溯:正值十五,区干部到村里召开村民大会,结果村民们都去奶奶庙里祭祀“白毛仙姑”而没有人来开会。于是,区干部带人前往奶奶庙捉鬼,才发现是个苦大仇深的女人,女人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九年前(抗战尚未爆发,八路军未到此以前),村中有一恶霸地主,平时欺压佃户,骄奢淫逸,无恶不作。某一老佃农,有一十七八岁之孤女,聪明美丽,被地主看上了,乃藉讨租为名,阴谋逼死老农,抢走该女。该女到了地主家被地主奸污,身怀有孕。地主满足了一时的淫欲之后,厌弃了她,续娶新人。在筹办婚事时,阴谋害死该女。有一善心的老妈子得知此信,乃于深夜中把她放走。她逃出地主家后,茫茫世界,不知何往,后来找了一个山洞便住了下来,生下了小孩。她背负着仇恨、辛酸,在山洞里生活了几年。由于在山洞中少吃没穿,不见阳光,不吃盐,全身发白。因为去偷奶奶庙里的供献,被村人信为“白毛仙姑”,奉以供献,而她也就藉此以度日。关于抗战爆发、八路军来到、“世道”改变等,她做梦也没有想到。
贺敬之在《〈白毛女〉的创作与演出》一文中,简要记载了作为歌剧《白毛女》故事来源的民间传说———“白毛仙姑”,这也成为后世同名电影、京剧、芭蕾舞剧、样板戏电影以及各种地方戏曲等不同文艺形式的主要情节依据。《白毛女》文本的情节如下:佃户杨白劳因还不起地主黄世仁的债务,被逼将亲生闺女喜儿抵债,于是大年初一喝卤水自杀,喜儿也被抢入黄家当丫头,后遭到黄世仁的凌辱,身怀有孕。地主要“续娶新人”,企图谋害喜儿,喜儿得到地主家另一年长女佣人的帮助而逃出黄家,但无处可逃,于是躲入深山,长年靠奶奶庙里的贡品艰难度日,后在八路军和抗日民主政府的帮助下,才重获解救,走出深山,回到村里,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这两个关于毛女故事的想象,反映了相隔二千多年的不同社会群体的审美期待,由此呈现出毛女传说的断裂性。第一种历史想象的毛女为形体生毛的神仙,身分本为秦宫女,属于社会地位较为低下的小人物,由人而得道成仙。由此,反映了秦汉时期道教草创时的分散与庞杂,神圣世界与凡俗世界的距离仿佛也只是一步之遥,差距并没有那么大。第二种历史想象的毛女为身发皆白的人/鬼,身分本为佃农的女儿,也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因不吃盐、不见阳光,全身发白变为“鬼”,经中国共产党的解救才由鬼又变成了人。
由此,毛女身分从一个秦宫女变为佃农的女儿,故事结局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从经由真人点化而得道成仙,变为强大外力介入而获得解救,可以说,毛女传说在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发生了断裂。但是,对同一毛女的两种不同想象,我们至少会发现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人物的双重性身分,对苦难的逃避与被拯救的渴望。事实上,这种共同性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共存于毛女神话系统的谱系之中。
要考察“白毛仙姑”这一民间传说的叙事结构,我们有必要对“毛女”神话做一番简要的追溯,惟其如此,才能够在毛女神话谱系演化的过程中,发现毛女叙事嬗变的内在逻辑,这也是考察歌剧《白毛女》文本生产的重要依据。
二
