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传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IGC)第十届常会(10COM)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在纳米比亚温德和克市乡村俱乐部举行。中国民俗学会代表团一行8人作为观察员应邀与会。
本次会议共有21项议程,涉及的重要议题包括:一、修正委员会《议事规则》中有关匿名投票的规定条款;二、审查缔约国报告,包括缔约国履约报告及其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现状报告、已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现状报告,以及缔约国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援助的情况报告;三、审议委员会和秘书处报告,包括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其2014年-2016年期间的活动和秘书处报告其活动;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2016年-2017年使用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自愿补充捐款 ;五、审议审查机构2015年评审周期的工作报告,同时对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8项申报材料、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35项申报材料及国际援助的2项申请进行审议;六、有关已列入项目的名称修改;七、认证新的NGO组织并评估已认证的NGO组织及其资质;成立2016年评审周期的审查机构(更换四分之一成员),并就2016年评审周期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和2017年-2018年评审周期可以受理的申报项目数量进行审议;八、对《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修正草案进行审议,包括新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应条款、退回选项,以及NGO组织认证时间表三项内容;九、跟进委员会和大会在往届会议上形成的相关决议和决定,包括审议“伦理示范守则专家会”的结论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履约报告的通讯受理及其指导方针,以及审计与评估的跟进办法;十、确定委员会第十一届常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委员会十一届常会主席团成员选举等。
中国民俗学会代表团
作为IGC认证的NGO组织,中国民俗学会于今年9月应《公约》秘书处发来的邀请组建学会代表团,成员从我会“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项目评审工作小组”中直接产生。11月底由安德明、巴莫曲布嫫、康丽、马千里、彭牧、杨利慧、周福岩、朱刚等8位学者组成的代表团按期启程前往纳米比亚温德和克市,集体亮相本年度非遗保护领域的两个重要会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NGO论坛
11月29日,代表团出席了在温德和克先期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NGO论坛: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NGO组织的伦理原则(SYMPOSIUM ICH NGO FORUM: Towards a Code of ethics for ICH NGOs?)”,由彭牧博士和康丽博士代表我会在研讨会上作了主旨发言,引起热烈讨论。
29日当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届常会承办国纳米比亚在温德和克乡村俱乐部举办盛大的开幕式,纳米比亚Khomas地区长官Laura Mcleod-Katjirua女士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缔约国大会主席Awad Ali Saleh先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大会主席Stanley Simataa先生、纳米比亚教育、艺术与文化部长 Katrina Hanse-Himarwa女士先后致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发表视频讲话。代表团全体成员领略了“勇敢之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与相关的缔约国代表、NGO组织代表和多位在非遗领域颇有建树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
11月30日,政府间委员会第10届会议正式拉开帷幕。代表团成员认真参会,仔细听取委员会就相关议题展开的讨论和辩论,了解相关缔约国代表及其他观察员的反馈意见;与此同时,大家分工协作,积极跟进会议期间围绕履约报告、项目评审、《操作指南》修正草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伦理原则》等重要议题展开的辩论,并在会下对最终形成的决议进行讨论和分析。代表团成员还轮流参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NGO论坛”在常会期间穿插进行的专题讨论和工作会议,就目前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跟踪。会议将持续到12月4日。
委员会审查机构成立于2014年,其职责范围是负责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实践名册及国际援助四类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代表团认为,今年是审查机构成立以来首次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的开局之年,因此这次参会意义重大。一则有利于顺利完成2015年项目评审工作总结,认真履行我会作为审查机构成员的任期内职责;二则有利于切实加强本会在国际层面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的能力建设,进而提升我国专业学会和专家学者在非遗保护国际合作格局中的学术影响;三则有利于为国家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累国际环境下的工作经验,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后续力量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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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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