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事实面前,男方寨老并不认输,他也列举事实驳斥对方:
“你把家看成棺材,你把丈夫看像老虎,刚从廊下走进来,又从灶边跑出去。脚不踩我的席,头不顶我的被。论理你输了,论理你错了……。”
当然,女方理老也不会就此认输,又要找理由来辩论,这样形成僵局。于是就得找地方理老仲裁。地方理老先是听当事人叙说,然后叫其宗族或村寨理老申辩。在评理时,地方理老多以劝和为主。如果劝和不成,同意双方离婚,最后议定谁来赔偿经济损失和其他事项(一般是谁先提出离婚谁赔偿)。议定后,地方理老便唱道:
“结婚有规,离婚有理,不能丢规,不可犯理,离婚理词,辈辈相传,我把它念,大家细听”。
于是就唱出以下“离婚理词”:
“地方没有官/拿我来当官/我做升量米/我做斗印粮/我做戥大家用/我做秤寨邻称/你们请我才来/你们叫我才到/我是水不护田/我是坡不护土/我继前人的古规/我承先辈的古理/我用古规来讲/我拿古理来说/我只能搭桥/我不能拆桥/我说你们要听/我劝你们要依/我讲你们不听/我劝你们不依/男的硬要分/女的死要离/冷饭捏不起/剩饭团不成/绳捆不成夫妻/索绑不成伴侣/若说你们不听/若劝你们不依/要离你们各离/要分你们各分/一百二十斤重担/放在你们肩上/重了你们各减/轻了你们各增/一百二十八斤打粑粑糯米/我不沾芝麻大小一粒/脏了你们各洗/烂了你们各补/洗要洗干净/补要补光滑/多了拿不起/重了挑不动/多了要改少/重了要减轻/拿的才好拿/要的才好要/从今天开始/从夜晚以后/水牛各下水/黄牛各上坡/各走各的路/各行各的道/今后碰在路头/将来遇在路尾/远的笑迎脸/近的相问好/不准谁生气/不准谁脸红/谁要是生气/谁要是脸红/我听我不许/我知我不依。”
寨老将“离婚理词”唱完以后,他拿出事先已经准备好的一节一尺二寸长的竹筒握在手中,对两个离婚当事人说:
“你们两个情不投来意不合,怎么劝也不依,怎么说也不听,一个不愿跟一个,男人拿不得女人裤,女人着不得男人衣,只有各走各的路。男走荣华富贵,女走富贵荣华,切莫怪我们这些当事人,把竹筒划破拆散你们。”[3]
寨老说完,用刀把竹筒划破成两半,交给男女双方各执一半为凭,于是婚约解除。
(二)土地纠纷的解决
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生产和生活资料,土地纠纷是财产纠纷的中最多的部分。传说苗族迁徙到黔东南地区后,首先是“插草为标”占有土地,插在哪里就占到哪里,插占以后即为家族所有,世代相传。由于苗族是稻作民族,所以占地首先选择的自然是靠近水源,易于水稻种植的可耕地,其次才是离水源较远的山地,苗族称作“土”。山林地带不易引水灌溉,林地改造成稻田花时费力,所以更不会成为首选之地。《苗族古歌古词》中有一则“烧汤理词”,该理词牵扯的事情比较多,初看起来很杂乱,细读起来,实际上是一段反映土地纠纷的理词。是申诉者祖辈九代相传的田被别人强占,请寨老用神判的方法解决的一个诉讼案件:
1、纠纷的起因和原委:
原告称:
“为这为那,天响地动,为抢田边地角响,为争边界石桩动。恨来恨去,恼来恼去,恨那白日贼,憎那半夜盗;恨那恶心人,憎那狠心贼,恨那抢田角,恨那占土坎,恨那半夜掘屋,恨那白天拗门。为这些事起,仇怒由此来,才发生争吵,才动手相打,争端从此起,响动由此来。”
被告称:
“你仗祖宗能干,你仗父辈势力大,场中来抢妻,田坝里夺田,我的黑泥田,我的肥泥塘,我祖血汗开,我爹骨肉耕。你祖作龙搅水,你爹作雷劈树,见大掠大,见好抢好,人见人怕,鬼见鬼跑。抢我祖田种,夺我祖地耕。我祖老实,软弱如粥,讲不来,说不出,气愤到颈,忍受在心。父告诉子,子告诉孙,一代传一代,深记不曾忘。人有代宽代窄,天有冷暖季节。鱼该返河水,田该归故主。我树根牢固,我树叶茂密,索还我祖田,收回我旧地”。
以上说明由于被告人父辈老实、软弱,祖上传下来的田被强势家族强占。被告人相信理在自己一方,会得到社会舆论支持,便向理师应诉要求返回田地。
2、理师讲理
“我不摆季节理规,我不说季节理词;季节理规教耕耘,季节理词教做人。我说纠纷理词,纠纷理词最厉害,人听人怕,鬼见鬼惊。你要我怕,我要你倒。两户主人家,两头当事人,家有祸事,唤地方兄弟,求地方父老,请理师说理,请中人通话。入村求能人,选个好理师,才不走极端,把事乱翻天。……家出纠纷,人遭祸事……白日坐不安,夜里睡不着。只好进村请能人,只好入林集干柴。巧妇教会半边村,能人维护一片区。挑花数经线,理师求理真。断不成才‘烧汤’,劝不依才‘捞斧’。不做尖利水牛角,不作恶毒的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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