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学会优势,深度参与国际与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年来,我会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民俗学学科优势,为社会发展和政府服务建言献策。
2014年11月28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中国民俗学会竞选成功,进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新成立的“审查机构”,在此后2015—2017三年间,全面参与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实践名册及国际援助四类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入选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审查机构,说明中国民俗学会作为国家一级学会能够在国际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审查工作,学会专门组建了专业的工作团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我会审查团队在三年审查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我国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自2015年之后的三年中,我会连续三届组团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常会,并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NGO论坛”,我会学者还在NGO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就中国的非遗保护、非遗理论等问题与国际学界进行充分交流。
近年来,我会的非遗审查团队,还承担了我国已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项目的履约报告撰写辅导等工作,对于各个项目保护工作履约报告的资料搜集、报告撰写、英文翻译等全方位予以介入,为保证我国向教科文组织非遗公约秘书处提交的履约报告的水平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学术支持。
在过去的四年中,我会主要领导和部分会员,还参与了我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的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等方面的工作,个别学者还参与了申报文本的讨论和撰写工作,参与了申报片的摄制、编辑和后期制作等工作,为推荐工作提供了极其专业的学术支持。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会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之中,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里,都有我会学者深度予以介入,特别是对于非遗保护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工作的反思等方面,部分会员的研究具有较大影响。
在国家和各级政府非遗调查、培训、评审、保护等工作中,我会会员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各级专家委员会中,都活跃着我会会员的身影。
三、加大国际学术交流力度,建立制度化交流机制,在国际民俗学学科领域中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会在国际学术交流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这与我会会员组成结构的变化有关。一批经过民俗学专业知识训练、具有良好外语水平和国际学术视野的新生力量的成长,是保证学会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的前提。
最近十多年,中美日三国民俗学会互派代表参加学术年会、联合培养青年学者、合作组织学术会议,展开了多项活动。其中,中日两国民俗学会2011年签署了两会合作协议,从制度层面上建立了两会的合作机制;我会与美国民俗学会联合举办的每年一届在中国和美国轮流主办的“中美非遗物质文化遗产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实践国际研讨会暨暑期学校”等,都富有成效。
长期以来,虽然民俗学是一门在理论和方法上国际化和跨文化属性很强的学科,但除去一些区域性的国际学术组织,本学科一直缺少一个世界性的学术团体。随着国际学术交流日益加强,特别是与民俗学关系密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影响日益扩大,建立国际学术联合体成为推进民俗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促进非遗保护等世界性社会文化现象的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在我会会长、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主席朝戈金的倡导下,我会联合美国民俗学会、日本民俗学会于2017年共同成立了“国际民俗学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olklore Societies,简称IFFS)。该联合会的目标是吸引更多国家的民俗学团体、专业机构的参与,促进世界民俗学的全面化和体系化发展。罗仪德(Tim Lloyd)担任临时会长,安德明、桑山敬己担任临时副会长。联合会将在后续的工作中筹备成员大会并正式选举并产生新的领导机构。
我会的二级研究机构也十分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中国香文化研究中心与日本志野流香道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香文化的学术研究、中日香文化界的互访等领域开展了颇有成效的合作。中国乡愁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也与俄罗斯联邦文化部主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俄罗斯民间创作之家”、俄罗斯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我会的国际交流活动和国际暑期学校的举办,得到了内蒙古师范大学、海拉尔学院、浙江省嘉兴市文化局、常州市民俗学学会等高校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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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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