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所关注的民间信仰、庙会、口头传统等民俗事象扎根的土壤和演述的场域即是“语境”。在语境里民众赋予民俗事象以具体的现实意义。因此,将民俗事象置于“语境”中进行研究的理念,在被引入中国民俗学界后,迅速得到了不少民俗学者的积极响应。在研究中,民俗学者将村落现场看作是民俗事象的“语境”,并在村落中解读民俗事象的意义。如在研究山东“小章竹马”时,张士闪强调村落语境对理解乡民艺术的重要性,他将乡民艺术与村落语境比作“鱼”与“水”的关系,指出“只有将乡民艺术置于乡土语境中,才能使之得到真正的理解与阐释,乡民艺术研究的前景就在于呈现乡民艺术与所属乡土社会的互动关系”。某种意义上说,“语境”是一个强大的、具有较强解释力和学术张力的理论视角,其一经出现,就给民俗研究注入了活力。诚如较早关注这一理论的中国民俗学者孟慧英所言:
对民俗学来说,语境概念是有用的,它使得田野工作拓展到传统社会知识体系、经济社会结构、自然环境、地方历史、居民状况、教育体系、宗教体制、与别的文化群体关系等方面。民俗是受语境等多种因素影响的活动,我们的研究不能限于民俗事件本身。
在一篇文章中,刘晓春考察了“语境”的语义起源及其学术脉络等问题,认为在语境中考察民俗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范式意义,“语境研究强调田野调查,强调在田野中观察民俗生活、民俗表演的情景、民俗表演的人际互动、民俗表演与社会生活、社会关系、文化传统之间的复杂关联等等”。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语境”中理解和解读民俗事象业已成为学界共识,并逐渐成为理论常识。然而在具体学术表达中,“泛语境化”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所谓“泛语境化”,就是在学术文本中为“语境”而“语境”,将“语境”简约成为“志书式”介绍,或流于表面,或未能与研究事象进行有机结合,或干脆将其视为可有可无的学术装饰。更有甚者,部分研究者在生产民俗志或民族志文本时,形成了“八股文”式的写作框架。长远来看,这种倾向不利于民俗学的学术知识的良性生产。
当然,“泛语境化”问题的出现并非出于偶然,而某种程度上是学术发展的必然。因为“语境”充满了学术张力,如何在研究文本中将“语境”呈现出来,本身就是一个重要问题。不过,在该理念引进之初,沉浸在研究范式转变喜悦之中的早期研究者,有意或无意地回避了这个问题。追溯“泛语境化”的根源,大概可从源自于西方学术体系的“语境”(Context)概念入手。如前所述,西方民俗学界将“语境”引入学术研究,最初是为了讨论其与“文本”(Text)的关系。王杰文详细梳理了西方尤其是美国民俗学者对“语境”的阐发,以及不同学者的不同理解。但正如王杰文所说,“当我们重新回顾争论双方各自的观点时可能会发现,民俗学的表演理论并不是把‘语境’当作一种固定不变的、可精确描述的、外在的信息,而是一种生成中的、偶发的、互动中的关系”。忽视“语境”未成性和动态生成性,也许正是当前“泛语境化”问题的根源所在。“语境”的未成性和动态生成性特点决定了其在学术表达中绝不应是可有可无的状态,也不是随便进行结构性描述就可以将其意义全部呈现,而需要与作为文本的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进行互释。换言之,民俗既是“语境”中的“文本”,又是“文本”中的“语境”,文本与语境之间应该是一种交融状态和互释关系。
本文认为,在具体学术表达中,将民俗仅仅看作是一种研究对象,本身就是人为的强制将其剥离日常生活的过程。比如在关注村落仪式方面,不少学者将关视角置于仪式本身的结构上,并以此为立足点,分析社会关系或其他问题。在这种思路中,日常生活难免会被“悬置”起来,因为将仪式活动作为研究对象,本身就包含了其不属于“日常生活”的预设前提。而事实是,这些看起来占据了特定时空的村落仪式活动,其意义往往是弥散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尤其是其中所关涉的地方性知识,更是隐匿于村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中,研究者很难在日常生活之外,从一两次具体仪式活动中捕捉到这些意义和知识。
将民俗事象从日常生活中剥离出来进行抽象解析,以及为某种学术装饰需要而强制性的置“语境”于文前的做法,使得学术论文中出现“语境”与“民俗”两层皮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学术研究中将民俗仅仅看作是研究对象或“文本”的做法,某种意义上说本身就是“反日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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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folklore-forum)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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