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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微]从类型学、形态学到体裁学
——刘锡诚《二十世纪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补注
  作者:吕微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7-04 | 点击数:8772
 

  [38] 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97页。

  [39] 吕微:《“神话”概念的内容规定性与形式规定性》,《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1期。

  [40]“但当主人公失去原名,讲述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神圣性质——神话和传说转化成了故事,”[俄]普罗普:《故事形态学》,贾放译,中华书局,2006年,第196页。

  [41][美]巴斯科姆:《口头传承的形式:散体叙事》,收入[美]邓迪斯编《西方神话学读本》,朝戈金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1页,第13页。Alan Dundes,Sacred Narrative:Readings in the Theory of Myth,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rkeley,1984.

  [42][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s.A74/B99-100,第67页;Immanuel Kant,Critique of Pure Reason,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Paul Guyer and Allen W.Woo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New York,1997,A74/B99-100,p.207.“‘模态’范畴有点特殊,它不是属于我们理解有关对象的条件,而是超越于一切对象之外,涉及我们认识的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模态范畴我们讲过它有一种特殊性,它不是我们的认识客体的可能性条件,而是这个客体与我们的认识主体发生关系的可能性条件,它不是用来规定科学中的某个客观对象的,而只是用来在认识论中表达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邓晓芒:《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句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875页,第877页。

  [43] 引自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97页。“表演理论更关注的是交流的形式而非内容。”同上引书,第97页。表演的“本质在于这种表演的形式而非表演的内容”,同上引书,第99页。

  [44] 彭牧:《实践、文化政治学与美国民俗学的表演理论》,载《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1期。

  [45]吕微:《神话信仰-叙事是人的本原的存在》,杨利慧等:《现代口承神话的民族志研究——以四个汉族社区为个案》,“代序”,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46]这里,我并没有区分学科对象与学科本身,而是视学科对象为学科本身的意向性相关项,以此,学科对象的起源也就是学科本身的起源,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47] 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03页。

  [48] “形式就是目的,形式意志也是目的意志”“民间文学体裁叙事的表演行为不仅具有自身的形式,而且具有自身的实践目的。它不是为了其他目的或者服务于其他东西,而是为了实现自身的形式或目的”。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03页。

  [49]内在性信仰因而也就是“内在的对话”。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6页。

  [50] 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民间文学体裁叙事行为的公共伦理条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1—174页。

  [51]“口头语谈话本质上是某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召唤或呼唤”“口头性的要义在于保持开放性和对话性”“口头性就是对话性,是我对你的请求和要求。我邀请你来共同参与创作并欣赏民间文学的天才叙事行为,我从一开始就没有独揽这种体裁叙事行为的大权,我想和你一起分享民间文学体裁叙事行为的审美快感和文学乐趣”“无论谁在表演,表演者的我总在寻找着听众的你”“民间文学……向所有人开放”“我即使有很大的权能,也无法垄断民间文学的体裁叙事行为,再高明的表演者(即使想)也不能阻止别人说与听民间文学的提出叙事行为。任何一个我(即使想)页无法独占民间文学体裁叙事询问道创作权,(即使想)也不能剥夺任何一个你的创作权”。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民间文学体裁叙事行为的公共伦理条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2—113页,第115页,第139页,第144页,第162页。

  [52] 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民间文学体裁叙事行为的公共伦理条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1—174页。

  [53] 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97页。

  [54] 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02页。

  [55] 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02页。

  [56] 拉家是“你说我听,我说你听”“拉家,跟谁都可以拉家”“拉家没有观众”“拉家是双方随便聊,汇报是单方向的”“拉家是友好的”“有事就不拉家,没事就拉家”“拉家不是正式活动,拉家是随意的、不规范的”“拉家就是平常对话”。西村真志叶:《作为日常概念的体裁——体裁概念的共同理解及其运作》,《民俗研究》,2006年第2期。“人际交往难道不是应该平等交换吗?既然他们看重我们的知识背景,我们就不应该单方面索取村民的知识,而不贡献自己的知识!”陈泳超:《背过身去的大娘娘——地方民间传说生息的动力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42页。

  [57]“这实际上就是把‘类型’当作了描述具体文化或民族的民间故事存在方式的概念”“‘类型’是民间故事的存在方式,即民间故事以类型的形式存在”“偶然的采录更是体现了民间故事存在方式的必然性”“祁著的研究无疑让这些中国古代民间故事重新存在了一次”“重新唤起了这些故事的存在,让它们在祁著中存在并且来和我们照面,而‘类型’不过是对这种存在和照面的一次总命名”“从名称上就可以直观出这类故事的存在方式”“这就极大地扩展了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的存在空间”。户晓辉:《类型:民间故事的存在形式——读祁连休<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民俗研究》,2007年第3期。

  [58] 户晓辉:《民间文学:转向文本实践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8期。“对话的体裁叙事表演行为本身就是故事文本,文本的动态性不仅是表演造成的,而且直接体现为表演的动态性和变异性。”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6页。

  [59] 刘锡诚:《在<二十世纪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增订本)座谈会上的发言》,2016年3月15日。

  [60] 民间文学“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与悬浮于意识形态之上的民俗相区别”。刘锡诚:《在<二十世纪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增订本)座谈会上的发言》,2016年3月15日。

  [61] 户晓辉:《返回爱与自由的生活世界——纯粹民间文学关键词的哲学阐释》,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0页。

  [62]赵世瑜:《传承与记忆:民俗学的学科本位》,《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

  [63]高丙中:《中国民俗学的人类学倾向》,《民俗研究》,1996年第2期。

  [64]“民俗学研究的个案要看是否有助于回答民俗学是什么,或者说是民俗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在民俗学的学科本位问题没有理清之前,这个问题还不好回答。但我们如果心里没有这个学科自觉,不清楚自己做的研究对民俗学有什么贡献,这就会使研究意义大打折扣”“如果没有学科本位,缺乏问题意识的自觉性,不清楚自己要和谁对话,不明白做这个个案对民俗学有什么意义,这样的研究是没有太大价值的,这个学科也是没办法进步的”“这个问题强调的是民俗学者要修炼内功,它的繁荣不能太依赖外力。外力可以借助,但不能被它忽悠,否则就会有损于这个学科的生存”“我们的学科本位问题明确了以后,对资料的认识和对方法的思考,都可能会随着有一个新的开拓或提升”。赵世瑜:《传承与记忆:民俗学的学科本位》,《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

  [65] 吕微:《民俗学:一门伟大的学科——从学术反思到实践科学的历史有逻辑研究》,“民俗学的哥白尼革命——高丙中的民俗学实践‘表述’的案例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527—541页。

  [66][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孙少伟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年,S.436,第103页,注释①。

  [67]吕微:《中国民间文学的西西弗斯——刘锡诚<20世纪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读后》,《民俗研究》,2008年第4期,收入吕微:《民俗学:一门伟大的学科——从学术反思到实践科学的历史有逻辑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51页。

  [68]吕微:《民俗学:一门伟大的学科——从学术反思到实践科学的历史有逻辑研究》,“中国民间文学的西西弗斯——刘锡诚《20世纪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读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59页。

  (原载于:《民间文化论坛》 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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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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