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梦华录》和《梦粱录》两书,又均有这样的特点:既记述皇宫官宦礼仪,又记述民间礼俗,二者在著述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这同作者过去的官宦人家身份的影响有关,客观上也体现了对文化规律的遵循,即一种文化传统往往是为民族内部所有成员共同遵守和传承,尽管其具体活动形式会有所差异。作为前朝遗民,这些作者通过记录作为前朝重要标志的皇室礼仪来表达对前朝的留恋,似乎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于皇宫种种礼仪的津津乐道,或多或少也体现了他们自高身份的心理——尽管成为了离乡背井的“遗民”,但他们熟知过去的上层礼仪,曾经是有地位的人。这对处于陌生异地、深怀乡愁的作者而言,不仅具有精神安慰的作用,也可能成为他们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与人际关系的资本。当然,尤为重要的是,它还具有通过上层阶级的活动来规范节序仪式的意义,也就是说,通过细致描写皇室的一系列活动,使有关时间规律的仪式化行为得到更为明确、更为强化的认识。
以上特征的存在,使得这些著述在表面客观、冷静的呈现当中,总是带有个人体验的色彩,带有或深或浅的主观情感的印记。就像有的文学评论者所指出的:“故乡的原型意象,情感的物化,如日月星辰、井泉山河、雨雪雷电、田园花木、门窗庭除、禽鸟牲畜、家具摆设、酒食酿器、稼禾炊烟、器乐歌舞乃至祭台墓冢等等,‘一箪食,一瓢饮’,一草一木,无不构成中国乡愁文学作品内容中的常态原型意象。”[9]虽然没有直抒胸臆地言愁、言恨,但是一草一木总关情,在对故乡生活文化传统极力克制的描写和对象化的处理当中,乡愁与离散之情反而沉淀得更为深沉,更为隽永。
与故土的离散,为身为离散者的民俗志作者提供了一个在对比中反观自己家乡的不同视角,进而使家乡成为了一个“对象化”的存在,一个可以从一定距离之外加以观察、描述和表现的客体。这种对比的视角和相应的叙述策略,成为了中国历代民俗志所沿用的一种书写模式。在现代民俗学兴起之后,许多中国民俗学者自然而然地采用了以家乡民俗为研究对象的做法,并由此形成了这个学科中的一个长期而连贯的重要流派,[10]究其根源,可以说,同古代民俗志中有关家乡书写的传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家乡民俗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12BZW123)阶段性成果。
[1] 本文曾在台湾东华大学中国语文学系主办的“2014海峡两岸民俗暨民间文学学术研讨会”宣读,衷心感谢论文评议人中国社科院宗教所叶涛研究员的精彩点评和给予的修改意见。
[2] 张叹凤:《中国乡愁文学研究》,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11年版,第43-44页。
[3] 钟敬文:《建立中国民俗学派》,见钟敬文著,董晓萍选编:《钟敬文文选》,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2页。
[4] 李道和:《民俗文学与民俗文献研究》,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198-201页。
[5] 张叹凤:《中国乡愁文学研究》,第43页。
[6] 张紫晨:《中国民俗学史》,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185页。
[7] 萧放:《<荆楚岁时记>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154页。
[8] 在这里,作者似乎显示出一种偏见,即认为所有风俗皆产生于某一重要文献的影响,却忽略了不少文献实际上往往来自于对习俗的总结。
[9] 张叹凤:《中国乡愁文学研究》,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11年版,第95页。
[10] 安德明:《家乡——中国现代民俗学的一个起点和支点》,《民族艺术》2004年第2期,第25~31页。
(本文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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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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