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推介:本期新青年孟令法,男,江苏沛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少数民族文学系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立足于畲族的盘瓠神话,关注口头表达之外的神话传承形式,如谱牒、图像描绘与仪式展演。作为集体记忆的盘瓠神话,不仅反映了畲族历史文化的多样性,更对畲族社会的发展及其族群认同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有研究认为,盘瓠神话的文字记载要从东汉末年的应劭《风俗通义》算起,并由此被历代文人学士所征引,成为管窥不同族群,尤其是南方少数族群的重要材料。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口语表达的盘瓠神话是早于文字而存在的一种语言的艺术。盘瓠神话在内容上与其他民族起源神话或英雄神话一样,虽被历史典籍所记载,但亦不是历史真实的反映,甚至与史实相悖。不过,正如拉斐尔·贝塔佐尼所言:“神话不是纯粹杜撰的产物,它不是虚构的无稽之谈,而是历史,它是‘真实’的故事而不是‘虚构’的故事……神圣的人物和其他超人的英雄在神话中担当其角色,以其卓越的功绩和令人惊异的冒险及奇迹,超越了不容置疑的现实。”因此,盘瓠神话的历史性同样为当代学者所重视。因此,相较于对盘瓠神话文本的研究,对盘瓠神话流传形式的梳理却相对较少,而畲族作为盘瓠神话的主要承载力之一,她对盘瓠神话的演绎则是多重的,除了普遍存在的口头表达外,谱牒书写、图像描绘与仪式展演同样成为这一神话在该族世代相沿的关键所在。也许以上表现形式不独为畲族所有,但如此集中地出现在整个畲族的文史记忆中,实非偶然,这充分体现了这则神话对畲族社会发展及其族群认同的重要作用。
一、韵散相和:畲族口头表达的盘瓠神话
民间文学通常又被称为“‘人民的口头创作’或‘口头文学’,因为它是一种活跃在人民口耳间的特殊的语言艺术”,因此,“口头性”一直被公认为民间文学的基本属性之一。而钟敬文主编的《民俗学概论》则从文体形式出发,将民间文学划分为三类:“(一)散文的口头叙事文学,包括神话、传说和各种民间故事;(二)散文的民间诗歌(抒情的和叙事的长诗、各种歌谣)、谚语、谜语;(三)综合叙事、抒情、歌舞,具有较多表演成分的民间说唱、民间戏曲”等。因此,作为民间文学重要组成部分的神话和史诗,虽从属于民间文学的不同文体形式,前者为散文体,后者为韵文体,但同为以口语为主要演述途径的艺术创作,两者对同一题材(内容)的艺术化具有同等效力。正如王宪昭在分析苗族史诗《亚鲁王》时所言,“《亚鲁王》作为苗族复合型的大型史诗,保留了大量具有鲜明文化特征的神话情节和母题……史诗叙事中关于万物起源、造日月等典型神话母题具有值得关注的神话内涵与文化分析价值。”据此可知,在民间文学体裁的历时性发展中,不同体裁间的韵散互转不仅是民间口头创作的重要特征之一,更是俗民创造力的直接体现。在畲民群体中,以盘瓠为核心对象的口头表达,则直接反映了散文讲述与韵文说唱的对照关系。
据雷国强梳理,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浙江各级各地“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民间故事卷)”中,至少收录了22篇内容详略不一,但同以“盘瓠”为核心母题的神话故事。在这些异文中,既有以盘瓠为独立演述对象的文本,笔者称其为母本神话,如《盘瓠的传说》《畲族祖先的由来》《盘瓠出世》《亢金龙下凡》等;亦有以盘瓠为依托,讲述相关人、事、物之功绩、起源或习俗的作品,笔者称之为衍生传说,如《高辛与龙王》《三公主》《祭祖舞的由来》《猎捕舞》《悬棺葬》《畲族四姓的传说》等。尽管笔者无法还原盘瓠神话的原初状态,但上文之述已然昭示,几乎所有和盘瓠相关的语言艺术,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且多彩的盘瓠神话丛。也就是说,盘瓠神话不是一个孤立静止的文本,而是在实际演述中,不断从母本分化并衍生出众多彼此黏连却又相对独立的地方话语体系的生命综合体,进一步说,这些以人之能动性为基础的艺术创造,都可被纳入——盘瓠神话=盘瓠出生+揭榜征番+变身娶妻+移居凤凰山+闾山学法+打猎殉身+族群迁徙——的有机公式。不过,由于时代变迁,原产于原始社会的神话逐渐摆脱宗教信仰(以神为尊)的神圣性,成为阐释自然、表述社会、认识自我的历史解说词,并由此进入民间文学的“传说时代”。因此,以盘瓠神话为代表的现代口承文学在畲族社会中的发生、发展与变迁,同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对现实生活的解释功能,而内中蕴含的神话因子则说明,部分民间传说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原始的神圣性,甚至可在特定的语境中互相等同。
