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针对马戎先生在《如何认识“跨境民族”》一文中提出的概念问题,以及建议慎用或者弃用“跨境民族”的建议,本文从“跨国民族”概念的真实内涵所指,层层分析,阐述了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马戎先生的“如何认识”只是将“民族”和“族群”概念争论的老问题,扩展到“跨国民族”研究的新领域,根子仍在“民族”概念的内涵理解问题上;他对相关概念在“名”和“实”的表述和分析上,都值得商榷;他的立论基础来自“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的思想,从而导致其分析与中国的实际有出入。本文建议从做好“民族”概念汉英对译着手,即可消除不当对译产生的歧义,并且强调“和平跨居”是跨国民族未来发展的正确方向。
【关键词】跨国民族,概念,再认识
马戎先生《如何认识“跨境民族”》一文在《开放时代》2016年第6期刊出后,学界朋友和研究生很快就把文章转发给我,可见大家都非常重视这篇文章。马戎先生是中国民族学界德高望重的大家,他讨论的问题与我的研究方向相关。仔细研究之后,我不揣冒昧,以为有些观点值得与马戎先生商榷。
一、问题的提出只是“民族”与“族群”概念之争的扩展
总的感觉是,《如何认识“跨境民族”》一文的核心内容是“民族”与“族群”两个概念的争论,冠以“跨境”二字只是将以上两个概念加以扩展而已。
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的争论,21世纪以来在国内学术界一直就未间断。例如,郝时远、马戎、金炳镐、徐杰舜、王希恩、纳日碧力戈、潘蛟、庞中英、张海洋等,都曾撰文参与讨论,早在2005年《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就曾发表王东明的《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之争的综述》,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马戎先生只是在原有的“民族”概念之前加上了“跨境”二字,正如他自己所言,“‘跨境民族’这一概念的基础是‘民族’概念”。从整体看,他质疑的既不是“跨界”“跨境”,也不是“跨国”这几个限定词,而是“民族”这个核心词汇。当然,从前缀词的选择上看,马戎先生似乎较为认可“跨境”这个限定词,因此他使用了“跨境民族”来展开讨论。笔者认为,在描述当今世界跨越国家边界的文化群体时,使用“跨国民族”概念更为准确。无论选择哪个前缀定语,文章真正质疑的还是“民族”概念及其英文对译的问题。显然,这只是他过去对于“民族”概念翻译用词质疑的扩展或深化,并不是全新的概念问题讨论。
马戎先生提出公民的“民族”模式和族群的“民族”模式,延续了他之前有关民族问题“去政治化”的论述,这次只是把过去的国内“民族”相关问题,扩展到跨国民族范围。
为什么要把“民族”扩展到“跨国民族”范围展开讨论,他也给出了答案:“跨境民族”已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跨境民族”(或“跨国民族”)目前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接受和流行的概念。显然,他是希望在开展这个“热点问题”(笔者认为是热点领域)学术研究时,要特别注意民族概念的政治化问题,以免触及敏感问题,防患于未然。
马戎先生对于核心概念的厘清非常重要,因为我们所有立论的基础几乎都来自于核心概念。他强调把“民族”概念扩展为“跨境民族”概念时,必须将其置于现代政治话语体系下讨论。
二、跨国民族之“名”是“民族”概念的扩展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当跨界、跨境和跨国民族概念提出后,很快被人们接受,并成为学术界的热门研究领域。毫无疑问,正如马戎先生所说,“跨国民族”概念就是在现代政治话语体系下在“民族”概念基础上的扩展,不是什么新鲜概念,只不过在民族前面加了一个定语。因此,只要“民族”概念成立,“跨国民族”概念就能成立。
学术界之所以从“民族”概念衍生出“跨国民族”概念,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在中国现行的话语体系中,我们只能对应选择“民族”。这首先是一个国家政治层面认可的被大众广泛接受的词汇,而不单是一个词汇概念内涵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问题。从语言学角度看,也是一个能指和所指的问题。例如,在中国现行制度中使用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自治区”,以及赋予法定称谓的56个民族等,无一例外只能使用“民族”二字。这是说明事实的需要,也是官方称谓标准化的设计需要。在学术层面,我们所说的“民族”,一般也是专指国家认定的56个民族对象。因此,当我们面对具有真实历史文化联系的跨越当代国家边界的文化群体时,我们只能在“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基础上扩展为“跨国(跨界、跨境)民族”。
那么“跨国民族”之“名”是否成立?在逻辑上是否与一般的民族概念相矛盾?
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迈内克(Freiderich Meinecke)认为,以莱茵河为界的东西欧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民族和民族主义。他把世界上的民族分为两大类型:文化民族和国家民族,前者是操同一种语言和拥有共同祖先的人们,后者是生活在同一个政府之下的有共同法律和官方语言以及宗教的人口,他们之间可能有着许多差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口变得越来越匀质化。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多伊奇(Karl W.Deutsch)进一步提出了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的划分,前者指历史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后者是拥有国家的群体,或已经产生准政府功能,有能力制定、支持、推行共同愿望的群体。以迈内克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的“政治民族”和“文化民族”的概念,因为“nation”概念本身就包含政治、文化、经济、领土等多种综合性因素,国际学术界倾向于把“political nation”直接称作“nation”。显然,我们提出的“跨国民族”概念对应的是文化群体,就是马戎先生所说的“族群”,也就是“文化民族”,他们并不一定是生活在一个政府之下的人们共同体。从操同一语言和拥有共同祖先的视角看,跨国民族文化群体的指称在逻辑上是完全成立的,并不否认或挑战“国家民族”或“政治民族”的存在。
基于以上理论,笔者提出,狭义的跨国民族主要是指地域相邻或不相邻,属世居或规模迁徙形成,一般在边界线两侧或附近地区,在族源、语言、基本文化特征等方面有相同或相近的认同感,而在国家归属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认同要求,被现有政治地理(领土)边界线所分割,分属于不同国家政治实体的同一文化民族或族群。这里“跨国民族”主要是指那些被当代国家边界分割的文化群体,并不强调其政治归属的任何特性,只强调其在“文化民族”层面逻辑上的合理性,从而否定了其在“政治民族”层面存在的可能性。
因此,从文化的视角看,学术界广泛使用“跨国民族”之“名”指称那些跨国而居的文化群体,完全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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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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