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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的规定,各缔约国应在社区、群体和相关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确认和确定境内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作为保护的基础。
自2006年《公约》生效後,政府便筹划进行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搜集研究数据,用以编制本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政府于2008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谘询委员会(非遗谘委会),督导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并于2009年8月委聘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进行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经过三年多的时间,整项普查工作于2013年年中完成。
华南研究中心就接近800个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个案进行了广泛研究和实地考察。非遗谘委会根据华南研究中心提交的调查结果深入讨论後,推荐了一份包含477个主及次项目的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清单。
为搜集社会各界对建议清单的意见,政府于2013年7月10日至11月9日,展开为期四个月的公众谘询。期间,政府除收到十八区区议会和乡议局的意见外,还收到多份由市民和团体提交的书面意见。非遗谘委会参考了公众意见後,将建议清单项目由477个增至480个。该份建议清单最后获政府确认,并于2014年6月公布为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按照《公约》的五个类别,纳入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的480个项目分布情况如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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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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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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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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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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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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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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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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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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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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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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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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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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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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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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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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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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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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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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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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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手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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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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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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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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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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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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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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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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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类别及所有类别合计的「总数」,已扣减那些因带有次项目而被重複计算的主项目的数目。)
政府将根据普查结果和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在谘询非遗谘委会的意见後,制订和加强保护措施,也会定时更新清单项目。
若公众希望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办事处建议有价值的传统项目及提供相关的现存文字记录、档案及录像资料,请填妥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表及香港周期性地方传统活动时间表(如适用),可透过电邮、传真、邮寄或亲身递交表格到本处。
延伸阅读: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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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新华社 2017-08-15 10:04:36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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