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身的物质与非物质双重属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应把文化视为某个社会或某个社会群体特有的精神与物质,智力与情感方面的不同特点之总和;除了文学和艺术外,文化还包括生活方式、共处的方式、价值观念体系、传统和信仰。”《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的“非物质文化”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
文身是人类从原始时代一直传承至今的特殊文化现象。从内容上来看,它具有文物和社会风俗的双重性质,即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是一种即将消失的特殊文化现象,从形式上来看,它同样具有双重性。因为人体本身是一种物质,刻画在人体肌肤上的文身图案也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自然也具有物质属性。但人类个体的生命又是有限的,人死亡后的肉体真身,包括文身图案,过去无法、目前仍难以像其他物质性文化遗产一样直接收藏于博物馆中永久保存,只能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以影像等间接方式保存下来。另外,文身还具有时代延续性、传承与变化性等“活态”性特征。因此,从该角度来说,文身又是非物质的,具有物质与非物质双重属性。它的保护有赖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自然也应该纳入抢救性保存的范围,使之成为我们民族学博物馆关注的对象。
四、文身的抢救已刻不容缓
“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都应当作为人类的经历和期望的见证得到保护、开发利用和代代相传,以支持各种创作和建立各种文化之间的真正对话”。[10]
2002年12月,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召开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已故民族学家宋蜀华先生做了《从民族学视角论抢救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遗产在抢救和保护中的地位》的发言。他强调指出:“在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保护民族文化(包括口头和非物质文化)尤其是人数少的群体的文化,这是十分紧迫的工作,行将消亡的更需要抢救。保护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保护该民族自身,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保护和抢救工作既是该民族,同时也是人类的共同任务。”[11]
具有历史价值、审美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科学价值的黎、傣、高山、独龙等民族的文身,正是宋蜀华先生所强调的“行将消亡的文化”。从台湾高山族泰雅人的情况来看,1913年日本人宣布禁止文身,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文身习俗已基本终结。到20世纪90年代末,仍然健在的文过身的老人已不足百人。[12]从大陆的情况看,新中国成立以后,少数民族的文身现象在迅速减少。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黎、独龙等民族的青少年中,接受文身的人已经很少。傣族的文身虽仍有延续,但文身者的数量和文刺的部位都大为减少,文刺的花纹图案也日益简化。根据有关学者的调查,到2004年初,独龙族的文身老人只有60多人在世。[13]因此,在这些年事已高的文身者去世之前,对传统文身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影像拍摄等保存工作,显然是迫在眉睫的任务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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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咸.海南黎人文身之研究[J].民族学研究集刊,1.1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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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去非.岭外代答[Z].卷十.
[5]铃木质(吴瑞琴编校).台湾原住民风俗志[M].台湾:台原出版社,1992.74.
[6]徐一青,张鹤仙.信念的活史:文身世界[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57.
[7]周钟宣.诸罗县志[Z].卷八.
[8]胡玥.勐海傣族文身调查报告[R].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
[9]马沙.黎族文身研究[A].民族·宗教·历史·文化[C].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3.
[10]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A]. 中国民族学学会2004年年会:“文化遗产与民族服饰”学术研讨会会议文集[C].17,18.
[11]宋蜀华.从民族学视角论抢救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遗产在抢救和保护中的地位[A].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C].中国艺术研究院,2002.83.
[12]阮昌锐,李子宁,吴后禄,马腾嶽.文面·馘首·泰雅文化——泰雅族文面文化展专辑[Z].“国立”台湾博物馆,1999.214.
[13]沈醒狮,沈影.寻找最后64位文面女[N].科技日报,2004—6—23.
(本文原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1期,第50~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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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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