毛女神话最早可以追溯至《山海经》关于“毛人”的记载:“有毛民之国,依姓,食黍,使四鸟。禹生均国,均国生役采,役采生修鞈,修鞈杀绰人,帝念之,潜为之国,是此毛民。”“毛民之国”,“为人身生毛”。后郭璞对其作注曰:“今去临海郡东南二千里,有毛人在大海州岛上,为人短小,面体尽有毛,如猪能,穴居,无衣服。晋永嘉四年,吴郡司盐都尉戴逢在海边得一船,上有男女四人,状皆如此。言语不通,送诣丞相府,未至,道死,唯有一人在。上赐之妇,生子,出入市井,渐晓人语,自说其所在是毛民也。”由此观之:与后世“白毛仙姑”丰富的情节相比,《山海经》只是简单地记录了周身长满毛发的毛人怪,至于羽化成仙、食松叶等均未提及。毛人如何转变为毛女,在当时如何传播,我们现在已无从考察。几千年来,除了民间对“山魈”的恐怖外形的共同想象之外,毛女还是秦宫女玉姜(或玉美)、鱼氏姐妹、仙姑、烈女的表率,这些形象序列则鲜为人知。
最早关于毛女为神仙的记载是《列仙传·毛女》。从语源学上分析,“仙”字关涉长生不死、隐逸山林、舞蹈三重含义,《说文解字》曰:“仙,长生仙去。”段玉裁注曰:“《释名》曰:‘老而不死曰仙。仙,迁也,迁入山也,故其制字人旁作山也。’”段注又引《小雅》:“娄舞仙仙”,谓“仙仙,舞袖飞扬之意。”其“长生”与“山林”这两层意思往往合二为一,与后世道教旨趣相通。作为道教的第一部仙传,《列仙传》记录了上古及三代、秦、汉间的七十二位神仙之事,一般被认为是刘向所作,魏晋时期流传最盛。其中,所收录的人物多半是会数术的贤士、隐者、手工业者等处于较低社会阶层的小人物,如赤松子(雨师)、东方朔(书师)、阴生(乞儿)、任光(卖丹)、葛由(手工艺人)、安期先生(卖药者),在这些人物中,只有六位是女仙,毛女便是其中的一位(其余五位是江妃二女、钩翼夫人、女丸和弄玉)。道教的神仙有两个来源:一类是修成的,即由人而仙;一类是降生的,即由神而仙。刘向的“毛女”即是充满了隐逸色彩的“人仙”,因秦时动乱而隐逸山林,经由道士谷春教食松叶之法而长生不死。
比《列仙传·毛女》稍后的记载,是东晋葛洪的《抱朴子·仙药》。身为“人仙”的毛女经过了自我修行的阶段,又回到了凡俗之境:
汉成帝时,猎者于终南山中见一人。无衣服,身生黑毛,猎人见之,欲逐取之。而其人逾坑越谷,有如飞腾,不可逮及。于是乃密伺候其所在,合围得之,定是妇人。问之,言:“我本是秦之宫人也。闻关东贼至,秦王出降,宫室烧燔,惊走入山。饥无所食,垂当饿死。有一老翁,教我食松叶松实,当时苦涩,后稍便之,遂使不饥不渴,冬不寒,夏不热。”计此女定是秦王子婴宫人。至成帝之世,二百许岁。乃将归,以谷食之。初时闻谷臭,呕吐。累日乃安,如是二年许,身毛乃脱落,转老而死。向使不为人所得,便成仙人矣。
在这一段中,《抱朴子·仙药》所叙述的故事,基本与《列仙传·毛女》模式相差无几,只是《列仙传》中的“道士谷春”改为无名的“老翁”,所食之物也不单单是松叶,而加上了“松实”。毛女身上的毛发颜色也更具体、更明晰(“身生黑毛”)。但是,至于《抱朴子》记载的“此女”是否为“毛女玉姜”,葛洪并没有明确地加以定性。从后世记载的文献数据来看,葛洪并没有采用刘向的说法,如“《神仙传》,毛女,字正美,华山,形体生毛,自言秦时宫人。”“毛女,字玉真,见《神仙传》。”这说明葛洪的《神仙传》有毛女的正式记载,但已亡佚,今已无从考察。
由此,《列仙传》与《抱朴子》这两则关于毛女的记载,一则由人而仙,一则由人而仙之后又重返世俗人间,毛女传说在不断神圣化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个世俗化的过程,在后世文献记载中,毛女故事的传播路径由此延伸与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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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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