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由于市场经济还不是很成熟,政府不得不充当救火者的角色;但现在,也有一些旅游节庆活动是政府主持下的市场运作方式——资本运作、公司化经营。例如,2002年7月,南宁市成立“大地飞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专门负责策划经营南宁民歌艺术节活动,这标志着举办旅游节庆开始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政府部门退到幕后,只发挥指导、协调作用,而不介入具体的操办。
政府的工作到位与否,往往成为遗产保护和办节效应等目的能够实现的关键。何谓到位?政府如何介入?介入节日遗产保护和旅游利用的利弊如何?换言之,如何定位政府办节?我们从一些成功和不成功的案例可以归纳出许多经验。
政府主办节庆,主要目的之一是旅游,但在节庆旅游中,政府如何定位关系到节庆文化遗产的延续与传承。贵州省台江县苗族姊妹节是一个典型个案。2004年的台江姊妹节,从基层乡镇扩大到县城后进一步扩大到了州府,举行了歌星、影星云集的盛大开幕式,反倒招致很多批评。2005年之后,重新回到县城举行开幕式,主要活动都在乡镇村寨进行,结果反映良好。可见对姊妹节传统的过分挪移和做大、做强,导致节日主体即当地民众的反对,也招致学者的批评,后来只能回归到以地方民众为主,以节日本身内涵为主的内容。另一方面,政府主办节庆,如果大包大揽,长此以往,则人力财力难以支持,不仅没有经济效益,反倒拖累地方。再如,在韩国的江陵端午和法圣浦端午节,政府的有效组织和管理为节日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人士也常常出现在前台,显示出对节日仪式的重视,由于节日中的祭祀仪式,往往包含为百姓祈祷平安的内容,故其虽为民间活动,历来却不乏官方代表或本地德高望众人士的参加。但政府组织出面的只是白天的祭祀和简单的开幕式,晚上的文艺活动则是由当地的民间社团组织开展。在中国嘉兴市的端午节活动中,各县和民间团体都组织有自己的文娱项目和民间文艺活动,这多少分散了政府的压力。其实,在类似这样的节庆活动中,还可综合利用公共文化服务和乡村文化活动的资源,同时也是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一个内容。此外,各商家可以自由参与,其经济效益不需要政府担心,而由企业自我负责;如出现过分的商业化及欺诈行为,则由政府来规范和控制。总之,政府应该是民族节日文化开发的“服务者”,而不应成为民族节日活动的主体。
民间节日的主体是当地民众,无论是节日的保护,还是旅游开发,民众的参与非常重要。再以韩国江陵的端午祭为例。民众的集体参与,导致仪式进行和民众自我心愿的融合,使双方都获得满足。该节定于阴历五月初三正式开始水神祭和国师城隍行车,这天,迎神队伍将夫妻城隍神牌位和神木送到南大川的端午祭场。迎神队伍走上街头与市民见面,神木和牌位走在队伍前面,市民们则提着灯笼加入迎神队伍,祈祷城隍神驱走人间的邪魔恶鬼。在市区内绕行一周后到达端午祭场,供奉好神位,巫师们以巫术请神安坐,市民们则将承载着心愿的花灯笼在江中放流。由于当地居民的积极参与,使得整个活动气氛热烈,也使这项文化遗产真正活在民众中,并使遗产旅游做到可持续发展。
再如日本京都市每年夏季的祗园祭,规模浩大而热闹。前来观看的游客不下几十万人,是世界性的遗产旅游节庆,充分体现了当地人和世界各地游客的积极参与。在7月17日这天举行盛大的山鍪巡行庆典仪式,场面十分壮观,其活动由各町(街道)派一组身着和服的男子集队参加巡游表演,围观人群不断地喊加油、鼓掌喝彩。参加巡行的山鍪车舆由各町保管和修理,作为街道的精神象征和夸耀的宝物,各社区竞相攀比。因此,祗园祭被称为“京都市民精神之华”。全市几十个社区专门成立了神舆保护组织,也是举办祗园祭的基层民间组织。通过日常围绕祭祀庆典的学习交流,不仅促进了社区的形成和传统文化的认同,一年年的演练、道具准备和制作还持续提升了节庆活动的质量。由于祗园祭的筹划和参与人员是本社区的志愿者,演出项目相对固定,活动费用来自社区公共财产的出租、停车场、祗园祭门票等收入,以及本地居民的捐款,这个具有1100多年历史的传统节庆活动得以保存至今。这些都说明:成功的旅游节庆,首先需要当地居民参与,然后才会有浓郁的节日气氛,才能吸引外地人加入。而这正是中国各地政府办节所要认识到的。
