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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开建]西夏“秃发”考
  作者:汤开建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11-18 | 点击数:23323
 
 
 “异”在什么地方呢?前引宋琪言,平夏拓跋为“蕃姓”,南山野利为“羌族”。所谓“蕃姓”,即林宝所言拓跋氏为“东北蕃”,(注:林宝.元和姓纂[M]卷十“拓跋氏”条.)即鲜卑也;所谓“羌族”,到唐时,实际即为“吐蕃”。拓跋、野利(耶律)原本均为东北民族,但迁居西北羌地之后,同时经过了“羌化”过程。拓跋氏“羌化”程度较浅,较多地保持了原来民族的特色,而野利氏则彻底地“羌化”或“吐蕃化”,故在当时人看来,野利氏已是一彻头彻尾的“羌族”或“吐蕃”,即如《资治通鉴》卷二七六:
 
康福行至青刚峡,遇吐蕃野利,大虫二族数千帐。(注:司马光.资治通鉴[M]卷二七六《后唐纪》.)
 
又《新唐书·党项传》称:
 
先是,庆州有破氏族三,野利氏族五,把利氏族一,与吐蕃姻援,赞普悉王之,因是扰边凡十年。(注:新唐书[M]卷二二一《党项传》.)
 
正因为野利氏同吐蕃的关系极为密切,该族的“吐蕃化”程度极深,故到五代时,人们均称“野利”为“吐蕃”,宋琪则称之为“羌族”。
不仅拓跋、野利两部在“羌化”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别,而且平夏、南山两部互为仇寇。《唐大诏令集》卷一三○《平党项德音》:
 
其南山党项已出山者,或闻迫于饥乏,犹行劫夺,平夏不容,无处居住。……昔者,或有剽劫必推南山,南山或有寇攘,亦指平夏,即相非斥,互说短长,终难辨明,只益仇怨。(注:唐大诏令集[M]卷一三○《平党项德音》.)
 
直到李继捧附宋,李继迁举兵反宋,拓跋氏与野利氏集团联姻,“羌豪野利等族皆以女妻之”。(注:西夏书事[M]卷四雍熙元年十二月条.)可以说,西夏的建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平夏拓跋”与“南山野利”的联盟。过去互为仇寇的两大党项集团在共同利益上携手,促使党项民族政治及军事实力骤然膨胀,而形成了以拓跋氏为首、野利氏为辅的强大的党项姓氏集团之间的军事联盟。但是,旧有的矛盾并没有完全消失,拓跋氏同野利氏两大集团的斗争表现仍然尖锐。从绥德地区即横山地区亦即南山地区到熙宁时仍保持“辫发”之俗即可看出,野利氏集团对元昊建国新政令的抵抗,最后野利氏家族惨遭灭族之祸及横山部落的不断叛夏,均当与两集团之间的矛盾有关。
 
四、西夏秃发令颁布的政治目的
 
元昊颁布秃发令的政治目的究竟是什么?第一节归纳了三条;一是西夏之秃发是为了恢复鲜卑之旧俗;二是西夏秃发是推行党项传统发式;三是元昊想假借拓跋鲜卑建立元魏王朝的故事来模仿鲜卑人的习俗。究竟哪一种说法准确呢?我们试分析之。先看看第三种说法,即元昊想假借拓跋鲜卑建立元魏王朝的故事来模仿鲜卑人的习俗。这种说法的前提即是党项族不是鲜卑族,而是羌族或者羌藏系民族。我们先假定党项族就是羌族,那么羌族的发式是“被发”,而不是“秃发”。在古代,一个民族留什么样的发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一个民族认同的象征。这就是女真人入宋、满州人入关均要强制推行女真、满州民族的发式的重要原因。推行了满州、女真民族的发式,也就意味着对这一民族认同。西夏建国的党项上层如果是羌族,他们过去蓄留的发式是“披发”,那么又怎么可能去借另一个民族的发式来改变本民族的发式呢?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未见过的怪现象。女真人入宋,颁布的第一个改俗令就是:“今随处既归本朝,宜同风俗,亦仰削去头发,短巾,左衽。敢有违犯,即是犹怀旧国,当正典刑。”(注:无名氏.大金吊伐录[M]卷三《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女真人本身就是“髡发”,强迫宋人“削发”即“髡发”,是将占领民族的文化习俗强加于被占领民族,这是正常现象。而如上说,则是统治民族拿另一个与本民族无关的“发式”来模仿而改变自己民族的原来发式,这就不正常了。试想,如果党项是羌族,元昊完全不考虑自己本民族长期保存下来的文化习俗,也不考虑本民族改变其民族象征(发式)的心理承受能力,这种逆全民族之心而动的蠢事,难道元昊会去做吗?因此,我认为,元昊模仿鲜卑人的发式改羌族之“被发”为“秃发”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无论如何也讲不过去的。有人根据文献上有西夏将宋人“髡而囚之”的记载,就称西夏人视“髡发”为耻辱,是侮辱的行为,这是一种简单化的理解。将宋人抓起来关进监牢“髡发”,这一“髡发”是执行古代的一种刑法,专用于囚徒。这种“髡发”与元昊颁布的秃发令之“秃发”完全是两码事。前者髡,是将全部头发剃光,是一种惩罚,后者髡或秃,只是薙去部分头发,成为一个民族象征的发式,两者之内涵及外形均无相同之处。张云博士称:“秃发之俗,并非党项人自有,故须以法令行之。大约在不久以后,已不为人们所遵循,甚至成为侮辱的行为。”(注:张云.略论外来文化对西夏的影响[J].宁夏大学学报,1990,(3).)这应该是一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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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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