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艺术是由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各种地方戏曲剧种共同构成的。中华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历史交流和融合,促进了戏曲艺术的形成与发展。全国现有55个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内蒙、东北占全国面积60%的土地上。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丰厚的民族文化传统,其中已形成戏曲剧种的有15个。它们是: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壮族、侗族、白族、傣族、苗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彝族、毛南族、佤族、仫佬族。
建国前,少数民族戏曲在统治阶级的多重歧视和民族压迫下,始终处于受摧残或被利用的状态,剧种发展缓慢,停滞不前,有的甚至渐绝响于舞台。建国后至文革前的十七年,少数民族戏曲有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并在剧种、剧团、剧目建设上形成一定规模,使中国少数民族戏曲生成一个群体,与汉族众多戏曲剧种同生共存,并行于世。因此,研究十七年来少数民族戏曲的发展进程,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于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戏曲的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概说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戏曲文化工作,少数民族戏曲得到扶植和发展。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简称“五·五”指示),提出“改戏、改人、改制”的任务,为戏曲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1952年文化部举办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共有23个剧种参演。会后,各地相继举办民间文艺会演,一批少数民族戏曲剧种被发掘、创造出来。1956年文化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会后各地积极开展挖掘、整理剧目遗产工作,少数民族戏曲剧目得到进一步丰富。1958年文化部在云南大理召开西南区民族文化工作会议,文化部副部长夏衍到会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发掘、整理和推进少数民族艺术,培养和训练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干部。大会研究讨论了民族文化发展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制定了发展民族文化的政策。1958年后,戏曲编演现代戏形成高潮,少数民族戏曲在剧种和剧目建设上又取得了新的成绩。至1965年,少数民族戏曲已形成剧种繁荣、剧目丰富、戏曲事业蓬勃发展的局面,尤其在剧种建设上,不仅一些建国前已有剧种得以复苏,如藏戏、壮剧、侗戏、布依戏等,而且创造了一批新兴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如苗剧、彝剧、蒙古剧、满族八角鼓戏等。众多新老民族剧种的共同发展,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戏曲的文化地位。
建国十七年来,少数民族戏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受这一时期“左”倾思潮的影响,一些地区在民族文化工作中也出现过错误偏向。建国初期比较突出的倾向是认为少数民族戏曲是粗糙、原始、落后的东西,不应扶植,而对京剧等汉族戏曲或话剧、歌剧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以较多的支持。1958年召开的西南区民族文化工作会议批评了这种轻视少数民族戏曲的错误倾向,强调了继承、发展民族文化的重要性。这次会议后,少数民族戏曲的发展受到重视,但随着1958年大跃进运动的开展,又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以肤浅的功利主义要求少数民族戏曲配合政治任务,使戏曲成为图解政策的工具。1962年云南省举办第一届民族戏剧观摩演出会,省委宣传部长袁勃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批驳“左”倾思潮在民族戏剧工作中的干扰。在民族文化工作问题上,他特别批评了用中华民族戏剧的共性否定少数民族戏剧特殊性的大汉族主义和过份强调特殊性而排斥共性的狭隘民族主义。在继承民族文化遗产问题上,他又批评了对民族文化遗产一概否定的虚无主义态度和原封不动、墨守陈规的保守主义态度。袁勃的讲话辩证地论述了民族戏剧的发展,对全国的民族戏剧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国后,在党和人民政府发展民族戏曲文化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各地文化部门做出了切实的努力,使少数民族戏曲有了长足的发展。
二、云南少数民族戏曲的发展
云南省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区域,居住着白族、傣族、壮族等24个少数民族,具有白剧、傣剧、壮剧、彝剧、苗剧、佤族清戏、傣族赞哈剧7个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其中白族吹吹腔戏、傣剧、壮剧、佤族清戏是建国前已有剧种,而白族大本曲剧、傣族赞哈剧、彝剧、苗剧都是建国后创建的新生少数民族戏曲剧种。
建国后,云南省文化部门积极扶植少数民族戏曲的发展。一方面,他们组织人力、物力对建国前已有剧种开展剧种发掘、剧目整理、艺术革新等项工作,如1956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富宁县分别召开傣剧、壮剧(土戏)艺人座谈会,挖掘传统剧目,讨论剧种发展和艺术革新问题,1956年省文化局又拨专款对傣剧和壮剧的发展给予财力支持;另一方面,他们大力发展创建新生少数民族戏曲剧种的工作,如1954年在西双版纳创立了傣族赞哈剧,1955年在大理创立了白族大本曲剧,1958年在楚雄创立了彝剧;1959年前后,又相继有苗剧、爱尼剧、俐米剧、撒尼剧在省及地区会演中出现(爱尼剧、俐米剧、撒尼剧后因艺术积累不够,未能继续得到发展)。众多新生民族剧种的创立,带动了云南民族戏曲事业的发展。1961年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建立4个民族剧团的通知,此前省文化局派出4个辅导小组,深入到德宏、文山、大理、楚雄等州,对傣、壮、白、彝4个剧种进行艺术辅导。1962年云南举办全省民族戏剧观摩演出,壮、傣、白、彝4个剧种参演,专业剧团亦随之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剧种的发展。
在剧目建设中,云南贯彻中央“两条腿走路”和“三并举”的剧目政策,通过组织剧目创作、举办文艺会演等措施,创作了一批优秀的现代题材、历史题材、民间传说题材剧目。如傣剧《岩佐弄》、《娥并与桑洛》、《千瓣莲花》,壮剧《侬志高》、《螺蛳姑娘》、《换酒牛》,白剧《杜朝选》、《上关花》、《红色三弦》、《两把镰刀》,彝剧《半夜羊叫》、《曼嫫与玛若》等。其中有的剧目如白剧《红色三弦》还被选调参加了西南区和全国的戏剧会演。1958年在西南区民族文化工作会议期间举办的戏剧观摩演出和1962年举办的云南省民族戏剧会演,即是全省民族优秀剧目的集中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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