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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民俗学会2008年年会论文•   当地方习俗被国家化:清末男女结婚购用官制婚书 ——以清末四川南部县、巴县为例   吴佩林     摘 要:宣统元年,四川省督宪为避免悔婚之案屡见迭出,通饬各属购用官制婚书,将地方婚姻习俗纳入了国家规范的轨道。省、府、县、乡、镇各级均作了广泛宣传与切实的推行工作,但收效甚微,不得不于在两年之后草草收场。无法推行的原因在于:官方的目的是筹款以解新政经费之需,而不是整齐风俗;民间自有一套婚姻秩序,而且乡民们生活疾苦也无力购买。   关键词:地方习俗;国家化;清末;官制婚书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会【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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