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俗还是迷信:献车仪式的民俗学思考
献车仪式现象发生于广袤的中国乡土社会中,此民间活动的出现一直伴随有两种决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献车是为了平衡现实世界与想象世界,祈求人们心理的平安、精神的慰藉,重在仪式的过程和参与,是民间传统习俗在现代社会的演化,是一种新的民俗现象;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献车仪式具有封建残留的特征,宣扬各种神秘主义,与现代社会追求科学理性背道而驰,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迷信活动,应加以消除和取缔。持前者观点的主要是民俗活动的主持者、参与者和受此影响的广大群众,当然也包括很多民俗学者,持后者观点的主要是一些无神论者或是科学理性至上者,也有不少民俗学者。关于乡土社会献车仪式究竟是一种新的民俗现象还是一种迷信活动,类似的争论其实在民俗学学科建立以及发展的过程中就一直没有停过。
民俗与迷信可以说是一对孪生兄弟,两者有极其相似的外在形式,有共同的信仰基础,也有共同的生成环境,所追求的目的也十分类似,因此,民俗与迷信的内容大多相互交织,在很多场合中两者实在难分难解。想要辨析民俗与迷信,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必须从民俗与迷信的内涵、外延、特征、手段与目的等方面进行探讨。中国古代关于民俗与民俗事象的记载广泛见于各类古籍之中,如,《礼记·缁衣》中说“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管子·正世》中也讲“料事务察民俗”,可见,在中国古代社会,民俗与“风”“习”紧密相关,是指人们的一种长期习惯,久而久之形成的某种风俗,也称作民间习俗。而近代社会民俗的概念则受到西方与日本的影响,英文Folklore被创造出来特指民间习俗,中国学者从日本引入了“民俗”这一概念,后来民俗作为一个固定的学术名词被学术界所接受。在民俗学学科的建设过程中,中国学者亦对民俗及民俗学做出过很多种阐释。钟敬文说,“民俗,即民间风俗。民俗学是一门以民间风俗习惯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科学,民俗的特点是集体性、传承性与扩布性、稳定性与变异性、类型性、规范性与服务性。”乌丙安认为,民俗是“各民族最广泛的人民传承的文化事象。”仲富兰从发生学的角度探讨了民俗的出现,他认为,“与其说人类社会诞生了民俗,还不如说人类社会建构了民俗,由生活到社会这一系列的社会需求和利益原则,推动着一定的生活方式,包括习惯和习俗的形成。在漫长的岁月中,活动方式不断地重复演示最终将最适合人类生存的活动方式演化为民俗”。目前,学界对民俗通行的说法是,民俗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创造的具有民族特征与区域特征的一套思想行为规范,适应人们社会生活的需要并对社会成员具有一定的约束与导向功能,通过相应的活动仪式而进行的民间风俗。
而迷信是什么,何谓迷信?《辞海》中这样解释,“迷信是指相信星占、卜筮、风水、命相和鬼神等;也指盲目地信仰和崇拜。如迷信书本,迷信古人”。《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信仰神仙鬼怪等,泛指盲目地信仰崇拜”。中国现代著名的民俗学家与宗教学家江绍原在研究中国礼俗迷信时,指出“一切和近代科学相冲突的意念、信念以及与它们并存的行止,我们皆呼为迷信,其中有一部分(或许是一大部分)普通常用‘宗教’与‘法术’两个名词去包括”。而在他的民俗宗教学代表作之一《发须爪》中又说“夹杂着多量的不可靠的观察和言过其实的传闻,无稽的古史和颠倒的记忆,白天的幻想和夜间的梦寐———又加之以不合章法的推论,而错误的判断遂成;既成又受了旁的相类似的错误的烘托与习惯的拘束,于是它就根深蒂固,莫可动摇,世代相传,不容疑问,成为我们所谓的迷信”。民俗学泰斗钟敬文也讲迷信“是对事象的因果进行歪曲认识的观念或施行歪曲处理的神秘手段,它具有十分浓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乌丙安教授也谈道“迷信行事极度渲染信仰的神秘性,过多地运用巫术活动的蛊惑性,不是麻痹人们的信仰意识使之痴迷,就是刺激人们的信仰情绪使之狂躁,其结果给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造成损害。严重的迷信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和社会的安宁”。陶思炎在一篇文章中也提到“迷信指非理性、反科学、对个人与社会有直接危害的极端信仰,它以迷狂为特征,是巫术、宗教中有害成分的强化,并往往诱发破财残身、伤风败俗、扰乱生活、荒废生产等不良后果”。以上是学者们对迷信的各种解释,总的来看,迷信属于广泛意义上的民间信仰范畴,迷信是以各种神仙鬼怪为信仰对象并加以顶礼膜拜,通过各种神秘主义影响大众,采用欺骗、蛊惑、恐吓等手段以达到获取财物为目的的意识行为,因此迷信是以欺骗性、神秘性、虚假性与获取利益为主要特征。