另外,政府办节的旅游利用实践中,常常有专家学者对节日传统的“守旧”声音,而忽略了当地居民和游客对文化的自我创造和选择权利。专家们可能忽略了,国内外不少经由政府或企业利用节日发明的新传统,最后并不是“伪民俗”,而可能是新民俗,其关键在于这些活动是否融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今天,许多地方中秋节放孔明灯和河灯的做法,与其原初意义相去甚远,但这些古老习俗在当代的复活,很多是移植和再创造的,并不是复制。文化的复兴或复制需要有合适的语境,任何制造的文化传统能否成为民俗,主要在民众所持的态度,如认同度高就不应否认其具有现实的“真实性”。对此,政府不光要听专家学者的意见,也要听听老百姓的声音。
办节规模的定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趋势中,一个惯用的口号便是“做大做强,打造文化品牌”,地方政府为迎合商业化开发而不加节制地利用或不惜以变了味的“文化”活动来换取所谓的投资数据和社会影响力。这种冒进式的理念并不适合保护和可持续地利用节庆遗产资源。其实,节日资源的旅游开发不应以政府投入或经济产出多少为目标,而应以民众参与的程度为目标。因此,如何把握“度”非常重要,这是需要在实践中把握的,“度”就是有节制,不搞大跃进、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贵州民俗旅游的两个苗族村寨即上郎德和西江为例,前者曾经历过旅游开发中的无序,后来以村寨传统的村规民约的方法,制约旅游过度发展,虽然旅游收入不很高,但大家认为公平、合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西江成为旅游热点,由旅行社带团大批涌入,造成了当地资源分配的不均,虽然当地整体的收入有较大提高,但民众的幸福指数却不如上朗德。看来,如何定位规模,多少与旅游学中强调的可承载力和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老话题密切相关,说明违背旅游发展的规律,不仅旅游不能得到永续发展,作为资源的文化遗产本身也有可能被毁坏。
2.旅游展演与文化保护
遗产并不是历史的原貌,有人指出遗产是“当代社会对过去的选择性传承”,也有人说:“历史和遗产为了现在的目的选择性地使用过去”。选择性意味着遗产是由权力话语支配的,具有时代性和变异性。正因为如此,对遗产进行旅游开发带来适度改变似乎也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那么,在遗产旅游开发中,究竟应该如何保护遗产不受伤害?遗产的哪些部分是可以作为旅游展示或加以改造的呢?在此,我们提出:遗产的核心价值需要特别注重和强调,其余则可适当加工,只要它既能被当地人接受、也能被游客所接受。当然,这在具体的实践中并非易事,常常也会发生错误的应用并导致偏差的结果,例如,为迎合游客的低级趣味,庸俗化地制造一些文化场景。可见在旅游开发进行前和过程中,严格由专家、学者和政府携手的监管是必须的,同时还要细致的调研,兼顾当地居民的情感和文化权利。
而将遗产转化为旅游资源的过程和机制是复杂的,游客对于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对象的传统节日遗产,未必能够理解其真切的意义。将遗产进行旅游开发,将节日民俗活动转变为展演对象,这也需要加以艺术化的展现和表达。美国夏威夷州的玻利尼西亚文化展示中心,可以说是较为典型的旅游展演案例。在那里从事演出工作的员工,多是来自附近一所大学的学生,他们主要通过舞蹈和音乐等表演或装扮毛利人、萨摩亚人等7个不同族群以吸引游客。至今那里已经成为世界各地旅游文化展演学习的范本。世界各地的文化旅游,均有不同程度的旅游展演。目前,相关研究从旅游场域中文化变迁的角度,以及对展演的意义和功能的关注,对展演中的舞台化、真实性、商品化、文化再生产等问题,均进行了较充分的论述。就展演与文化保护的关系而言,正如何明等人论述的那样,旅游展演既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有积极作用,但在旅游展演中也有对民间艺术的扭曲;总的来说,旅游展演是有限度的,即展演只能延续其外形,而很难延续其精神。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