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的消失
周口市自2002年推行火葬,农民不愿火葬,而采取偷埋的办法,往往是在人去世当晚,召集自己最亲密的人来偷偷地土葬,不留坟头,当然也不办葬礼。
农民偷葬政府当然知道,主管殡葬的民政部门要管这事,便来查办,借探测器来探,探出后扒尸火化。扒尸火化相当不人道,让丧户极为愤怒,很容易起冲突。民政部门扒过几次坟,起过几次冲突,尤其有一次民政部门扒错坟,因此起了大冲突,民政部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不再管这事了。一方面是政府强制火葬政策,一方面是农民都是偷埋土葬,相安无事已多年。
但这并不是说火葬政策是无效果的,其效果不是在农民是否按火葬政策去办,而是农民绝不敢于大张旗鼓地土葬。一直以来,丧葬都是农村社会(也许应是任何社会)中最为重大的仪式,是阴阳两界,是生离死别,是人生结算,是联系亲友的大事,甚至是人生的竞赛。“生养死葬”,这个死葬,实在太重要了。
强制火葬政策使农民只能偷埋,而不敢办丧事。因为不敢办丧事,没有葬礼,有人去世几个月,本村人竟然也不知道,因此有人说,现在人死还不如一条狗。三年后当然可以补办葬礼,但人已去世三年,时过境迁,感受大不一样,这样补办的丧事,只是形式上补了,情感上和价值上与真正的葬礼都完全不是一回事,因此,三年补办葬礼也越来越少了。葬礼消失了。
葬礼缺席之弊
葬礼的消失是一个重大事件。有农民为此欢呼说不办葬礼减轻了负担,是好事。但葬礼的取消,对农村文化实践,对农民价值的影响,极大极大。
在建国前,葬礼是与传统文化,是与迷信联系在一起的,是最能调动人们的神圣感和神秘性,最能打动人、触动人,最能建立超越性价值的仪式,是终极关怀,是人生意义得以延续的基本条件。建国后,移风易俗,葬礼也简化了,但革命的仪式也是隆重的,是审慎的,是高度庄重,因此也是超越性的。改革开放以后,革命退潮,国家放弃了对红白仪式的管理,丧事再度交给民间(主要是道士)来办。无论传统办法还是移风易俗的革命葬礼,都是有着严格秩序、有高度象征的极其严肃的大事,而不是儿戏,因为这涉及人生意义。人活得有意义。
现在,葬礼既无国家来管,也无民间来管,而是随意来办,这样就丧失了基本的礼仪,礼仪丧失,就使当前农村文化实践全都只是功能性、工具性的,而缺少了价值性的内容,其后果是,人既不畏惧未来,又不去考虑过去。人的意义就只有当下。这样一个失去了历史感,失去了未来感的文化实践,就恰恰将文化消灭了。
殡葬政策达到如此效果,显然是殡葬政策的极大错误。而影响当前农村文化实践的显然不只是一般的政策。随着村庄边界的开放,市场经济的渗透,各种现代性的全面入侵,村庄文化实践已远不同于传统时代。传统文化实践中,给人以预期、以期待、以超越性力量的因素都已消散,农民习得的人生任务与代际责任也都会被理性力量所取代。那个时候,或许村庄和人都还硬硬地在那里,但人们的想法变了,村庄社会也变了。一旦如此,中国农村,就将面临再次的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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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2年1月17日15版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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