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口头诗学的基本概念
口头程式理论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非常重要的民俗学理论之一。其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人类学和语言学的研究成果,直接动因则是历代学者所激烈论争的“谁是荷马”以及“他是怎样创作荷马史诗的”这两个核心问题。作为一种方法论,它由美国古典学学者米尔曼·帕里和他的学生洛德通过对前南斯拉夫6个地区的口头史诗的演唱传统的参与式调查活动和对活形态的口头传统艺术进行对照和类比研究,而印证总结出的关于口头诗歌创作规律的理论。这一学说既是对长达几个世纪的争论已久的“荷马问题”作出的当代回答,也是通过实证和比较方法解决口头文学现实学术问题的理论典范。
帕里和洛德以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和思路,转变以往研究的范式,在批判继承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等前辈学术成果的基础上,独辟蹊径,以语文学分析为基础,从荷马史诗中的“特性形容修饰语”入手,通过分析程式,解析程式的频密度、剖析句法结构、主题和典型场景,发现荷马史诗的演唱来自历史悠久的口头传统,而且其演唱规律是高度程式化的,于是他们进行了大胆的学术推想,认为荷马史诗既是程式的又是传统的,而且这种传统的史诗演唱,只能是口头的。如何才能印证它呢?他们通过与前南斯拉夫还存在的活形态的口头传统作对照和类比研究,确证了他们关于荷马史诗源于历史悠久的高度程式化的口头传统的推断,并进而印证了他们关于口头史诗创作规律的总结。
口头程式理论包含有3个基本的构成要素:程式、主题及故事类型,它们构成了口头程式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
程式,是口头诗学的核心概念,它制约着口头文学从创作、传播到接受的各个环节。1928年,帕里在对荷马史诗本文的语言学解析过程中提出了“程式”这一概念。他认为程式是构成叙事单元的最小公分母。任何一部恢弘的史诗本文都是由程式这一最小细胞培育而出的。它是指“在相同的步格条件下,常常用来表达一个基本观念的词组;它是具有重复性和稳定性的词组,可以使歌手在现场表演的压力下,仍能快速、流利地叙事。”帕里后来又提出了“程式类型”和“程式系统”等概念,通过对这些概念分析,帕里最终提出史诗是一种恪守程式的文体。“在非书面的情况下,诗人只有掌握城市化表达方式,才能创作它的诗,程式化的表达方式可以为之提供现成的诗句。”主题的内涵和功能,则是由洛德从表演这一层面揭示的。他认为主题是构成史诗文本的基本内容。它并非由一些固定的词语所固定下来的,而是由一组意义固定下来的。歌手对主题的积累不是从他开始学歌时便开始了,而是听歌、学歌、表演传播时同步产生。一个歌手,并不刻意记忆诗歌文本,而是用程式和主题进行再创造,在表演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系统的叙事模式,而后根据这一叙事模式消化、加工、润色、创作出他的表演本文,所以主题“是在传统诗歌中,以程式化的形式讲述故事时有规律地使用的一组意义”。因此,可以说,程式之与形式,等同于主题之与内容。程式通过遵循语法上的规则构筑诗行,主题则通过歌手创作性的思考,构筑更大的结构。洛德从“表演中的创作”这一基本事实出发,研究了程式、主题、故事模式等口头传统的叙事单元,这些概念的科学性、普泛性,直接促使其比较方法的全面成熟,使口头诗学的理论和方法迅速扩展到世界很多文学传统的研究当中去,并产生巨大影响。
“表演中的创作”这是口头诗学的核心特征,口头诗学理论以程式、主题或典型场景和故事型式来建构,将口头诗歌看成是活态过程,其强调每一首口头诗歌的表演,都是一次表演中的诗歌创作,口头诗人既属于传统,同时又是创造性的艺术家。凭借着这个概念及对相关的文本进行程式分析的模型,帕里和洛德很好地阐释了那些杰出的口头诗人何以能在现场即兴发挥演唱成千上万的诗行。将口头文学文本的特性界定在“表演中的创作”这一命题上,它的意义不仅在于解析口头文学特别是大型史诗的诗法特征,还对文艺学、美学、民间文学、民俗学、社会学等诸多人文科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可以说,口头程式理论研究,主要是阐释了口头诗歌的概念以及用程式、主题进行创作等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口头诗歌的一种创作理论。作为口头诗学,它立足于口头诗歌传统本身对西方古典诗学的一种前所未有的反驳与颠覆,是对先后纳入口头传统研究视野的文本对象和研究范式的转换,这种转换随着田野观察的发现和理论探究而不断得到的历史性的发展和变化拓展。
由于该理论草创时期和后期之间的跨度很大,因此它的普适性较强,理论体系具有相对开放的性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不仅影响了近年势头颇健的“表演理论”和“民族志诗学”等学派,对区域文化研究和各个口承文化传统的研究也有较深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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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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