民俗与迷信渊源较深,交织较多,在众多的民间活动中假若采用传统的民俗与迷信概念与特征区分何为民俗何为迷信时常常会出现各种误区,甚至招致憎恨,在很多场合下民俗与迷信的理论失去了原有的判断力,因而显得“力不从心”。针对以上问题,民俗学家通过考察民俗与迷信的模糊地带,民俗与迷信的变迁途径等,提出了有别于民俗与迷信的新的概念,但又与民俗与迷信紧密相关,这就是俗信。民俗学家乌丙安在20世纪80年代初对民俗中所谓“迷信”问题进行了探讨,1981年,他提出用“俗信”区别于迷信,1985年在其著作《中国民俗学》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俗信”这一民俗学用语。俗信概念的完整表述则是在钟敬文先生的著作中,“简单地说,俗信原来在古代民间传承中曾经是原始信仰或迷信的事象,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达,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一些迷信事象在流传中,逐渐失去了原来的神异色彩和神秘力量,人们在长期生产与生活的经验中找出了一些合理性,于是把这些事象从迷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习惯。这些传统习惯,无论在行为上、口头上或心理上都保留下来,直接间接用于生活目的,这就是俗信”。随后,俗信在民俗研究中得到广泛认可与采用,成为今天民俗学学科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如陶思炎谈到,“所谓‘俗信’,指来源于民间的具有世代相习的传承性事象,是作为一种象征性的传统风俗,与巫术、宗教相关,但已失去对社会生活的实际危害,相反因其特殊的文化功用而成为人们生活的调剂与补充”。刘德龙等人也撰文说“俗信,亦可称为民间俗信,作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要以民众生产、生活经验的累积和对未来事物发展及生产、生活前景进行预测所形成的,一般在特定时间、地点、条件下发挥作用,并为一定范围内的民众群体广泛认可和遵行的一种心理信仰现象”。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俗信属于民俗的范畴,与迷信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俗信的含义和特征与迷信有了本质的区别。俗信这一民俗学用语的出现,对判断何为民俗与迷信提供了十分清晰的路径,为乡土社会民间习俗的合理存在找到了理论与学科上的意义,这对民俗的发展以及新民俗的评价定性给予了最好的阐释与佐证。
根据以上关于民俗、迷信与俗信的梳理与辨析,当下乡土社会中出现的献车仪式及其活动具有民俗的一般特征,也具有迷信的一些特点,但早已失去了迷信的蛊惑性、欺骗性和获取钱财的特性,演变为一种单体式家庭小众型的祭祀仪式,不会产生任何危害,因此,献车仪式应归属于俗信,是一种新的民俗现象。
五、结论
献车仪式只是当下乡土社会众多献祭活动中的一类,因其发生于最近十年而显得格外受人关注。包括献车仪式在内的新的民俗现象的出现,是由乡土社会民俗传统力量与当代新型社会环境共同推动产生,是乡土社会传统民俗思想在当代社会的再现,也是传统民间习俗在当下社会的演化与变迁,具有一脉相承的传承特征;当然,新民俗现象的出现更多的则是受当下乡土社会整体格局的影响,即乡土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乡土社会结构的变革与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和更新。乡土社会传统的民俗力量是衍生新民俗的内在动力,且是一贯的、无意识的通过代际传承的方式而呈现,当下乡土社会激烈而重大的社会变革是催生新民俗的直接原因,因乡土社会人们的需求而产生,具有传统性与当下性、承继性与创造性、适应性与演化性特征。
献车仪式是新民俗现象还是迷信活动是最近几年民俗学学者讨论的热点话题,通过考察当下乡土社会献车仪式的整个过程,可以知晓参与人员是拥有车辆的家庭,祭祀人是家中的长者,祭祀对象是一些不确定不固定的虚妄意象,祭祀内容具有崇祖拜神的一般特征,祭祀程序与祭祀性质也具有某些神秘主义特点,因此献车仪式同时具有民俗与迷信的某些特性。为了厘清献车仪式的属性,从而引入俗信这个民俗学学科专用术语。俗信是传统民俗的范畴,归属民俗内容,与迷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与迷信已分道扬镳,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俗信已无迷信的蛊惑性、欺骗性、无限的神秘性和以敛财为目的等特征,因此通过考察当下乡土社会的献车仪式,可以非常明确的把类似献车仪式的现象归为俗信,这应该是恰当的,也符合当下乡土社会人们的实际。
乡土社会献车仪式归属俗信,是传统民俗在当下社会新的呈现方式,这是为类似献车仪式新的民俗现象的证明,为新民俗的生存与发展寻找到了合理的理论依据,也为民俗与迷信的辨析补充了鲜活而典型的案例,因而乡土社会献车仪式的民俗学考察具有当下的现实意义。
(本文原载于《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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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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