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强大的自洽性,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存留至今的要素之一。
无需讳言,民间手工艺人对“非遗”的承载与承继,并非以“文化保护”为主观目的和根本目的。濒危的民间文化原本是民众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手工业者也是普通的劳动人民,“这些朴素的手艺人,绝不是圣人君子,更不是人间国宝。他们就是每天拼命地为了养活家人而勤奋劳作的最普通的人”。自洽衍变的发生,主要在于手艺人对经济收益的本能追求。当手工制品与工业制品在市场上发生冲突,人工成本较高的手工制品会在一定时期内被廉价的工业制品击败,传统手工艺人无法获得维持自身与家庭生存发展的经济利益,只能放弃传统制作技艺。表现在国家层面,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小农经济的瓦解,进而导致工业文明冲击下农业文明衰退解体,大量传统经济从业者放弃原来的谋生手段而转入现代市场经济,民族文化、民俗事象或者在异文化影响下发生剧变甚至消逝,或者被商业化、市场化,导致传统文化大量遗产化。
经济利益是“非遗”传承与振兴的内在需求,是文化发展所必需的经济基础,是社会转型期传统文化危机必然要面对的根本问题。社会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金融资本)总是天然地流向有利可图的领域,尤其是在缺乏全民文化自觉的境况中,这个规律之强大,不是靠学者呼吁所能长期对抗的。如果“非遗”传承人能够在现代商业运营的实战中学会新的营销手段而赚到钱、形成品牌,辅以保护政策、舆论导向对其社会地位的提高,从而吸引更多的人进入传统文化从业领域,那么文化传承自然就不再濒危,最终实现活态保护和传承。张锠先生以切身体会说:
“泥人张”有很多传人,所以才有了人气,有了人气以后就有了自己的作品,就形成了流派,也有了自己的艺术风格,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加上“泥人张”本身的社会影响、社会效应,同时,“泥人张”后人参与了市场经济,有些人在这么一个大环境下做得还不错,正因为这样“泥人张”才有所影响,有所发展。
北京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民间手工艺人举办了市场运营方面的高级研修班,在这个班里讲到了品牌运作、现代经营的理念、经营的方式与手法、目标市场与产品研发等等,张宏越评价说: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事,上课就是把这种概念灌输给你,你得结合自己的情况到市场上实践。有多大的实际作用可能现在还看不出来。我想,随着时间的延长,传承人的这种理念转变,会对市场有一个很好的运作。
活态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存在,任何“标准”都没有天然正确的权威去简单地以真伪作为其精神价值的评判,否则就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主观臆断。这类所谓的“评判标准”,很可能由于评判者的知识体系、主体性判断、语境时效性发生变化等因素而扭曲文化本体的历史样貌,贬低其价值。“当我们认识到,一种天然正确的判断标准被确定的背后有如此之多的复杂因素相互博弈时,我们究竟是应该悲叹文化的某种静止形态、‘本真’样貌的消失,还是更应该警惕这种‘真/伪’判断标准是否有利于文化的自主发展与文化多样性的成长?”在社会转型期的语境中要求“非遗”事象固守传统,认为守住传统就是落实保护,这种断面式的保护思路是反历史的。守住传统不是保护的最终目的,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和未来得到传承、发展乃至振兴,“非遗”保护工作才能算得上成功。因此,作为文化保护者,绝不应因“顺应市场”而发生自洽衍变去诘难“非遗”传承人、甚至要求其以“学者”角度和“学术”要求去固守传统。作为各级政府部门,更应该积极组织和培养“非遗”传承人的市场积极性,为其市场化行为提供优惠政策,扶持其成长壮大。
四、理性商业化:“非遗”自洽衍变的必然结果
“非遗”传承的主体是传承人,这个群体是文化的真正承载者,他们为了自身发展必然有经济需求和尊严需要。实现和满足传承人群体的经济需求、社会尊严需求,为文化的发展提供经济基础、营造文化氛围、拓展市场空间,允许“非遗”传承人立足传统、结合当代进行自洽衍变,才可能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变与持续发展。因此,传承人、政府、学者、文化企业、民众(消费者)的共同参与是“非遗”自洽衍变的合力来源,其合力的结果将是“非遗”理性商业化带来文化振兴。
所谓“理性商业化”,意指以“非遗”承继与振兴为总体目标,以传承人为保护主体和利益主体,以政府政策为保障和支持,以相关应用性研究和合理化建议为指导,以生产性保护、活态传承为实施基础,尊重、鼓励和促进具备商业运作潜力的“非遗”事象进行自洽衍变,通过现代商业的创意、营销等商业行为,发挥市场经济的决定性作用,重新融入现代民众生活,形成稳定的文化消费习惯和消费群体,从而提高传承人的经济收益和传承能力,吸引更多人成为传承人,实现民间文化的持续繁荣。
盐野米松“总是在强调,要想让手艺找到生存的空间,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维持让手艺人的产品销售出去的环境;第二,找到相对便宜的原材料;第三,就是这个业种要有传承人。”[36]从实际生活来看,一部分技艺性“非遗”事象的确因为现代生活的革新,失去了民众生活的实际需要,一部分则是暂时遭遇了市场困境。对于尚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学者要按照民间文化的内在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关系规律来研究其活态生存的必要因素与外界条件,改变对传统文化断面式保护的思维模式,促其持续发展,肯定新民俗、新文化形态的合理存在,充分尊重并深入探讨民间文化的商业属性;文化企业和传承人应“以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而不仅是技术)和核心价值(原本的文化蕴涵)得到完整性的保护为前提”[36],顺应现代审美的变化和市场的需求,进行必要的文化创意再生产,这种“文化创意”,并非主张对“非遗”文化本体进行商品化改造和产业化扩张,而是立足经济规则、市场需求和文化效益,以“非遗”为文化精神的核心和创意母题去赢得市场;政府政策应该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偏政绩、偏展示的保护思路,加强具有实效意义、可操作性措施的出台和落实,着力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构建文化自觉的大环境,倡导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自尊自爱,为传统文化的当代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在帮助具有商业潜力的“非遗”项目实现社会文化认同的前提下,鼓励和保护其自主商业行为和合理的文化创意行为,给予充分的市场发展空间,促进其价值提升。希望通过理性商业化的道路,真正帮助农耕文明的智慧结晶找寻到在当今乃至未来的存在价值,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百花齐放、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良性发展态势,摆脱濒危窘境。
(文章载于:《民俗研究》2014年第2期,第66-74页,引用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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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 【本文责编: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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