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故事化”,就是将原本支离破碎的事件过程,通过增添细枝末节将其形成逻辑完整的故事的过程。通过“故事化”使过去曾经发生过的、碎片化的事件,变成具有完整情节的且蕴含了生活常识的故事,并通过口耳相传等方式使之成为村民的集体记忆。在日常生活中,村民将生活经历及生活智慧以故事形式表述出来。这些故事中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社会意义。正如杨美惠所分析的那样,这些故事的“历史、形成条件、明确的轮廓所提供的信息,不仅是在反映其参照性和关系实践,而且还反映产生出话语并赋予其重要意义的更大的社会力量”。
在学术研究中过多的强调叙事“文本”所传达的内容和信息,并以此讨论叙事的意义,那将会错过一些更为精彩的东西。叙事是发生在特定语境中的。语境是变动的生成过程。因此,叙事也是变动的生成过程。即使是同一件事或同一事象,在面对不同听众时,或不同时段内,讲述人也会选择不同的讲述文本。或者可以说,在新“语境”里,作为话语策略的叙事信息可能会展示出新的属性。因此,研究者需要在语境中理解叙事内容,同时也要通过叙事去理解语境对于讲述人的意义。张士闪在研究中强调了对“言说”的逻辑和方式进行分析的重要性:
言说本身固然重要,但通过言说有所应对以及如何应对却是理解这种言说的关键。即便这种言说有时候只是为了一种想象中的应对,却依然是言说的动力与活力所在。
刘铁梁从身体民俗学角度对个体叙事给予了关注,他指出,在研究村落生活时,应该重视凝结了个体经历和生活感受的叙事,“从身体民俗学的视角来看,这些个人叙事最能够揭示民俗作为需要亲身体验的生活知识的特质,因此民俗学对于个人叙事的重视就应该是一件不言而喻的事情”。
无论是故事的讲述,还是身体动作的表达,讲述人在传达叙事内容和信息时,所选择的话语策略往往并非无迹可循。叙事之于讲述人并不只是一些碎片化的分离的事件或事象的简单串联。事件或事象只有被纳入符合已知行为范式的在场者(包括讲述者和听众)的特定关联方式,才能被处理成叙事。换言之,讲述人在进行叙事时,会尽可能采取能够与听众产生互动的方式展开,也即在同一叙事中所有在场者都被期待具有相同(或部分相同)的知识和规范体系。
正如戴维·赫尔曼所说,研究者需要把叙事看作是一场“言语事件”。研究者“不仅要从形式和认知结构的角度研究叙述类型和叙事推断方式,而且必须把它们看作是具有丰富的语境化标记且处于可变环境中的言语事件的一部分”,这样就不难理解,叙事只有在讲述者与听众协商对话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特定的交流目的,即表达一种生活的意义。民俗学者正是在讲述现场的语境中借助叙事文本将讲述者的生活变成文字,生成格尔茨意义上“深描”的民俗志文本。
结语
日常生活转向是近几十年现代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重要探索。从本质上看,日常生活转向是现代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在面对现代生活与文化现象时阐释力不足的挣扎。就中国民俗学来看,经过近20年的发展,日常生活转向也在一定范围内基本达成共识,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科传统的反思已经结束,恰恰相反,本文认为,在面对现代技术带来的生活革命的事实时,学术范式的反思尚未真正展开。作为学术概念的日常生活如何与作为现实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仍然是横亘在民俗学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换句话说,学科困局的真正表现不在于进行日常生活转向是否合理,而在于如何转向日常生活研究,转向什么样的日常生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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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folklore-forum)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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