从共时的文体角度看,神话与史诗是否具有前后承继的关系,着实是件难以解答的学术问题,但从历时的内容层面看,神话与史诗则可同时展现同一个民间故事。万建中曾言:“以往只把神话看成是最古老的文学形式,其实史诗和神话一样悠远”,“史诗的内容就是神话,神话通过史诗获得‘活’的地位”。由此可见,神话与史诗是一对可以互相转化的姊妹艺术。就盘瓠神话而言,畲族民众不仅以散文体故事表达他们对始祖盘瓠的崇奉之情,并借以阐释民族生活中各类习俗的生成,更以韵文体叙事长诗的形式呈现了一部更为完整的民族社会文化史。“以歌代言,以歌传情”是畲族最为典型的俗民行为之一,而普遍流行于畲族中的《高皇歌》则是一首被视为民族史诗的韵文体语言艺术。同其他民间文学类型一样,史诗也会因口头性、集体性和扩布性而发生种种变异,而这也是《高皇歌》在记述盘瓠神话时呈现出长短不一的诗行,甚至名称变动的重要原因。在目前发现的史诗文本中,《高皇歌》有时也被命名为《盘王歌》《麟豹王歌》《龙皇歌》或《盘瓠歌》《祖宗歌》等,而丽水市云和县雾溪畲族乡坪垟岗村村民蓝观海所演述的《高皇歌》则是笔者所能接触到的当下国内诗行最长的一首。与其他同类史诗一样,此歌以盘瓠生平为主线,在125条500句3500字的篇幅中,展现了畲族从创世到起源、从征战到发族、从创业到迁徙的整个过程。虽然《高皇歌》在诗行长度上很难媲美于其他民族的史诗,但正如朝戈金所言:“形式上诗行的多寡,并非是认定史诗的核心尺度,史诗内容诸要素才是鉴别的关键。”因此,作为民族口承文学的典型代表,《高皇歌》则能从更全面的角度向人们提供畲族远古历史和近世生活的信息。
语言可说是人类的第一交流工具,是人际间传递各类信息的核心手段之一,而作为民族历史之映射的盘瓠神话在口头表达的世代传承中,虽然原初神圣性的逐渐流失让其由讲述神之崇高转向展示人之伟大,但这种变异的发生不仅加速了盘瓠神话的世俗化,更增强了人们借助盘瓠神话解释自我生活的真实性。不过,随着时代发展,人类的生存所需也愈发多样化,而以纯语言为途径的艺术创作却在急剧变化的社会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面临消亡。尽管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运动中,以《高皇歌》为代表的畲族民歌(特指小说歌)在政府的推动下,于2006年被纳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似乎为此项民间口头艺术带来“生”的希望,但受制于演述人群体的老龄化,演述场域的空心化、娱乐化和权利化,以及族群互动的历史影响(详见后文),又怎能保障韵文体歌唱的活态可持续性,更何况是没有得到官方认定的散文体叙事?
二、谱图固化:畲族图文描绘的盘瓠神话
畲族是否曾经有过属于自己的民族书写传统,现已很难查证,即便被部分学者认定为具有一定解释意义的出现于传统手工艺产品——织带——上的纹路,甚至产生于上古时代的华安仙字潭图画文字,也很难成为畲族有过民族书写传统的有力佐证,而在于畲族民间征集到的大量手抄文献中,虽然有一些类似汉字却又迥异于汉字的文字,但这些数量极其有限且不成系统的符号,根本无法形成具有特定指向的文本。因此,民族语言的存在则成为畲族传递民族历史记忆的主要途径。不过,随着封建统治力的逐渐深入,深居东南山区的畲族也在封建王权的威慑下为汉字传统所同化,而在与汉民族群的互动中,不同支系的畲民也渐渐实现族群自我的宗族化。故而,自宋元尤其是明清以来,创建宗祠、纂修宗谱则成为广大畲民不遗余力、争相而为的生活规范,而带有一定族源史性质的盘瓠神话在以较为统一的文字表述中,被固化于宗谱的同时,也成为畲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特征之一。除此之外,建立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文化,不仅在显性的宗祠中有宗谱在远祖与近祖、历史与现实间构筑起民族记忆的桥梁,更有形象化的盘瓠神话,即被广大畲民称之为祖图长联的故事画,以其更为直观的图文效果,从隐性的层面于民族内部的特定活动维系了整个人们共同体的信仰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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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folklore-forum)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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