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代的社会变迁为中国自身近代化的开端,江南一带是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一些农户,较早地适应了商品化的发展变化,改变了传统农作而转为经营化的农户,成为首先富裕起来的人。农民转而为工、为商、为游食,即当从农村而进入城市。但是这些城镇的农民,大多数并非转化为城镇的居民,他们往往仍然游离于城镇与乡村之间,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农工互动。农工互动,包括生活于城乡之间的小商小贩。随着晚明城镇的发展,来自农村的群体中也不乏有人因具备高超的技能而取得稳定的城市生活,改变了原有身份,成为了城市市民中的一员。
说到晚明时代的社会变迁,我们今天可以视之为中国自身近代化的开端,其变化的根源,则一切均出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正是商品经济将以往相互隔绝的社会群体联系到了一起,并在这些群体之间发生了以往鲜见的互动。
我们过去用士农工商来概括中国历史上社会的主要阶层,到了晚明时代,士农工商其实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部分:农工与士商。因为这时候传统的耕读之家,已经被士商互动取代了,而另一个相应的社会群体,便是农与工。
过去我们很在意士商的关系,对于晚明时代士与商的关系,余英时先生用了“士商互动”来描述这种变化。但同时,还有一个比士商互动更为重要的互动,就是农工之间的互动。
一
嘉靖间,苏州的常熟有文社十杰,为首的一位名叫邵圭洁。在其《北虞集》中,收有一篇为同乡农人谈参所作传文。内中说:
谈参者,吴人也,家故起农。参生有心算,居湖乡,田多洼芜,乡之民逃农而渔,田之弃弗辟者以万计。参薄其值收之,佣饥者,给之粟,凿其最洼者池焉。周为高塍,可备防泄,辟而耕之,岁之入视平壤三倍。池以百计,皆畜鱼,池之上为梁为舍,皆畜豕,谓豕凉处,而鱼食豕下,皆易肥也。塍之平阜植果属,其污泽之植菰属,可畦植蔬属,皆以千计。鸟凫昆虫之属悉罗取法而售之,亦以千计。室中置数十匦,日以其分投之,若某匦鱼入,某匦果入,盈乃发之,月发者数焉。视田之入,复三倍。
时人李诩在《戒庵老人漫笔》中引录了此文,并说明谈参的真实姓名为谭晓。这篇传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明显的信息:谭晓的时代已经是一个商品化程度相当高的时代了。这种商品化冲击到了中国最传统的农业生产领域。那些认为土地低湿而不适合耕作的人,便可以将土地出卖,去靠打鱼为生。所谓打鱼为生,其结果只能是以贩鱼为生。而收购到这些土地继续经营农业的谭晓本人,也只能从事商品化的农业生产。而且谭晓所经营的农业,又必须建立在他将这些田地收集起来以后,才能得以实行,否则那些低洼地、湿地,无法为一户农家提供专门从事农作的条件。
这里面的另一个信息,则是雇佣劳动。谭晓经营农业,主要依靠雇佣劳动,他的田地生产,鱼豕之养殖,以至农闲时捕虫而售,无一不是商业行为。
凡佃人,每户课其纺织娘凡几枚,以小麦秆为笼盛之,携至苏城,每一笼可取钱一二百文。纺织娘即络纬也,觅之草间,不直一文,佃人本不苦纳。(《戒庵老人漫笔》卷4《谈参传》)
既以每户为单位课收其所获昆虫,则所雇当为一家一户的雇工。那么,谭晓能够使用的雇工又是什么人呢?在人口流动相对常态化的现代中国,富裕地区农业生产的雇工,往往是只有农业生产劳动技术的贫困地区农民。但是在人口流动并未常态化的明朝中叶,会有什么人愿意到地主家成为雇工呢?
常熟当地的农民在将土地出售给谭晓们以后,或以捕鱼为业,或者去附近的城镇打工,成为城镇化以后的城镇农民工。谭晓所雇者,应该是部分出卖田地后的农户,以及当初就没有田地或者仅有很少田地而只能佃种地主田地的农户。
这与我们所熟悉的男耕女织式的中国自然经济相距何其之远也!
江南一带,是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像谭晓这样的农户,较早地适应了商品化的发展变化,改变了传统农作而转为经营化的农户,成为首先富裕起来的人。
二
与一部分人富裕起来的同时,也必然会有较多的农民沦为雇工,或者拥入城市,成为城市雇佣手工劳动者。明人何良俊称:
自四五十年来,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迁业。昔日乡官家人亦不甚多,今去农而为乡官家人者,已十倍于前矣。昔日官府之人有限,今去农而蚕食于官府者,五倍于前矣。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的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四友斋丛说》卷13)
何良俊说此番话时,尚在隆庆间,去农而为乡官家人,为官府差役,为工商,为无业游民,已占十之六七。其所称为乡官家人、为蚕食官府者,虽较前多之甚矣,就农民而言,仍为少数,多数转为工商、游食者也。
农民转而为工、为商、为游食,即当从农村而进入城市。但是这些城镇的农民,大多数并非转化为城镇的居民,他们往往仍然游离于城镇与乡村之间,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农工互动。我们所说的农工互动,包括生活于城乡之间的小商小贩。在小农经济没有遭到彻底破坏的情况下,进入城市找工者并未完全脱离农村,他们可以在城市打工,也可以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劳作,是游离于城市与农村间的两栖式的农工。不少生活在城市的人,在家乡还拥有一些田地。
从当时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情况分析,晚明时代应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拥入城市。他们或因失去了土地,不得不以打工谋生,即所谓城市中“得业则生,失业则死”的手工业工人;或者并未尽失其地,只是将进入城市从事各种城市手工生产与城市服务行业的工作,作为生活主要手段。
此类农民进入城市,倘若并无一点营生的本领,只凭气力谋生,则沦为城市贫民。“有一种穷民,营生无计,惟于行贾辏集之区,百货灌输之地,肩挑背负,赶脚推车。”此种脚夫为当时城镇中下层主要劳力。
也有些小本经营的进城农民,他们依靠城市而谋生,但是自身生活在农村。万历二十七年(1599)闰四月临清民变,盖因强征农民进城之税,结果造成来自乡村的脚夫和小贩不愿进城,以致城内市民难以度日。这些因不能负担征税而不肯进城的农民和商贩,已经成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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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博览群书》2012年04月07日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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