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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二届常会
【中国民俗学网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ICG,以下称“委员会”)第十二届常会于2017年12月4日至9日在韩国济州国际会议中心(ICC)举行。中国民俗学会代表团一行10人作为观察员应邀参会。代表团成员有安德明、巴莫曲布嫫、荆淑坤、康丽、李刚、李扬、马千里、杨利慧(团长)、周福岩和朱刚(副团长)。
会场传真
本次常会共23项议程,其中关键议题有:一、审查委员会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报告,包括委员会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报告其2016–2017年期间的活动和秘书处报告其活动;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自愿补充捐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2018年-2019年使用草案;三、审查缔约国报告,包括缔约国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援助的情况报告、缔约国履约报告及其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现状报告,以及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现状报告;四、审议审查机构2017年度评审周期的工作报告,同时对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项申报材料、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35项申报材料、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移出并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1项申报材料、国际援助的2项申请,以及优秀保护实践名册的2项遴选进行审议;五、审议促进审查机构和申报国之间对话的程序;六、审议非正式特设工作组的报告;七、讨论非遗项目从名录中移出的机制和非遗项目在不同名录中转移的机制;八、讨论对紧急情况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对措施;九、认证新的非政府组织并复核已认证的非政府组织及其资质;十、成立2018年评审周期的审查机构(更换四分之一成员);十一、确定委员会第十三届常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委员会十三届常会主席团成员选举等。
出席本届常会的中国民俗学会代表团与王学贤大使合影
委员会新一届审查机构成立于2014年,其职责范围是负责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保护实践名册及国际援助四类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作为委员会认证并经亚太地区选举组推选的非政府组织代表,中国民俗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于2014年当选为委员会审查机构成员,任期三年(2015-2017)。今年是学会在任期内最后一次参加委员会常会,也是学会承担国际非遗评审工作的收官之年。之前学会先后组团参加了委员会第十届常会(纳米比亚温得和克)、第六次缔约国大会(巴黎)及委员会第十一届常会(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本届常会期间,学会作为委员会业已认证的非政府组织首次提交的定期报告(即履约报告)通过了委员会有关其咨询地位的资格复核;中国政府提交的7个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履约报告也通过了委员会的审议。学会非遗工作团队在参与国家层面的履约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12月9日下午,学会代表团成员朱刚博士代表中国民俗学会发言,简要回顾了学会三年来参与国际非遗评审的收获,强调了坚持审查机构独立性与专业性的重要意义。
朱刚副秘书长代表中国民俗学会就学会三年任期的项目评审工作和履约能力建设发言( 视频链接)
学会代表团除了参与并详细记录委员会常会的会议内容外,还安排代表参加了常会期间穿插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政府组织论坛(ICH NGO Forum,以下简称“论坛”)的活动。活动涉及论坛的全体会议、区域工作组会议、论文集《传统医药——共享来自田野的经验》(Traditional Medicine:Sharing Experiences from the Field)的推介会、论坛研究工作组学术会议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促进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工作坊等。学会代表参与了工作坊期间的讨论,并结合中国实践简要介绍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机制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
截止目前,共有470个项目列入《公约》三类名录/名册,来自117个国家。其中包括:急需保护名录项目:52个,来自28个国家,其中包括中国项目7个;代表作名录项目:399个,来自112个国家,其中包括中国项目31个;优秀保护实践项目:19个,来自15个国家;其中包括中国项目1个;其中联合申报共34项,来自70个国家。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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