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乐舞教育思想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发展,促进了教育思想与教育理论的发展。各家、各派相互争论,又相互补充,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这一时期的美育理论建设,以儒家学说最为丰富、最为系统,影响也最深远,其他学派则多以儒家美育思想为争鸣对象。同时,孔子为核心的儒家学派又继承和发展了美育思想,形成了完善的乐舞思想。
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认为,要使青年成才,做一个完美的人,必须进行乐舞的教育。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6](《泰伯》)也就是说,要成为完善的君子,必须先学诗、再学礼,而道德修养的最终完成,一定要依赖于乐舞。我们从《论语》、《礼记·乐记》、荀子《乐论》等有关乐舞的论述中知道,先秦儒家很注重乐舞的修身养性的功能。“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的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 容貌得壮焉;行其裰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10](《乐记》)他们认为,人们通过乐舞的熏陶,人的精神面貌、情操志趣都会发生变化,可以变得正直而温顺、宽厚而严肃,变得心胸开阔、志高气壮。人们合着《雅》、《颂》的旋律与节奏,在有规律的动作韵律和姿态中、有条理的队行变换中,能够去掉粗俗的举止,去掉散漫的行为,做到步调一致,仪态端庄,成为“文质彬彬”的君子。乐舞不仅能使人格完善,而且能产生移风易俗的社会作用。乐舞训练可以使人感受到王权的威严、等级的尊卑,有助于“德治”。所以,在儒家的教育中,“乐”(指诗歌、音乐、舞蹈)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六、结语
从历史发展的规律看:原始舞蹈教育,从交织在生产劳动中的萌芽形成期,到夏、商宗教信仰、图腾崇拜,舞蹈教育有了雏形,发展到西周理性精神下制度化了的“礼乐之教”成熟期;从西周的“制礼作乐”到春秋的“六艺”教育普及,使舞蹈教育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从历史上接受舞蹈教育的层面看:从原始社会舞蹈教育尚无阶级属性到夏代的奴隶阶级产生,从夏、商、周奴隶阶级到春秋封建阶级出现这样的一个历史变革中,舞蹈教育也出现了变化。原始社会,由全民舞蹈普及教育盛行时代、舞蹈教育的社会性较强,是人的生命的一种体现和需要,到夏商出现专职神职人员巫,并在巫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祭祖、祀神的贵族教育,舞蹈教育变成祭祀崇拜的需要;从西周的“制礼作乐”培养贵族子弟、成为政治统治的需要,到春秋“六艺”教育普及的文化下沉,让更多人得到教 育的需要。秦汉以后,官方的舞蹈教育长期处于低谷,到唐宋时期,官方的舞蹈教育不再是独立教育形式,中国的舞蹈也从独立的艺术形式走向综合的戏曲艺术形式,戏曲科班担负了一些舞蹈教育的职责。
由上述这些变化可以看出,古代舞蹈教育的流变,从原始时期的娱己、娱人到夏商时代的娱人、娱神,后发展到周代的既娱己、娱人,又育己、育人的美育教育,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美育思想及实践的一种雏型。舞蹈教育在教育中占有独特的地位,是培养完美人格的一种不可缺少的美育形式。从历史上看,在“独尊儒术”的汉代和“重振儒术”的唐代以及日趋腐朽的明清,虽然经学、八股取士一度排挤舞蹈教育,但它的一些本质特征往往被一些进步的或富有实践经验的教育家所赏识,被用作改革的旗帜。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面对当时缺少乐舞教育的现状,曾发过如此感慨:“古人歌咏以养其性情,舞蹈以养其血气……今也俱之矣,何以成于乐乎?噫!古之成材也易,今之成材也难。”[18]舞蹈教育,正是因与人的成才问题相关而对古代教育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它虽是奴隶社会全盛时期的产物,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由于它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它的生命力并不随奴隶制度的灭亡而结束。作为一种美育思想和实践,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开展艺术改革的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郑慧慧.先秦乐舞教育思想及其实践[J].中华乐志,1995,(82).
[2]吕氏春秋[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1.
[3]淮南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周谷城.中国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5]周易[M].长沙:岳麓书社,2004.
(本文原载《石家庄学院学报》2005年02期,第107~114页,注释等参见纸质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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