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融与变异:民间文学价值与功能
这次打破“民间”与“作家”界域的方式,不仅为民间文学带来了短暂的繁荣,而且民间文学的价值与功能发生了变异。前者已经提及,它的价值之一教化被提升到国家层面,即政策传达与意识形态表述,这与作家文学彼此交融、互为表里。王老九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就随时随地利用它歌颂党和毛主席,宣传党的政策,配合各种政治运动。……我每写一个东西,首先想到党的伟大,人民的力量。”江苏省群众性的民歌运动,“在‘党委挂帅、人人动手’下,已经普遍开花了。……每个乡都在编民歌,扫盲识字课本,也是本乡农民自己创作的民歌。”民歌一直延续下来的因素之一是教化的价值。在某些时段,官府高压,民歌依然有生存的空间,其缘由就是对民众伦理道德的教化意义。但是在新民歌运动时期,民间与官方相互交织,应由作家文学宣传的政策、意识形态,则由民间自我完成、自我实现。
尽管凡是涉及民间文学的教材中都会提到民间文学的价值与功能,但是在很多民间文学研究与阐释中,往往将价值与功能混同。高丙中在《中国人的生活世界——民俗学的路径》中指出,我们今天所说的宽泛意义上的民间文学其实应该冠名为“民间口头创作”,它包括了民间文学,还包括社会心理,所以它能起文化的复杂功能,而不仅是文学的功能;同时既然是民间文学,就应该具有文学的基本规定性。高丙中在著作中强调了民间文学文化功能的多样性。民间文学除了具备与作家文学一样的审美功能外,它还有实用功能。“民间文学从产生到现在一直以来以实用为主,民间文学常常用作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达,或进行礼俗教化活动。”在新民歌运动中,民间文学的表达功能发生变异。
民间文学从产生之日起,它就有民众表达与交流思想情感和认识看法的功能。《诗经》载“心之忧矣,我歌且谣”,在1937年6月26日《歌谣》周刊也刊载了《表达民意的歌谣》。可见自古至今大家都认可它是民众思想情感与认知的表达。但是在新民歌运动中,民歌主要成为国家话语的反映与应对。
如“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树开什么花;什么时代唱什么歌,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咦,不是火焰山,原来是全民把钢铁炼。”在描述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中也记载了相关歌谣,如“正月初三春打头,青川溪水哗哗地流。冯明给咱分田地,好日子呀才开了头。青砖瓦屋青石砌,手攀着梯子上高楼。感谢三营工作队,一心一心我跟党走。”这是改自当地的一首情歌。原初情歌的叙事与意境都被置换。“阶级”“炼钢铁”“分田地”等都是国家话语的转换,而且全国上下一盘棋,政府会议、大字报、意见簿、诗歌等都以民歌形式表达,这就改变了民歌的表达功能与表达场域。当然我们也不是说所有新民歌都不具有历史价值,而是说因为民歌的表达功能被异化,民歌不仅是民众情感交流的形式,而且它还成为政府开会、政策宣传的形式。这样,民歌的表达功能被泛化,走向了极端。但是在新民歌运动中,少数民族民歌就不像很多汉族地区的民歌,功能异化、价值完全改变、“民间”缺席。比如傣族赞哈康朗甩在谈民歌创作时,他就提到傣族民众在生产劳动之余,“总喜欢围着赞哈听他们婉转动听的歌声,和那些傣族文学作品里的优美故事。”民歌在傣族生活承担着情感表达功能,同时也是历史知识传递与记忆的方式,因此,在新民歌运动中,傣族也根据历史的变迁和社会情境的变化,编了新的民歌,但是这些民歌的表达功能和实用功能却没有完全丧失。因此对于这次新民歌运动的分析,不能进行简单的同质化批评与反思,要注意到它内部的差异性以及民间文学价值与功能的特殊性。
总之,1958年从民歌领域开始的大众化运动,不再是知识分子到民间去,而是要消融于“民间”,“民间艺人”与“作家”界限被打破,民间艺人与作家共同成为新的“社会主义文艺”新军。同时民歌与新诗的阈限亦被突破。这一年诗歌界“出现了普遍繁荣的、盛况空前的图景”。这是诗人徐迟在新民歌运动第二年编选的《一九五八年诗选》序言中所说。接着,他以饱满的热情描绘了这一运动的“盛况空前的图景”。随着历史的车轮,这一“盛况”烟消云散,而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就开始探索的,民歌对于新诗的意义,既走到了巅峰,也开始滑向反面。正如有学者推测,如果没有这次极致的运动,“歌谣形式进入新诗并非完全不可能”。
(原文刊于《民族艺术》2017年第3期。因篇幅所限,此处删去注释与参考文献,引用请以刊物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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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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