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鲍曼的表演理论,反思并改变了民俗学研究的眼光与方向,推动了民俗学的研究范式从以“民间文学文本”为中心,向着以“表演性日常交流实践方式”为中心转变。中国民俗学近几十年来的转型发展,在关注“日常交流实践方式”的方向上,有诸多与表演理论不谋而合的表现,这主要不是因为受到了表演理论的影响,而是在研究中国社会生活的过程中,不断进行学术反思与创新的结果。这种情况说明,中国民俗学的主体性既取决于它与本国社会发展进程血肉相连的关系,也会在与各国民俗学进行对话式的交流中得以体现。
关键词:表演理论;日常交流实践;村落;民俗志;中国民俗学派
自1972年理查德·鲍曼(Bauman,R.)《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发表以来,美国民俗学表演理论不仅对欧美,而且对整个国际民俗学和其他多个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中国民俗学界在1980年代中期就有学者开始译介这一理论,此后随着中美两国民俗学界交流的加强,又不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更为完整的翻译和研究,也出现了一些尝试运用这一理论来研究中国事实的成果。但是,如何以自己的理论、经验来与表演理论进行对话,这方面的讨论却几乎不见。本文拟补足这一缺憾。
关于中国民俗学受表演理论影响的情况,杨利慧已在2011年做出过评述,她指出:“表演理论的传播和发展与中国新时期的社会文化背景密切相关,与本土民俗学发展的内在需求相适应,并与其他诸多理论思潮一道,共同推动了中国民俗学研究范式在当代的转型。”即认为表演理论已经成为中国民俗学研究中最为重要的理论视角之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笔者在这一判断的启发下,认为有必要深入讨论以下三方面的重要问题:一,表演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只从“文本”与“语境”关系来说明这一思想是否准确?二,近几十年来,中国民俗学在理论反思与研究范式转型上是否有与表演理论思想相近的表现?三,中国民俗学应该如何与表演理论对话,合理借鉴与创造性地发挥这个理论?
一、走向日常交流实践:表演理论的核心思想
要准确理解表演理论,就要了解美国民俗学的历史。20世纪前半期,同芬兰、前苏联等国家的民俗学一样,美国的民俗学研究也是以神话、传说、故事等经典民间文学文类的“文本”为中心,将口头传统看作是靠文本来进行文化传承与传播的现象,因而对这些文本进行大量的收集、分类和解读的研究。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民俗学开始对这种研究观念和研究方式进行反思。鲍曼在《口头传统研究中的表演民族志》一文中指出,口头传统实际上是存在于人们的行为当中,根植于社会和文化的生活,文本只是对深度情境中人类行为的单薄的、部分的记录而已;口头传统的形式、功能和意义,都无法通过这些静止的与现实相剥离的文本而获得完全的理解。正如中国的俗语所言:“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人们在日常交流中所顾及的是与什么人交流,达到什么交流目的和怎样实现交流目的等问题,而不是首先考虑要使用哪些“文本”。记录和分析文本,只是研究者的爱好。根据这种反思,为了突破这种以“文本为中心”(text-centered)的口头传统研究方式,鲍曼在借鉴语言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尤其是交流民族志的基础上,与丹·本·阿莫斯、罗杰·亚伯拉罕等同仁一道,提出并建构了一种“以表演为中心”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后来为美国民俗学赢得极大声誉的表演理论。
表演理论具有推进民俗学学术转型的意义,而不只是提出了关于民间文学表演性的分析框架。正像鲍曼本人所说的,“依据被抽象出来的产生于交流过程的文本,来探究那些以口头交流的本质为主要社会属性的现象,无疑是一种退步”,因此才提出了“表演在本质上可被视为和界定为一种交流的方式”的新思想。从学术的社会学渊源来看,表演理论还是一种试图理解社会的方法,是为了解答社会何以达成的问题。鲍曼明确地说明过,这是力图探讨更大范围内的理论问题,也就是社会是如何通过话语来建构的以及话语系统是如何社会性地被建构的。安德明也指出,鲍曼有着更高的学术追求,他之所以关注表演,是为了解答人类社会何以达成的问题,也就是人们如何使用交流资源来建构社会的。这种对社会生活的关心贯穿于他的研究中,也是他思考的出发点。他所建构的以表演为中心的概念、方法等都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
