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智慧
如果不是从某种分支社会学的视角,而是从乡村社会这一起点提出问题,以这一研究态度进入研究对象的空间,我们会立刻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整体性和实践性的生活世界中。在这里,社会底蕴的首要内容就是关于生存或生活的智慧。人如何生存下去,或以何种方式生存下去是思想史上最为久远和核心的问题。不过,这样一个对每个行动者自身来说都切合当下的问题,却往往会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滑落。就生存本身,在古今中外的各种社会形态中,都存在着丰富的民间智慧。具体到中国而言,生活的智慧有什么表现形式?又在什么程度上成为理解中国社会底蕴的起点?这是我们首先观察到并试图讨论的问题。
我们在中国农村做的田野调查的访谈对象大多是最普通的农民。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确信,在调查中遇到的诸多案例能够体现中国乡土社会的某种普遍性。在调查过程中,农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种智慧既有政治层面的,反映出乡民应对乡村复杂而微妙的政治生活时的洞见,以及进可攻退可守、时刻给自己留有余地的睿智;也有日常生活层面的,反映了乡民在应对捉襟见肘的家庭经济,以及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时筹划深远、处事周全的精明。
2002年1月,笔者曾在四川某县访问村民老雷。老雷当时66岁,自述是贫农出身,没有上过学。他20世纪50年代参军,复员后曾被安排在成都火车站就业,但因交通不便,通知没有送到而错过了机会。从此一直到1984年,老雷一直在村里当干部,分别担任过生产队长、治保主任和村长。他自述工作中遇到“伤心事”后就萌生了退意。适逢1984年村干部选举,该村要选5人。因为是差额选举,所以候选人要多1个,老雷在设计选票时,就把自己的名字排在第6位。他自己说,当时选票还送到乡政府让乡长审查,乡长没有发现问题,就同意按此方案选举。结果,村民在划选票时就按前5个划,他很顺利地被“差”了下来,乡党委书记知道这件事后还把乡长骂了一顿,但这个结果已无法改变。在这一事件中,老雷充满了乡土智慧的行动有着鲜明的社会学意义。因为要在上级领导的严密监控下名正言顺地让自己“下台”,必须要洞悉权力运作的盲点和村民心理。
2009年夏天,我们在宁夏银川市郊区访谈68岁的老李。他的父亲早逝,自己有2个弟弟和3个妹妹,他自己也有5个孩子,老大、老五是女孩,中间是3个儿子。让他非常自豪的是,他帮着妈妈把弟妹们都抚养大,并结婚成家。他自己的3个儿子也都结了婚,女儿也都出嫁了。他自己说是“养了5个儿子。5个儿子和5个女儿,相当于10个,我这辈子就操心这10个人的成家了”。根据农村习俗,儿子结婚必须有房。我们问他怎么解决,他说是自己盖的,木料是自己种的树。他自己结婚和有孩子后,“就在自家田旁边,路旁边植树,杨树、柳树什么的,这几个娃长大了,树也长大了。种的时候就是为了盖房子”。对于老李这样的普通农民,要给2个弟弟、3个儿子张罗婚房是非常困难的。他的行为体现了一个农民长远的眼光和精于筹划的头脑。
这样的生活智慧来自个人对社会环境的认知和对他人的人生实践的体悟与总结。邓正来(2010)也提出了“生存性智慧”概念,并认为,这“乃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习得的、应对生活世界各种生存挑战的‘智慧’”,它“在时间上既是传统的,又是当下的,甚至还经由想象而成为未来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当中一直存在并流淌在中国人血液里的一种哈耶克意义上的‘默会知识’”,“它为人们在各种情形中行事提供了一种一以贯之的指导,但它却是独立于理性之外,并通过学习和阐释的经验、通过那种由中国式家庭教育这类制度传承下来的文化传统而产生”。
上述“生存性智慧”特征我们都赞同,但笔者认为一个不足之处在于,分析生存性智慧的特征时没有进一步探讨这种智慧产生和赖以长期存在的原因,虽然邓正来在指出它被用来应对生活世界各种生存挑战,并提供一以贯之的行事指导时已有所涉及,但这一讨论仍显不足。
与邓正来的讨论不同,我们所关注的仍属于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传统社会力量在个体身上的体现。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邓正来所谓的“生存性智慧”赖以发生并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在于农民在其环境中生存、繁衍(包括其中的情感)与发展的基本需求。中国文化将“下以继后世”作为夫妇双方对祖先的“神圣义务”(李安宅,2005:43),并将这一自然欲求礼仪化,使其不再以快乐为基本目的,而只是以社会伦理的执行为需求(瞿同祖,2010)。
正是这种需求导致农民在乡村社会生活中对保证自己生存、繁衍和发展的资源的争取和维护,以及对危及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风险的规避。这是我们对中国传统社会中人性的社会学理解,而爱欲及其在礼仪中的表达如何获得满足,则是生存性智慧发挥作用的空间。如果将上述两个案例放置在一个具有历史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来考察,就会发现其本身独具的丰富性。
例如,老李的案例表现了一个基层农民是如何通过“普通”的智慧来解决生存和家族延续的问题。而老雷的案例则更丰富一些,他的选择和操作体现了他对中国“社会底蕴”的认可及其生存性智慧的发挥。
这一生活智慧的发挥,不仅与生存有关,也与个体在其所处社会空间中的相互交往有关。在中国历史中,如何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保证自己及其所置身的社会群体的安全前提下满足个体需求,进而在人与人的竞争中“登”上较高社会地位以满足“权势欲”,我们的祖先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智慧,它反映在历朝历代的正史野传中,也体现在老百姓创造的民间谚语、俗话中。可以说,在我们所能感知的现实中,这些流传下来,至今仍鲜活的东西,无一不是在经过无数人实践的检验后才被保留下来。只有被无数次实践证明是有助于满足人的这些根本需求的观念和见解才能被称为生存智慧,在观念层面与行为规范层面的生存智慧显然都在“社会底蕴”范围内。如前所述,这一智慧在中国乡土社会中的首要体现即在于“家”这一重要社会结构中。在社会底蕴概念中,我们还试图从中国传统的家文化出发,将“家本位”视为对上述中国人性讨论的拓展,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乡土社会在生存和发展意义上的核心组织原则及其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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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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