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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报热降温,把保护的实事做实。”今年初,王文章即颇有洞见地公开提出要将“非遗”保护热与“非遗”申报热进行严格的区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田青说,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已经成为中国非遗保护实践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有的地方和单位只看重入选名录的社会影响,保护措施不落实,重申报、轻保护。有的甚至只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视作经济资源开发利用,忽视按照科学规律进行传承。”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田青在今年的两会上曾经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建立国家级非遗名录的退出机制,以此改变重申报轻保护的状况。“要监督和检查,对于保护不力,甚至对非遗造成了改变和损毁的,要先警告,最后直至摘牌。”在提案中,田青无比坚定地强调。
“摘牌”,这种迫不得已的决策是全世界通行的惯例。正在进行的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处处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塞西尔·杜维勒对中国“非遗”的退出机制给予高度肯定。
根据2008年通过的公约操作指南,实际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存在人类非遗名录的除名机制。但非遗人类名录的申报和确认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所以这项机制至今从未启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将根据公约操作指南,若某一项遗产不再符合列入名录的五个标准中的任何某一项,那么它就有可能会被除名。”杜维勒说。她预计,今后委员会将利用两个渠道获得的信息来判断是否启动除名机制:一是根据缔约国提交的报告来研判,一是通过委员会从社会组织或社区代表等外界获得的关于某项非遗的保护情况来研判。
能进能出、依法抉择无异于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造了一柄“尚方宝剑”.“接下来要解决的是谁来执行的问题。”辽宁大学教授乌丙安提议,在非遗法出台后,建立一支类似文化娱乐市场稽查队的队伍,或者将这一职能加在现有某些机构的功能上。如其所言,这些都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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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1年06月10日08:3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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