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事件里,依然可见帝国那浓重的巨大身影,像梁怀思一样怀念帝国者绝不在少数,而发辫是其中一个醒目的标志。发辫成了一种“伤生之具”,只是并非在剪发令所言的卫生的意义上:它没有涤清历史的血污,新的血污在“新国”的祭坛上淋漓。发辫作为“国犯”的命运没有改变;一种“编发之制”被废除了,却是以通过“强行”“悉从”另一种“编发之制”予以替代。当此国体骤变之际,“编发之制”在地方居民的社群关系之中绽露出作为政治意义的诡异面孔。当人们将头发由寻常之物变为政治象征之物时,头发也开始编织着命运那残酷的网结,成为了一种始料未及的“伤生之具”。
昌邑事件发生的同月,山东的另一县发生了一场大乱:“平原县班役在城隍庙聚众鸣锣,与绅学界冲突,相斗不下,都督恐酿大乱,已派兵弹压,民政长余际春闻警逃窜。”在这个事件里,吏役、城隍庙、士绅、新学界等要素都可看到。事实上,在这个刚刚诞生的现代国家里,士绅、吏役这类帝国遗产仍然延续着他们的存在。例如,三年之后,昌邑发生一个与“杀秃子”齐名的案件“火烧月来店”,起因是昌城十一个衙役到金台办案,名曰捕匪,实是借机敲诈勒索,结果被当地人怂恿匪徒杀了十个。对地方政府而言,吏役在很长时间里一直是个棘手的问题,直到革命党人再次回归后,才得到一定的解决。
最后,还要提一句,到了三十年代,作为此次暴动标志,城隍庙已被分为民众教育馆、平民工二厂和南隅小学。实际上,早在1928年,作为革命党人的继承者,南京国民政府就曾颁布了《神祠存废标准》,而城隍被列于废止的古神之列,“按古人祀城隍,本以保护城垣坚固之意,后世崇以封号,塑以神像,失其意矣,而又傅会已死之人以实之,则更为讹误。在科学昌明时代,城隍实无存在之必要”。由此重新审视昌邑事件是意味深长的。城隍爷自明清以来,载之祀典,但在现代潮流的冲击之下,却逐渐失语,以致无家可归。如果梁怀思地下有知,不知又会作何感想。
小结 警钟将再度鸣响
通过以1907年的昌邑县城图为切入点对此案的深描,我们会发现:这一事件的根源来自清末新政之下地方社群发生的深层裂变,以士绅为主的传统精英与以“新学界”为代表的新潮精英之间的冲突是其主要特征,而“新学界”引导的强迫剪发激化了双方綦深的积怨,于是巨绅梁怀思等人领导着为数众多的吏役在城隍庙发起了复仇。国体变动之际地方上激烈的社群冲突以及与政治象征的复杂关系是其中的关键线索,而作为“孽镜”的城隍庙则是审视这一事件的一个核心视角。
作为中华民国这个现代国家所抛出的一个物件,剪发令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现代性本身,它触响了城隍庙的钟声,而这是来自地方的深度回应。此次事件显露出了近代中国由帝国向现代国家演变过程中诸多问题的肇端,如地方社会中各种群体的分化与冲突,吏役、士绅面临巨大的挑战,“毁庙兴学”不止一次的上演,地方自治作为现代国家的标志一再被推行以及各种恶果……在这一动荡的历史中,类似的“伤生之具”还将不断被抛置于地方,城隍庙的钟声将不止一次产生回响。
(本文原载于《民俗研究》2014年05期。注释从略,详情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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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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