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类。“AT分类法”中没有专门的器物类,只是在“一般的民间故事”一类的“神奇故事”下设“神奇的宝物”一类,算是器物之属。但从中国叙事文学故事来看,与器物相关的故事固然不乏“神奇”之类,但也有不少非神奇器物故事。况且书面文学的器物故事虽然有和民间文学器物故事的交叉之处,但也有许多并行不同之处。如“玉镜台”、“麈尾”等。而且从全局来看,器物故事应当和“天地”、“人物”、“动物”成为可以类比的并列类目。此类包括“天物”、“造物”、“食物”、“异物”、“怪物”等21个小类,169个故事。
动物类。动物是民间文学的主角,所以“AT分类法”将“动物故事”列为首位。但与器物故事相似,书面文学中的动物故事与民间文学同异兼有。所以本索引在设类上与“AT分类法”互有出入。此类包括“生变”、“帮助”、“奇异”、“征兆”、“矛盾”等13个小类,共118个故事。
事件类。“AT分类法”中设有“程式故事”和“难以分类的故事”,这在内容上为本索引提供了一定基础。但本索引设定“事件类”主要还是出于全局的考虑。首先,前五类都属于围绕名词性词语展开的单元故事,唯独没有以动作和事件为中心的单元故事。其次,前五类相互各自独立,那些不同类目主体相互关系的故事放在哪一类都显得欠妥。设定“事件类”则同时解决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此类包括“人神关系”、“天人关系”、“人鬼关系”、“战争”、“习俗”等12个小类,719个故事。
本索引尚在摸索当中,其分类是否完全合理,入类是否恰当,均有探讨斟酌的余地。因而,本索引没有像“AT分类法”那样为所有故事编上总的顺序号,以便以后可以随意增删调整。并恳请学界方家不吝赐教。
注释:
① 参见陈鹏翔《主题学研究与中国文学》,载陈鹏翔主编《主题学研究论文集》,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3年版。
②陈鹏翔《主题学研究与中国文学》,载陈鹏翔主编《主题学研究论文集》,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3年版。
③诸如王立《中国文学主题学》、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以及数量可观的论文等。
④比如对于最早出现孟姜女故事的《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所记载的杞梁妻拒绝齐侯在郊外向其吊唁的故事,顾氏的解释是周文化影响的礼法观念使然。而对于《小戴礼记·檀弓》中新出现的杞梁妻迎柩路哭的情节,顾氏则从《淮南子》、《列子》诸书中找到战国时期“齐人善唱哭调”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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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古代小说网 2011-11-17 7:19:59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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