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的诞生,催生了超越宗教信仰而直探古典文化的“人文主义”(Ⅰ,265页给出了“人文主义”的一个定义,即“敢于面对权威而颂扬人的自由”)。国家对于知识分子与文化的资助,原本只是宫廷故意炫耀阔气来巩固地位、掌握知识以便集中在政府里并传播于宫廷、出于社会政治动机而促进宗教与美学的理解,但是它却造成教会对文化垄断的相对退缩。十三世纪,“法语已是一种与拉丁文处于平等地位的文学表现的语言和百科知识传播的语言”(Ⅰ,282页),随着查理五世以国家名义控制时间,印刷术诞生之前法语在书本中的广泛使用,对于国家的观念在知识分子和官员中的形成,十五世纪末逐渐促成了“民族感情的产生”,人们在谈论法兰克的时候,它已经在“指一个祖国,一个民族”(Ⅰ,291页)。正是因为有了“国家”、“民族”、“语言”与“文化”的共同认知,十六世纪出现的人文主义、文艺复兴、新教改革、世界的大发现,以及国家经济的突飞猛进,才把“法国”以及“法国的文化”的轮廓与边界越来越清晰地凸显出来(Ⅱ,13页)。
四
由于相当清楚和自觉地意识到文化史的“路标”,所以,《法国文化史》的撰述者们明确地说,这部文化史著作要讨论的就是“直到20世纪的今天,仍然影响着法国人的行为举止的文化”。这些“文化”原本是从他们的先人那里承袭来的,它曾经使法兰西人“广泛拥有共同的参照、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行为举止”。同时,撰写者也注意到,在现代它几乎要成为“我们遗失的‘文化’世界”(Ⅱ,7页)。因此,这部《法国文化史》的撰述,就有了保存“法国”的、“文化”的“历史”的记忆的意味。我注意到书中有一章专门讨论“文化遗产”,并且指出,“塑造一个国家形象,就是大家一起进行回忆,重建社会联系,而这一愿望离不开对这个国家的历史渊源进行考察。通过‘社会主体’不易忘怀的比喻的各种用途,人们有可能理解公民的责任心和回忆之间的联系”(Ⅲ,235-236页),因此,它把十九世纪称为“崇尚历史的世纪”,并以沃尔内《废墟,或关于帝国革命的沉思》一书的成功为例,说明一种怀旧情绪,能够推动古典文化的复苏,能够引起对古代的兴趣,能够形成像基佐所说的那种“寻根”,这种怀旧情绪席卷文坛,包括了贡斯当、雨果、司汤达、司各特、大仲马等文学家,也包括了基佐、巴特朗、梯叶里等历史学家,还包括了伏尔泰甚至包括了各种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对于历史的想象、追溯与保存,加上丛书、词典和百科全书,“复辟王朝通过把法国历史变成通史的方式,重建了时间链”,因此“法国历史以相同的步伐迈向统一和进步”,并且使法国人在心灵和精神上,与“法国”、“文化”与“历史”联系在了一起,塑造了一个叫做“法国文化”的东西(Ⅲ,286页)。
前面说到,我的知识局限于“古代中国”,由于关注的始终是“文化中国”,因此在阅读《法国文化史》的时候,就不免时时回头想到“中国文化史”。看过这部大书之后,我觉得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这部书描述的,乃是法国近代民族国家以及它的共同感情、共同记忆、共同习惯、共同语言,即第三册的第二部分《1818年-1880年》引言中作者所说的“文化”,这个“文化”包括三方面,一是共同伦理意识的制作,二是共同的历史回忆,三是共同文化产物促成的“思乡的情感”。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国家“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的基础的形成,那么,这些内容叙述的“主轴”和“路标”,是否可以挪用于中国文化史?
