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诉诸于“人民性”的田野实践
民间文艺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体现人民性?在唯物史观中,人民主体性只有通过人民的艺术行为和活动才能实现,只有通过人民自己的创造性艺术表现才能得以落实和确证。在马克思看来,这就是“自我实现”。人民有自己文艺和富有民族及地域特色的审美情趣,他们的文艺是自给自足的,洋溢着历史积淀的永久魅力。作为民间文艺工作者,深入民间,向民间学习,经历和感受当地的民间文艺传统,理解当地人对自己文艺传统的理解,这是民间文艺工作者“深扎”的基本要求和专业特质。
民间文艺工作者如何才能发掘、整理出无愧于新时代的精品力作?关键在于能否真正潜心于民间生活,把握当地人生活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差异性,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当地生活梗概的掠影,不能将学者自己的观点、立场强加给当地人。如何向人民学习?2016年,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才能够确立哲学社会科学的正确方向。”在学术的层面,也同样要以人民为中心。民间有自己的文艺,也有自己的学术,只不过民间的学术话语不符合学院派的学术标准而已。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学术路径就是把当地人推向言说的前台,让民间文艺人才进入到自己的学术语境当中,而不是替他们说话。这才是在学术领域尊重并实现人民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以往当地人只是资料的提供者而完全剥夺了其学术言说和书写权力的局面。
以往一直倡导民间文艺工作者参与观察,以深度访谈的形式了解民间和民间文艺。这种田野动机依旧是为了满足民间文艺工作者个人的学术意图,即便有对话,那也是单向度的。民间文艺工作者以所谓的学者和专家自居,主体意识极端强烈,面对田野,居高临下,远远偏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如此境况,显然难以真正做到向人民学习和理解民间。适当的心态和学术指向,就是将当地人民视为平等、合作的学术伙伴,并给予他们应有的创作或学术的署名权。民间文艺工作者在田野创作和书写的过程中,应建立与当地人合作的工作机制,生产出交流的、平等的、共享的田野产品。同时,方可避免对当地生活的误读和误写,并使当地生活得到更为生动、更为贴切的表达。当地人对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思想和体验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也只有他们才能把当地的文艺传统和表演行为说清楚。与其民间文艺工作者替他们说,不如腾出足够的空间让他们自己说。
长期以来,民间文艺工作者深入民间的目的在于为了自己的创作或学术,这本无可厚非。但这种以“我”为中心的田野操作伴随无以消弭的困境。因为无论如何深入,民间文艺工作者与民间的距离是巨大的,巨大到不可逾越。正是在迷茫的田野环境中,反而导致他们极易陷入自以为是的泥潭,以自己的理解强加给当地人。这源自于他们秉承的专业能力的身分自豪感,固执地以为唯自己才有资格从事文艺创作和学术研究。习近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的人民是伟大的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人民依靠自己的勤劳、勇敢、智慧,开创了民族和睦共处的美好家园,培育了历久弥新的优秀文化。”对人民创造力的礼赞当然也包含文艺创作和学术能力,或者说,人民主体性贯穿一切既有的领域。当地人民之所以被挡在文艺和学术屏障之外,是因为他们的话语表达不符合学院派制定的规范。其实,所谓的“学术”和“理论”只是学者标榜的话语形式,意旨在划清生活话语和学术话语分界线。习近平强调“人民当家作主”,不只是解决人民的温饱、改善民生的命题,而是触及到寻求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人民利益”既是物质的,也是思想的和学术的,延伸至话语权益保障的田野作业的核心问题。
践行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的有关文艺的重要论述,不只是文艺要表达人民,反映人民的诉求和愿望,也要把人民推向艺术创作的舞台。“人民的文艺”也即人民创作的文艺,而不仅指称人民艺术家的文艺。其实,人民不仅是文艺作品的评判者、接受者及享用者,也不只是文艺讴歌的对象,还是文艺的创作者和研究者。如此这般,才是理解到位的民间文艺的人民本体论。
(本文发表于《民族文学研究》2018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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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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