因此,就其实际的影响来说,表演理论的主要贡献并不在于提出文本和语境相结合的研究主张,也不是从文本研究走向语境语境,而是试图通过视角的改变来纠正民俗学者以往对民俗现象的过于扁平的看法。正如安德明、杨利慧所言:“表演理论为民俗学和语言人类学界有关口头艺术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也极大地深化了这两个学科中逐渐形成的从表演的视角理解口头艺术的认识。因此一些学者把表演理论的出现称之为一场方法论上的革命。”
鲍曼在1977年出版的《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一书中,曾明确指出表演在本质上可以被视为和界定为一种交流的方式,是一种口头语言的交流模式。后来,在谈到表演的观念与特征时,他再次强调表演是一种交流方式,而且是在审美上显著的、被升华的交流模式,他还敏锐地指出了表演者与观众的交流关系与责任,“表演使表演者在交流上负有责任,也赋予观众对表演者的相关技巧以及表演完成的有效性进行品评的责任”。他将表演理解为一种元交流的框架,“其本质在于表演者对观众承担着展示交流能力的责任,它突出了艺术交流进行的方式,而不仅仅是它所指称的内容”。这种“以表演为中心”的方法的核心在于,“它不再把口头传统仅仅视为文本性的对象(textual objects),而是将口头传统视为一种特殊的交流行为模式的展示,是实践社会生活的资源”。
从鲍曼一系列的著述中可以看出,表演理论的提出,并不只是通过“表演”“自反性”“新生性”等一系列概念而去认识口头传统的一些文化特征,而是从口头传统作为交流实践方式的本质认知上来确立民俗学研究的新方向,即从原来的对抽离于生活中交往行为的文学文本的研究,走向对日常交流实践方式的研究。这同时也意味着,民俗学者只有深入民众的生活,与他们进行交流,或者作为一个地方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才可能体会这一理论的意义。
在转向日常交流实践的同时,鲍曼并没有完全否定以往的民间文学研究的合理性,认为民间文学文本在艺术性及形式上都对交流技巧有所呈现,但指出这些交流技巧不仅仅体现在文本中,更体现在实际的交流过程中。鲍曼甚至用了大量的篇幅来研究表演是被如何标定的,运用了哪些符号资源,如套语、比喻、求诸传统、格律等。说明他的研究兴趣主要还是在民间文学讲述之类的艺术性日常交流实践之上,而对于民间文学之外的其他各种各样现实交流活动及其他口头叙事现象,并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此相似,中国的民间文学研究,也一直忽视对非文学性叙事的各种口头交流现象的研究,这其实也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无论如何,表演理论对美国民俗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促进了研究的几个转向,“从对历史民俗的关注转向对当代民俗的关注;从聚焦于文本转向对语境的关注;从普遍性的寻求转向民族志研究;从对集体性的关注转向对个人(特别是有创造性的个人)的关注;从静态文本的关注转向对动态的实际表演和交流过程的关注”。运用表演理论进行研究的学术成果更是不胜枚举。从1978年到2017年,仅在美国民俗学研究的重要阵地《西部民俗学》(Western Folklore)上,就发表了约315篇与“表演”(Performance)有关的学术论文,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表演理论传入之后,对中国的民俗学研究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杨利慧、安德明、王杰文、彭牧、刘晓春等学者在翻译和介绍表演理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正是通过他们的译介,使得中国民俗学界对表演理论有了越来越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成为我们探讨表演理论对中国民俗学的意义的基础。目前,中国民俗学界对表演理论的借鉴和应用大致有两种做法:第一种,是根据表面的认识,简单套用表演理论提出的一些概念来研究中国事实,;第二种,是把表演理论作为一种全新的思想,用以考察中国民俗学自身转型发展的过程,例如刘晓春、杨利慧等人结合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民俗学的研究范式转型所做的总结,明确地指出了传统的以“文本”“事象”为中心的民俗学研究方式存在的问题,强调了“语境”研究的重要性。我们同意第二种做法,然而觉得对表演理论核心思想的理解还需要继续深化。此外,我们认为还可以有第三种做法,这就是结合中国的研究经验对表演理论的思想给予创造性转化和合理的发挥。只有后面这两种做法,才能谈得上中国民俗学是在学习和应用表演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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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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