当然不能那么简单,原因是中法历史并不同。记得前几年读荷兰人彼得·李伯赓(Peter Riebergen)著《欧洲文化史》(Europe A Cultural History,赵复三译,上册,明报出版社,香港,2003),书中介绍欧洲包括法国的民族国家形成历程,就觉得与中国有相当差异。与中国从秦汉时代就形成统一帝国,从中心向边缘滋蔓开来,并一直延续至今不同。十五世纪之后从拉丁文、罗马公教、僧侣教会中,才逐渐形成了近代民族国家法国的文化。十五世纪之前,“罗马公教是欧洲唯一的宗教,教会是超越国家的组织,它通过宗教建立共同的价值体系、文化意识,通过知识界影响大众”。从十到十五世纪,十字军对穆斯林威胁的宣传,建构了基督教世界与穆斯林世界的对抗的想象,也造成了欧洲的认同与罗马公教的权威。但是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初,教会的腐败、固执和贪婪,开始了教会的衰落,刺激了国王权力的高涨,而《法国文化史》中也同样提到的印刷术的普及,火药和罗盘的使用,以及大学的变化,那些“起于青萍之末”的文化史变化,逐渐造成的政治性结果是,知识超越教会的垄断、大学不断扩大,不属于教会的知识分子阶层兴起,并代替了从属于教会的学者的角色,军队和航海使得国王的权力大大膨胀,而视野的扩大又使原来的知识思想框架无法解释面前的一切,因此引起怀疑旧思想和寻求新知识。在这一背景下,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使教会分裂,统一的控制力在此时分离,基督教对于真理的绝对信仰,被对于经典的绝对信仰代替,对于经典的信仰,又被内心理性的自觉所代替。因此,国王开始其寻求内在统一的进程,如通过印刷文件统一和使用流行语言文字,进而形成宗教和民族的归属与认同,在这样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欧洲各国的民族国家差异(但是,在历史寻根上,他们同样把信仰基督教作为自己的民族特性、把历史追溯到希腊罗马,因此,在欧洲国家的多样性中还是有着清晰可见的同一性)([荷兰]彼得·李伯赓(Peter Riebergen)著,赵复三译《欧洲文化史》(Europe A Cultural History,上册,明报出版社,香港,2003),特别注意其第三部分第八章《一个新社会——欧洲成为一个更广阔的世界》,289-330页。)。
五
可是,历史中国并不是这样的。一个由语言、风俗、宗教、民族逐渐形塑起来的欧洲近代民族国家法国的文化史,与一个由绵延连续的王朝构成的传统亚洲帝国中国的文化史,当然不一样。一个经历了启蒙,拥有过多元的复杂的世界,由“公共舆论”集合了理性思考的团体享有的文化(十八十九世纪,Ⅲ,7页),与未曾经历启蒙,文化逐一统,始终由皇权与上层士大夫掌控的文化,当然也不一样。自从秦代“车同轨,行同伦,书同文”,以郡县制建立一个大帝国,汉代“独尊儒术”,以循吏与酷吏把“王霸道”合二为一建立政治意识形态以来,汉族中国早已经形成文字、礼乐、律令、信仰同一性很强的“国家”。特别是唐宋以来的科举制度与教育制度,更催生出一个在知识、思想与信仰上价值相当一致的知识群体,而纸张以及印刷书在宋代的大普及,已经基本形塑了这个文化国家的基本形态。因此,这个文化国家的形成,不像法语之于拉丁文,古典知识之于宗教神学,国王权力之于教皇权力,它的“突破”与“再造”意义那么巨大。
可是,这个中国的文化史难道不正是因为这些不同于欧洲(法国)的地方,而拥有特殊的价值吗?我们这个文化史的“路标”,如果不是朝向近代由语言、民族、伦理与艺术的整合而形成国家与文化,而是朝向国家、民族与疆域的弥散与兼容,逐渐形成文化的融合与变异,我们这个文化史的“主轴”如果不是在叙述这些国家文化的逐渐清晰与凸显(当然也包括了自我与他者的日益分离),而是在叙述这一国家文化的逐渐混融与丰富(当然也包括了文化的冲突与杂驳),那么,我们是否也有很多可以写入而被忽略的内容?以《法国文化史》相当重视的语言文字为例,比如《切韵》综合南北音韵,给唐代一统王朝带来的影响,又如蒙古进入中原之后,《中原音韵》使得中国官话声韵的变化,是否也是文化史的重要内容?再以《法国文化史》重视的领土或疆域为例,南诏、大理之从唐宋分离与经由蒙元之收复,在民族迁徙与宗教融合中有什么意义(中国最早的“文化史”著作,恰恰是《云南文化史》)?明清朝贡体系的崩溃与中国疆域的扩张,又给中国文化带来什么内外变化?如果说法国启蒙时代的印刷与出版,给文化史带来的巨大影响,“难道印刷业的发展,没有使得各阶层人民的教育摆脱了一切政治和教会的锁链”?(Ⅲ,34页是),那么,这是否也可以让我们想到宋代雕版印刷(不必特意强调并没有在宋代实际书籍流通中产生大影响的活字印刷)的意义,以及书肆书铺的文化传播与常识普及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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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读书报 2012年06月20日 09 版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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