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从1955年出土的蔡侯墓金文入手,论述了“初吉”和“吉日”的涵义。作者认为,“初吉”不一定是朔日,但包括朔日,必在一月之初;而“元日”、“吉日”与“吉”均同义,即为朔日。
关于传世文献中的“初吉”,我已在《月吉、初吉、既吉》一文内作了概括讨论。因为材料有限,其涵义尚难确定,但由《小明》、《周语》足证,“初吉”必有定指,绝不是泛指一月中之善日,是很明白的。至于一月之“吉”则专指朔日,这同后世人们流行观念有异,却是事实,详见上述小文,将在《文史》发表。
1997年10月,在香港中文大学参加“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获读张永山先生《东周金文“初吉”整理研究》论文(注:张永山:《金文“初吉”新考(之一)——东周金文“初吉”整理研究》,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中国语言及文学系编:《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1997年版。),颇得启迪。张文特别重要的一点,是以1955年出土的安徽寿县西门蔡侯墓青铜器铭文历朔与文献对校。这条思路相当有价值,金文历朔虽多,能与文献联系的很少,目前只能找到个别例子。一群青钢器,有几个历朔,又可对比文献的,惟有寿县蔡侯墓这批。这里我想就从蔡侯墓金文说起,就有关问题试行论述。
寿县蔡侯墓青铜器,发掘报告见《寿县蔡侯墓出土遗物》(注:安徽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博物馆:《寿县蔡侯墓出土遗物》,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郭沫若、唐兰、陈梦家等先生都曾作过详细研究。墓的主人,安徽省博物馆孙百朋先生在1956年已推断是蔡昭侯申(注:《寿县蔡侯墓出土遗物》第19、21页。),然而由于墓内金文蔡侯之名难于释读,引起了种种争论。近年,裘锡圭先生论证了这个字为什么读为“申”的道理(注:裘锡圭:《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22-428页。),论争于是止息。同时,上海博物馆郭若愚先生发表了墓中一组残钟铭文的复原研究(注:郭若愚:《从有关蔡侯的若干资料论寿县蔡墓蔡器的年代》,《上海博物馆集刊》总第2期,1982年。),也是很有意义的贡献。我们以下的讨论,便是在上述各家成果基础上进行的。
蔡侯墓金文历朔,共有四事,分为三组,即(一)蔡侯编钟,(二)蔡侯申尊、盘,(三)吴王光编钟和鉴。材料均收入《寿县蔡侯墓出土遗物》报告,不一一注出。下面分组逐次予以论析:
(一)蔡侯编钟:系一组钮钟,陈梦家《寿县蔡侯墓铜器》称之为歌钟,铭文为:
惟正五月初吉孟庚,蔡侯□曰:余唯(虽)末少子,余非敢宁忘,有虔不易,(左)右楚王,寉寉豫政,天命是(将),定均庶邦,休有成庆,既于忌,乍(作)中氒(厥)(德),均子大夫,建我邦国。豫命(祗祗),不(愆)不(忒)。自乍(作)诃(歌)钟,元鸣无(期),子孙鼓之。
各件钟上蔡侯名俱已刮掉。
按《史记·蔡世家》,蔡灵侯十二年(公元前531)被楚灵王诱杀。灵王“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疾为蔡公。楚灭蔡三岁,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故复立陈、蔡后。”此与钟铭蔡侯自称“少子”,及“左右楚王”、“建我邦国”等语符合。
平侯乃灵侯少弟,在位“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悼侯、昭侯弟兄与平侯有很深的仇恨,从而刮掉平侯的名字,是容易理解的。
“惟正五月初吉孟庚”,陈梦家先生称:“‘正五月’可能是‘王正五月’之省,即周正五月。……‘孟庚’是始庚、初庚,即一月内的第一个庚日。……孟庚在五月初吉,则初吉必须在上旬。”其说大部分是正确的,只是“正五月”的解释尚可商榷。
张永山文已列举出,东周金文多见“王某月”,也有“正某月”。《周礼》云:“正月”均指周正正月,“正岁”则指夏正正月。《太宰》郑玄注:“正月,周之正月。”孙诒让《正义》:“《唐会要》引干(宝)注云:‘正月,周正建子之月’,与郑说同。贾大司徒(公彦)疏云:‘《周礼》凡言正岁者,则夏之建寅正月;直言正月者,则周之建子正月也。’戴震云:‘《周礼》重别岁年之名。直曰正月之吉,则知为周正月也;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不直曰十有二月而曰岁十有二月,加岁以明夏,以别周,则知为夏时也,此《周礼》之义例也。《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又曰正岁令于教官。《乡大夫》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正岁,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宪之于所治。《州长》正月之吉,各属其民而读法;正岁,则读教法如初。异正月、正岁之名而事不异,其为二时审矣。”据此,金文的“正某月”是指夏正,而不是周正。钟铭“正五月”是夏正五月,即周正七月。
蔡平侯在楚的卵翼下复国,相当鲁昭公十三年。该年周正五月己亥朔,《左传》载:“乙卯夜,弃疾使周走而呼曰:‘王至矣!’国人大惊。使蔓成然走告子干、子皙,……又有呼而走至者,曰:‘众至矣!’二子皆自杀。丙辰,弃疾即位,名曰熊居”,是为楚平王。乙卯系五月十七日,丙辰为十八日。传文续云:“平王封陈、蔡,复迁邑,致群赂,施舍宽民,宥罪举职。”都是平王即位初的德政,时间在五月十八日之后;看下文称“秋,晋侯会吴子于良”及“七月丙寅”云云,七月戊戍朔,丙寅乃二十九日,可知封蔡必在其前(注:以上历日见杨伯《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348、1353页。)。蔡侯编钟说夏正五月初吉孟庚,是周正七月第一个庚日庚子,是初三日,一切情事均同文献互相符合。
蔡平侯作器使用夏正,可能是因为楚曾用夏正,实际从属于楚的蔡追随其后。战国时的《离骚》和长沙子弹库帛书都用夏正,是大家知道的,这里不多说了。
(二)蔡侯申尊、盘:尊、“盘”相结合,“盘”实即文献之“舟”,我有一小文讨论。(注:李学勤:《论擂鼓墩尊盘的性质》,《江汉考古》1989年第4期。)。两器铭文只有器名一字不同,下列为“盘”铭:
元年正月初吉辛亥,蔡侯申虔共(恭)大命,上下陟,孜敬不惕(易),肇(左)天子,用诈(作)大孟姬嫖彝(舟),(中略)敬配吴王,不讳(违)考寿,子孙蕃昌,永保用之,千岁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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