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拟录取学员名单公告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民俗影像

首页民俗学文库民俗影像

[朱靖江]田野灵光:影像民族志与民间文化保护
  作者:朱靖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5-15 | 点击数:5504
 

本文作者在四川理塘藏族聚居区进行影像民族志拍摄

  其次,在具体的影像拍摄过程中,影像民族志工作者应遵循“社区合作”的原则,将拍摄目的、主题与方法和当地人进行协商、探讨,邀请社区成员作为项目参与者,合作完成影像的摄制工作。影像民族志作者不应无视社区的传统文化习俗,在未经许可的情形下拍摄某些带有禁忌色彩的场景,更不能以影片“导演”自居,要求社区成员按照其拍摄要求进行没有事实依据的文化表演。“社区合作”原则的核心思想,是承认并尊重研究与拍摄对象的“文化主权”,放弃居高临下的自我文化中心主义,寻求后者以开放的态度接纳影像民族志作者的田野工作。惟其如此,民间文化的真实图景,才有可能在合作拍摄的过程中展现出来,并且被乡村集镇的社区成员——也就是文化的持有者们承认与珍视。如果我们将民间文化的影像保护视作民间文化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而非自上而下的工作任务),就能够更为透彻地理解“社区合作”原则在民间文化保护中的核心价值。

  第三,在社区合作的基础之上,影像民族志作者应建立一种“影像分享”与“视听互惠”的拍摄关系。在影视人类学界对田野工作的反思中,“影像剥削”是一种常有的指责,也就是学者或影像工作者单纯地以自己的学术研究、影片创作为目的,在获得足够的田野资料或影像素材之后,便切断了与信息提供者之间的联系,他们所取得的成果也无法惠及当地的民众。影像民族志力图破除这种单向的信息流动方式,由于影像本身所具有的视听功能以及直接、易懂的交流特性,尤其适合在拍摄者与被拍摄对象之间形成一种“影像分享”的关系,民间文化的持有者能够在影像民族志的拍摄和剪辑过程中,随时观看、解读并共享这些影像资源,影像民族志的主体素材和完成作品,也应该在合作者当中放映,并以拷贝形式留存给社区伙伴,作为社区自身保有的一笔文化财富。正如法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影像民族志工作者让·鲁什所言:“知识不再是一种遭窃取的秘密,被供奉在西方世界的知识庙宇里。它应是民族志作者与他们的研究对象在‘分享人类学’的道路上相逢之后,所进行的一种永无止境的探索。”

  最后,在数字影像科技迅猛发展,影像器材高质廉价的当代,影像民族志工作者更鼓励民间文化持有者学习、掌握影像创作技能,自主摄制民间文化主题的社区影像作品,与外来的文化保护者和研究者进行双向的影像交流,达成更趋近真实的文化共识。根据田野经验,即便外来的工作者如何以满腔的诚意来呈现、阐释拍摄对象的文化事象,总会存在“主位”与“客位”之间的视角区别与认知差异,而外来者主张的影片主旨和价值取向,往往无法满足社区成员对自身文化的主观评价。近十几年来,数字影像(通常被简称为DV)的诞生与发展,第一次将高品质的音画质量、灵活的拍摄与后期制作方式与相对低廉的产品价格联系在一起,从而在物质条件上为影像创作的主体转换奠定了基础,让始终处于“他者”地位的少数族裔、乡村社区成员、城市普通民众——也就是民间文化的主要传承者——拥有了自主记录、表达与传播文化观念的影像力量。

  自2000年至今,从云南、青海、四川、贵州等多个具有示范性与延续性的社区影像项目可知:文化背景各异、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的农牧民和手工艺者,经过短期培训之后,都能够掌握数码影像的拍摄与编辑技能,也有能力以影像的方式表述其创作主题。视听语言所具有的直观性、叙事性以及简洁的影像构成语法,让民间文化传承者在创作影像作品时,较之文字写作,更易于表达他们的知识体系和思想观念。从已经完成且公映的多部村民影像作品中,我们能够看到许多有别于主流价值与外部视角的民间文化观念,它们以影像为载体,对本民族或本社区的乡土知识进行了“主位”立场的文化表述。这种影像创作不仅弥补了民间文化的知识图景,也为民间文化传承者提供了一种更为鲜活、自由的表达工具,让“他者”的声音真正被外界听到。

  对于民间文化的研究、保护与传承而言,影像民族志的启示价值在于提供了一种相对系统,兼具学术背景与实践价值的工作方法。它所强调的“互为主体性”立场、“社区合作”原则、“影像分享与视听互惠”关系,以及对自主性社区影像的倡导和推动,都是当代中国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可以参考、运用的基本方法。在影像元素无处不在、民间文化迅速流逝的当代,影像民族志应当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成为中国民间文化工作者有效掌握、广泛运用的行动工具。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中国艺术报》2015-10-20
【本文责编:CFNEditor】

上一条: ·[陶立璠]民俗摄影的跨学科检讨
下一条: ·动画电视剧《英雄江格尔》:民族史诗迈入影像时代的新尝试
   相关链接
·施爱东:学术工匠的个体民俗志·第二十一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三季)2024年年会在山西太原成功举办
·第二十一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三季)2024 年年会会议手册·“第十九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奖”获奖论文及作者名单
·第十九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奖征文启事·第二十一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三季)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周福岩]民俗/民间文化的伦理理性:在现代性与后现代性文化政治之间·[孙华月 刁统菊]传统神话角色在网络语境中的形象转型研究
·第二十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二季)2023 年年会议程·第二十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二季)2023年会通知(第2号)
·“第十八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奖”获奖论文及作者名单·第二十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二季)2023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十八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奖征文启事·[王霄冰 陈科锦]民俗志的历史发展与文体特征
·[黄涛]语境理论视野下民俗志书写范式的适度革新·[赵李娜]从“国家-民众”到“家庭-自我”:中国家庭民俗学的演进轨辙
·[张建军]美国民众生活中心:数字时代的文化建档与公众参与·[任积泉]河西宝卷中的曲牌曲调音乐遗存及活态传承状况浅析
·李向振:《活法儿:京北城郊村的生计策略与日常生活》·《民间文化论坛》:2022年第3期目录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