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信仰也包括一些俗信,比如危害人的邪气、除夕夜会出来吃人的年兽、忌讳说不吉利的话语、忌讳摔碎盘子等等。这些在科学至上主义者眼中都是“迷信”。鲁迅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保姆阿长)……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鲁迅举例说,他元旦醒,阿长要他先说:“阿妈,恭喜。”然后阿长回答:“恭喜恭喜!大家恭喜!”其次,再把“冰冷的”福橘塞进小鲁迅嘴里。这让鲁迅很不高兴,称之为“元旦劈头的磨难”。他说:“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其实,生活中难免有一些未知的有害因素,在辞旧迎新的时刻,人们通过这些俗信强迫自己保持一份谨慎是十分必要的。比如,除夕守岁是非常辛苦的,人们解释说这样可以防止年兽害人,于是也就能够坚持下来。有的地区解释说老人守岁可以长寿,孩子守岁可以为长辈延寿,这样全家上下共同努力,还能促进家庭和睦。这表达的是美好愿望,怎么能用科学判断其真假呢?
春节放鞭炮起源于南北朝时期的爆竹习俗——烧竹子使之爆裂发声,原来的目的是驱除妖魔鬼怪或晦气。后来也有传说是为了欢迎财神。一般无神论者只把它看作制造喜庆气氛的工具。鞭炮是危险品,制造和燃放过程中多次出现伤人事件,燃放过程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于是,放鞭炮自然成为科学至上主义者的又一个批判对象。1928年,民国政府禁止放鞭炮,没有效果。1993年以后,从北京开始,各大城市陆续禁止燃放。效果呢?只有一个,就是城市里的“年味”更加淡漠了。喜欢放鞭炮的人只好大年初一跑到乡下去放!2005年春节,北京市改为“限制燃放”,变相取消了禁放令。城市人终于享有与农村人同等的过节权利了。那么,是否让鞭炮继续伤人呢?当然不是。政府改从控制生产、销售渠道入手,禁止高危险鞭炮,保证人们买到安全鞭炮。这样,城市放鞭炮的伤人事件和伤害程度都大大降低了。从2008年正式确定四大传统节日为国家法定假日之后,北京也改“禁放”鞭炮为“限放”鞭炮,伤害事件也很少。
春节是要挂灯笼、贴春联的。热热闹闹,红红火火,把新年第一天装扮得喜气洋洋。这是一种生活的艺术。可是,在科学至上主义的影响下,我们的城市建筑师从来不考虑房屋还要满足人们日常生活艺术的需要。楼房门窄到无法贴春联,白色的粉墙也不能贴。门口没有突出物,更不能挂红灯笼。于是,春节就完全混同于普通的休息日,没有了节日气氛。而广大农村依然是独门独院,不仅挂灯笼、贴春联,还有剪纸窗花,那个节日气氛实在令城市人羡慕不已。
丰子恺1947年写的《新年小感》总结民国初年的新年风俗:
总之,所有的人,在元旦这一天,不是做人而是做戏了。这样的做戏,一直延续半个月。/ 一年一度,这样的戏剧性狂欢,在人生实在是很需要的。好比一支乐曲,有了节奏,有了变化,趣味丰富得多。可惜四十年来,因了政治不清明,社会组织不良,弄得民不聊生。新年的快乐,到现在已经不绝如缕了。我不想开倒车,回到古昔;我但望有另一种合于现代人生的新的节奏,新的变化,来调剂我们年中生活的沉闷。目前的人的生活,尤其是都会人的生活,实在太枯燥了,太缺乏戏剧的成分了。三百六十六日,天天同样,孜孜兀兀,一直到死,这人生岂不太单调、太机械,太不像“人生”吗?
与农村相比,中国现代城市人在享受到更高的现代化物质生活的同时,也遭受了激进知识分子假借科学的名义对自己精神生活的更大侵蚀。要想过好春节,需要我们从春节作为农历新年的真实性、神圣性及其美丽想象等方面重新认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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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黄涛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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