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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民俗学重点扶持学科”项目组和中国民俗学会联袂组织的“民俗学专业责任与研究伦理工作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为“学术社团的专业责任”、“民俗学研究伦理”、“中国民俗学会的伦理规范:动议与制定”。来自山东大学、辽宁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和文学研究所的近30位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博硕研究生参加了会议。
工作坊由高荷红、巴莫曲布嫫和毛巧辉共同召集。会议分为两个时段,第一个时段刁统菊、祝秀丽、张青仁三位学者分享了各自的田野案例,如“女性田野作业的优势与劣势”,“实验式田野研究中的伦理问题:以亲子间听讲活动为例”及“民俗学者如何参与非遗保护:来自墨西哥的田野经验”。学者们就田野伦理、成果出版的署名权及学者在调查中是否应该干预民俗活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二个时段,来自民俗学和人类学两个学科的学者们围绕会议提供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美国民俗学会、美国人类学协会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业学会订立的伦理守则和专业责任声明等11份参考材料,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本次工作坊对中国民俗学会订立自己的伦理守则形成了初步动议,并达成以下共识:中国民俗学会应充分考虑中国民俗学的学科特性,同时结合学者的田野实践及其经验尽早制定相对简洁的伦理准则;在订立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尊重调查对象的相关权益,同时也要考虑调查者基于学术研究的相关诉求,还需厘清学科责任、学会责任和学者责任等问题。这次会议仅是一次初步探讨,相关讨论仍将继续。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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