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缘、口碑与道德分层
家本位与集体主义固然是理解社会底蕴的重要部分,但在中国乡村社会中,家族之外还存在着一套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和维持社会运行的机制,这套机制构成了我们所理解的社会底蕴的另外一个重要部分,甚至也可以说是生活智慧的一种体现。要理解这一机制,首先需从对“关系”概念的理解入手。阎云翔(2000)从“礼物”视角切入,对中国人的互惠关系做了全面和深入的讨论,尤其是对“关系”的工具性功效和社会意义的分析两方面。我们对于农村制度化的理解与阎云翔的理解有所差异。研究发现,阎云翔并没有将对关系的讨论和对人性的讨论联系起来。虽然其“结论”用“社会主义、关系、人情与礼物”作题,表明他意识到“人情”及建构与维系“关系”之间联系的重要性,在讨论互惠原则时,也涉及村民通过互相送礼来维系关系网和借助互助形式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问题,并考察社会传统在新的政治形态下的表达机制,但阎云翔并没有进行深入探讨。
当将“关系”与人性联系在一起时,或许用“人缘”这一概念更为妥当。“人缘”有多重含义。首先,它是对人的一种道德评价,与被评价者的“做人”方式相联系。当一个人被评价为“人缘好”时,第一层意思是指这个人会做人,通人情世故,即他不会做让别人难堪和不快的事情,知道“到什么山,砍什么柴”。在这个意义上,这样的人会被称为“乖巧伶俐”。
其次,好的人缘一定是要靠当事人牺牲自己利益和帮助别人“做”出来的,即人缘有当事人的能动性在其中。“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撇开“修齐治平”含义,其实说的就是在中国做人的底线:你可以自利,但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而这样的做法是不会得到好的人缘的。要想人缘好,就得让他人得到好处,也即要“帮人”,或者要维护多数民众的利益。
再次,人缘好,意味着关系网络的强大。这就回到“关系”的本义,第一是当事人可以有很多在需要时就能够得到的回报,第二是因为人缘而获得了可靠的安全保障,所以,人缘好必定树敌少,并且还会尽可能地化敌为友。
最后,好的人缘还来自当事人有意识的经营。除帮助他人外,“不轻易得罪人”和“待人处事尽量留有余地”这两条中国古训是必须遵守的。例如,笔者曾在农村实地研究中遇到的巴村一位郎大姐,因为她家在村里是小姓,所以在村里选生产队长时,对两个候选人她都投了赞成票,她自己说这是因为“没有三十年的河东,也没有三十年的河西”,不要把事情做绝了。
在中国农村的民间社会中,当“人缘”作为“缘”还属于两个人或两家之间的互动时,其特点并没特别彰显——它只是一对当事人或他们的家庭对另一方之为人处世的感知与认识。但等当事人将这种感知与认识变成评价说出去时,它就会与周边人对这种互动的观察和感受结合在一起,变成舆论在社区中流传,成为对某个当事人及其家庭待人处事的评价,通常称之为“口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把“口碑”看做民间话语中的“人缘”。口碑的重要功能是它可以进入村庄的集体记忆,使某个人或某一家,不管是好的口碑,还是差的口碑,都变成村庄观念层面的“印象”。我们在田野调查中有时也会听到村民对某一家人的负面评价,然后就会发现村民会如数家珍地一直追溯到他家去世的先人,说从他家太爷爷起,就不怎么样。因此,一个人或家庭若是背负了道德污名,就不是一辈子,甚至几代人能彻底洗刷掉的。我们在河北省平山县农村曾多次访问一个企业主,他在村里是头等富户,但只要说到自己,他就会带点自嘲地说:“我就是个反面教员”。这是因为他有过一段婚外情,情人还是军人家属,与他在血缘上也没有出五服。这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反了村庄的社会规范,他为此曾受过处分。此事虽已过去十多年,但在这件事情里的“理亏”对当事人依然有较大的影响力。
上述案例与本文开篇所讨论的案例有异曲同工之处。它们给我们的启发是,在村庄中,政治和经济的分层与道德分层并不相同,甚至会截然相反。陈文玲(2008)将此归结为村庄的第三种社会分层,即不同于政治分层和经济分层的道德分层。道德分层看重的是名声,即口碑,而且往往不是一代人的口碑。我们承认在一般意义上的政治与经济分层对道德分层的影响,但笔者也发现这一道德分层反过来会影响政治分层和经济分层。在平山县农村,我们看到一个道德上没有污点的“好人家”,其儿女在谈婚论嫁时具有绝对优势:不管是嫁还是娶,他们都可以找到当地最好的人家。对另一方来说,找一个“好人家”,也可以给自己和家庭挣足“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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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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