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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1922年《歌谣》周刊创刊算起,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运动乃至中国民间文学学科已经走过了九十年的艰难历程,或者换个说法,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学术,始于运动而成于学科,亦即作为学科的学术总是与作为运动的学术若即若离、分分合合,真是成也运动,败也运动。对此,《歌谣》的创刊者似乎早有预感,就在《发刊词》中宣布了歌谣运动的两个目的:学术的和文艺的。学术的目的当然是纯粹理论的、自为的目的;而文艺的目的则是实践的、他为的目的,即服务于民族国家的建设和民主社会的建构。借用康德的说法,就是理性的理论运用和理性的实践应用这两个目的。可以说,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学术始终就在这两个目的之间徘徊,或者偏向于理论,一旦走向极端,就有脱离实际之弊;或者偏重于实践,如果不加警惕,就将难免实用之嫌。
现在,如果我们把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学术视为一个有着自身目的(这个目的当然是学术共同体的合力所造成)的发展历史,则学术共同体“合目的”的共同倾向就是重新统一曾经或始终自我分裂的学术目的,将两个目的合为一个目的:自为地实践的目的。而这样一个合二而一的目的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够实现的,也就是说,无论从民间文学-民俗的主体(俗民)还是从客体(作品和行为)方面说,民间文学-民俗学的理论研究的经典成果经常是对民间文学-民俗主体及其客体的否定,而这种否定,恰恰又是与本学科的学术运动之他为的实践目的所贡献的“国民”、“人民”等概念相呼应的。因此,民间文学-民俗学自为的实践目的,从学科发展的逻辑理路来说,就是要证成,从传统“俗民”的概念中能够自为地生发出现代“公民”的自由概念,而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能够证成,传统的民间文学-民俗作品和行为中的自由条件,我们也就证成了“俗民”概念的自由性质。而这正是作为自为的学科而不是作为他为的运动的民间文学-民俗学学术自为的、实践的学术目的。
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学术已经走过近百年的历程,其间,作为学科的学术总是受制于作为运动的学术,尽管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学术起源于作为运动的学术,但是对于学术共同体来说,理想的学术始终应该是作为学科的学术,但却不是价值无涉、道德中立的学术,而是有其自身的自由前提,而这一自由的前提,我们曾将其托付于学术之自为的理论目的,但最终证明这种做法是虚幻的,即,自为的理论目的不得不受制于他为的实践目的。现在,如果我们把自由的学术理想托付于自为的实践目的,结果又将怎样呢?我们将通过自己的学术行动而期待着!谨以此纪念《歌谣》周刊九十周年诞辰。
吕微(1952- ),山东莱芜人,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2012年第6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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