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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南众多的民族构成似乎都凝聚在各族妇女绮丽多姿的服饰上、高亢婉转的歌喉中和婀娜蹁跹的舞步里。很多描写云南的影视作品也总是乐于展示这一切,比如《芦笙恋歌》、《阿诗玛》、《孔雀公主》等,这些作品无疑满足了外界对少数民族的好奇心,也塑造了许多美丽动人的少数民族女性形象。不过稍加注意就可以发现,这些形象大多是男性作家塑造的,有的是男作家根据民间故事改编而成的。[3]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中国电影制作者的艺术自由越来越少,加上日益浓烈的政治气氛,使得少数民族电影的功能更多地不是作为虚妄的“异域奇景”,用以满足电影观众对“外部世界”的欲求,而是民族国家通过定型化的形象把少数民族客体化,并把他们纳入到中国社会主义框架之中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这种客体化与同化的意图在《五朵金花》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这部影片讲述一位少数民族青年在五名叫“金花”的少数民族少女中寻找心上人的故事。少数民族人物在该片中再次以一种定型化的形象出现:能歌善舞、衣着华美、佩带着耀眼的饰物并且对浪漫情有独钟。像电影《五朵金花》、《阿诗玛》这类描写少数民族妇女生活的作品,是通过相应的艺术手段建构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在《五朵金花》中,少数民族妇女被塑造成热情地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模范”。少数民族和汉族这种意识形态同一性,确保了维持汉族在整个国家中的文化领导权的国家话语的必要性与合法性。尽管如此,人们应该意识到少数民族电影对妇女形象的颂扬其实是很表面的。这些电影对“团结”与“民族和谐”的表现,大多是对汉族观众展示一种奇观,而且从理念上,这些奇观都建构于一种确定无疑的汉族中心视点之上。因此在《刘三姐》中,在受到地主的压迫和必须团结起来反抗阶级敌人这两点上,壮族妇女被表现为与汉族有着相同的命运。现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妇女的形象与汉族并无显著不同,那种能歌善舞、温柔娴静的早期少数民族妇女形象不再能让观众相信这些人真的被“解放”了。
现代性话语塑造的人们认为,各种奇风异俗与他们熟悉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明落差,他们总是难免以一种高位文明享有者的姿态看待“奇风异俗”。现代文艺常用的创意方法之一,就是强调少数民族的地域神秘性,以激发接受者的好奇心和崇拜感,进而期望接收者从意识上达到神秘故事背后的导向作用。各个少数民族妇女由于其特殊面孔、服装、头饰等方面的装饰性而受到当时美术家们的青睐。在毛泽东时代的美术中,凡属在以抒情的方式歌颂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实生活的作品中,少数民族的女性形象总是占较大比重。从今天的角度看,这些女性形象由于同时兼有“健康的劳动妇女”和一般意义上的“美女”性质,所以,她们也就同时包含政治学和生物学方面的功能。比如说《民族画报》1976年第二期的封面人物,就是农奴出身的门巴族女干部措姆,她光荣地被选为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并用解放了的妇女形象说明门巴族人民翻身作了主人。盘点我国烟标图案,妇女形象频频亮相其中。早在我国民族烟草工业初创阶段,以女性人物作为烟标图案已经屡见不鲜。新中国成立以后,描绘各民族靓丽妩媚的妇女形象的烟标很多,比如丽妹、烟妹、山妹、达妮、娇丽、苗家、姊妹花、曼萝花、苗家妹、土家妹、三月三等烟标;反映民间传说中的少数民族妇女形象的烟标,如刘三姐、阿诗玛等则把人引入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神话世界里。在1987年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上,采用了汉、蒙、藏、回、壮、苗、维、高山等14人民族的妇女形象,如贰角券是布依族和朝鲜族少女;伍角券为苗族和壮族妇女;壹元券是侗族和瑶族大姐;贰元券是维吾尔族和彝族妇女;伍元券是藏族女子。她们鲜明的头饰和服装打扮,显示了不同民族的特色和风貌。新中国设计的邮票中也出现民族妇女的形象,如“民族风情”系列中的傣族、纳西族等。在体育彩票中,绝大部分彩票也都是以穿着少数民族传统服饰的女性形象出现的,这些彩票构成了一个异彩纷呈的女性大世界。如今的书报杂志摊点,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封面女郎时常映入眼帘,女性形象似乎成为永恒的主题占据了大多数位置,其中也不乏少数民族妇女。作为少数民族妇女代表的阿诗玛,也经常以撒尼妇女的形象出现于电视商业广告、音乐磁带和其他的旅游杂志封面中。而那些在泼水节上婀娜多姿、欢歌狂舞的傣族少女更经常性出现在吸引旅游者的杂志封面上,穿着筒裙的傣家姑娘被水淋湿后的形象,变成了泼水节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她们在泼水节上纵情狂欢的形象早已让游人流连忘返了。
二
在当代中国,少数民族妇女面临着太多的诱惑,甚至连那些住在西南边疆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妇女也向全国性的价值观看齐。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兴起,各个旅游景点及当地人怎样向游客表述,以及该表述怎样影响当地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只要有可能,女性刺激快感的确是少数民族旅游业中极为重要的娱乐项目,这也是在旅游促销中被大肆宣传的。特别是在少数民族风情旅游中,对于男性游客来说,女性总是被当作一个群体和引起性刺激的象征。当地男人们也身不由己地卷入自己村寨的旅游促销中,并参与炒作这些传奇的故事。在外部世界的眼光里,少数民族较特殊的婚姻关系,的确是他们浪漫性幻想的源泉。在多数旅游景点,“部落人”尤其是他们的女性,对外地游客来说是主要的吸引物。在旅游开发商的包装下,少数民族妇女每个人都化了淡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和那种只属于她们的“没有文化”的光彩。云南摩梭人的“走婚”习俗被炒作得使国内外游客的浪漫性欲得到了满足,在现代旅游业最发达的落水村,由于卡拉OK厅、舞厅和发廊这些地方常常会发生带金钱内容的性交易,村中男性也会不时前往。旅行社和导游喜欢随处介绍人们感兴趣的浪漫图景,着重原始的和无拘无束的性行为,还有美丽的女性等。为了反映同现代都市“文明”女性的差异性,独龙族、佤族由于其解放前落后的“原始”性存在,其妇女上身不穿衣服的照片被好奇的摄影师以精美的形式搬上了各类旅游促销杂志。滇西北傈僳族、摩梭人妇女在野外泡温泉的形象,附和着“男女同浴”的风俗被殷勤地炒作。在浪漫作家的笔下,傣族被认为是水的民族,每当午后或夕阳黄昏,江河里、池塘里、井台上一丝不挂沐浴的傣族女子形象触目皆是,而泼水节中成群结队的傣女手舞足蹈在水中嬉戏的场景更是不容错过的白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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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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