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而言,上述专题研究的最大价值,是从中国社会历史上与“礼”“俗”相关的话语形式与社会事实出发,认为“礼”“俗”之间的分立与互动关联着中国社会的一般性质,这一见识至为可贵,虽然其关注重点,多在于对中国历史上自上而下“以礼化俗与精英思想社会化”(32)的阐释,而对民间社会的能动性关系相对忽略,难以呈现中国社会“礼俗互动”的完整景观——这一任务至今仍未完成,而仅有个案研究层面的局部突破。另有少数学者,不再以“礼”“俗”眼光通观中国历史,而聚焦于某一具体历史时段,试图阐释中国社会的整体政治结构和具体社会运行机制的关系。罗志田认为从南宋开始,士人针对大一统下形成的“郡县空虚”,开启了以“礼下庶人”的方式构建下层民间社会的持续努力,提醒“我们不必总是关注‘地方’与‘国家’对立甚或对峙的一面,还要看到其互补的一面”(33)。耿波溯源周代礼治政治,将“礼俗互动”视为乡民、士人与君主的政治联动与社会实践,阐述了中国礼俗传统中的全民动员性质:
从礼俗互动而言,成功的政治实践既需要宗法价值秩序向人格价值秩序、政治价值秩序的升华,更需要人格价值秩序与政治价值秩序在民众中的再落实,而这种落实能够真正实现,却需要民众本身的崇敬心理。(34)
与上述研究路径有所不同的是,一批学者从田野实地调查出发,将中国社会中的“礼”“俗”话语与礼俗互动传统,与国家和地方社会的大小政治传统联系起来,显示出比较开阔的学术视野与强劲的研究活力。在这方面,首先应该提及的是科大卫,他长期致力于中国不同地方社会的田野调查,将地方宗教、祖先祭祀、社区节诞、民众文字传统、庙宇建筑等视作“有意义的礼仪标签”,阐述地方社会如何获取及认同自身特性的历史,以及如何接受并整合到一个国家大一统的文化的历史,旨在“重建地方社会整合到中华帝国的过程”:
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尽管人们都同样追求大一统,但他们用来定义大一统的标签往往不一定相同。在把地方传统纳入大一统范畴的过程中,尽管他们总是会努力把对自我的认知与对大一统认知之间的距离拉近,他们建构的大一统样式与其他人建构的大一统样式在概念和行为上仍然可以有很大的差异,问题不在于这种差异有多大,而在于他们对正统的理解和定义是否有规律可循。
一个要求每一个地域都表现相同的大一统肯定只是一个表象,但是,因为大一统是重重叠叠的卷标组合,而不是一个要求各地划一的标准,经历了一千年建构的大一统,就绝对不是一种表象。
中国大一统形成的历史,就是形成中国的历史。以儒家为主导的大一统只是历史上一个特定的时期、由小部分的人所推广的历史;中国大一统的历史,是由很多人参与建构的历史,要明白大一统的历史,也就是要明白这个参与的过程。(35)
这段话,对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大一统的国家建构与地方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予以明确表述,视作“形成中国的历史”(36),其实是将中国社会“礼俗互动”的发生,归之于不同社会阶层对于“礼仪标签”的多元交叉运用。诚然,民间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对于国家正统意识的建构活动,无论在外人看来是多么的异端或荒诞不经,却一直作为一种传统绵延至今,保持着对于国家权威、天地全神、宇宙之道等符号形式的尊崇心态。赵世瑜在大量田野个案研究的基础上,致力于将大历史与小历史贯通合一,“历史本来就是一个,就像生活本来就是一个那样”(37),由此提出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研究视角的结合。由这两种研究视角交织而成的“上下互动”的理念,在中国社会语境中,是以“礼俗互动”为基本依托的。他在新近研究中,以山西太原晋祠为例,细致描述了“俗”在进入“礼”后如何为国家与地方社会所广泛共享的情形。(38)这种由多种社会力量共同作用下的礼与俗的分合关系,实际上代表了中国社会“文化政治”的一般性运作机制。张士闪认为,正是建基于地方社会的多样性与国家大一统之间相互吸纳、不断磨合的历史过程,以礼俗互动为特征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才得以奠定,而民间社会的文化认同乃是“礼”“俗”政治框架之本。(39)刘铁梁认为,国家政治与民间自治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仅形塑着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也由此产生了社会生活层面的文化交织现象:
国家对村落的政治干预与民间自治之间有长期互动的历史,结果是形成了今天(家族村落)聚落联合体的基本组织形式。(40)
任何一种文化,如果仅仅停留在一种精英或士大夫的言论之中,这种文化就不能成为关乎民族命运的根性文化。民族文化应该而且必须在社会生活层面有所表现,才能成为民族的生命。自然,在生活层面上的一些风俗习惯,不经过文人士大夫的具有一定逻辑性的总结或心有灵犀式的妙悟,大家也不容易体会到这种文化的意蕴所在……我们的圣贤文化,如果它完全没有进入民间生活,就不会具有坚韧的生命力,也不会变成我们民族的东西。可见,无论哪一种文化,如果在民众生活中不能表现出来,必将难以久存。(41)
由此也可看出,尽管国家之礼与民间之俗在话语形式上存在明显差异,但不应视作两种不同文化的并置,而是同一种文化内部密切关联着的不同表达,只不过前者偏重于国家政治层面的制度化规定,后者偏重于民众生活层面的自发性传承。(42)也就不难理解,郑振满何以将历史人类学的研究范式,归结为“注重民间文献,注重田野调查,力求回到历史现场,从民俗研究历史”(43)。不过,要想真正实现“从民俗研究历史”,就必须将民俗与国家行政运作、地方社会发展等进行综合研究,亦即将长时段、大区域与“微政治”等视角结合起来。
可以说,在贴近国家政治、建构地方社会价值的层面积极地有所作为,是民俗的政治性面向之一,而以稳定性和反复性为特征、持续地作用于地方社会生活,特别是赋予民众个体以生命归属感和人生意义,则是民俗的根性所在。在社会实践层面,“礼”所代表的国家制度的规约性,与“俗”所代表的民间生活的自发性之间存在很大张力,既互益互补,又互制互斥。所谓互益互补,是指国家治理改变了民俗文化的生存空间,促使其不断发生新的变化,而民俗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治理方略的制定与修正;所谓互制互斥,则是指二者之间所造成的控制与反控制关系。在中国社会政治传统中,总是借助“礼俗互动”将国家政治与民间“微政治”贯通起来,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建基于民俗传统的神圣性之上,从而将二者之间可能的互制互斥关系巧妙地予以弱化或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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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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