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清明祭祖节俗依附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对土地的依赖,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香港清明习俗并未因为取消土葬而日渐势末,反而衍生出清明思亲法会的新节俗。这意味着传统清明祭祖的仪式空间由户外转向室内,参与仪式的主体由个体家庭转为群体,仪式目的从传统的思亲报恩扩大到了具有公益性质的慈善事业。2008年清明节被列为中国内地法定假日之后,香港清明祭祖的新节俗,也已经在部分内地城市如温州、三亚等地出现。
关键词:清明节祭祖;城市化;传统节日;宗教仪式
2008年开始,清明节作为传统节日被列入国家法定假日,各地扫墓、踏青等传统习俗迅速回归到民众的现实生活中来,于是,传统扫墓习俗与毁止土葬政策之间的矛盾,变得更加尖锐复杂,这时,了解和借鉴香港等地城市化进程中的清明祭祖节俗的变迁,也许有益于我们传承和发展清明文化、化解事生事死的土地矛盾。
香港从19世纪殖民时代开始即已实行公元纪年,此后一百多年来,清明节一直作为公众假日得以保留,因此,传统习俗得到了稳定传承的外部条件。每年清明公众假期前后祭拜先人的“思亲习俗”,传达着港人对于传统中国文化的顽强传承和情感认同。自1960年代以来,香港民间宗教社会团体因应城市的发展,催生出适应城市丧葬环境与现代都市文明的新习俗——清明思亲法会。追溯这一清明习俗的源起与发展,对于同样正在经历城市化进程的中国内地,无疑具有现实参考意义。
1950年代之后,香港的传统中国宗教团体抓住香港经济腾飞的契机,将自身发展与香港现代城市的飞速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传统民间信仰团体逐渐成长为“社会志愿团体”(social voluntary organization),其影响所至,便是香港清明节新风俗——清明思亲法会的出现。应当指出的是,在当今中国社会转型中,内地佛教、道教团体也进行着与上个世纪香港同行们类似的社会功能转型,可是,学界对此历史进程却缺乏必要与及时的观察和描述。本文主要以笔者2003年以来在香港进行的田野调查和口述历史访谈为依据,配合宗教历史与与民俗学的考察,勾勒香港清明祭祖风俗的都市化进程。[1]
一、从祠堂坟墓到道观祖堂──祭祖空间的城市化
香港政府自殖民时代开始,就将中国传统节日纳入公众假日体系之中。[2]农历新年、清明节、佛诞、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这七大传统中国节时同时又是香港公众假期,港人合家团圆,依照着千百年来沿袭下来的节时风俗生活。除了大规模的宗族祭祖和祖先忌辰外,传统香港中国家庭主要在清明和重阳两个节日祭祖,尤其是以清明节祭祖最为普遍。[3]香港人又称清明节为“思亲节”,无论是英治时期还是香港回归之后,每年清明前后,港人会到祖先坟前“拜山”(扫墓),焚烧香烛、冥镪,缅怀先祖德行、报答亲情慈恩。传统中国的文化传承与情感认同,通过清明思亲的仪式实践,在香港人的生活中延续下来。
无论是对活着的还是故去的人而言,香港都已成为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七百万居民中,许多人还住在只有59平方米面积的政府公共房屋或公寓中,而香港人口中年龄超过55岁的人群比例已达四分之一,人口死亡数量也在上升。城市的发展与人口的增长必然导致土地不敷,有见于此,香港政府早自1950年代开始提倡火葬。1951年港府明令,除华人永远坟场及宗教坟场外,逐年撤销其它各处土葬坟场。直至2008年,香港每年大约有近九成的死者遗体以火葬形式处理。
港府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首次允许骨灰撒海,为了帮助市民克服心理障碍,政府对海葬仅收费300港元。但大多数香港人仍恪守着中国传统的丧葬习俗,认为先人骨灰有永久存放的地方,才是尽到孝心。华人永远坟场、佛堂、道堂等私营土葬安置所的收费标准高达10万港元以上,一般人因为宗教信仰与经济原因无法承担;但是另一方面,由政府出资兴建骨灰安置所提供的骨灰龛位收费约为单个3600港元,收费低廉却长期供不应求。2005年,港政宣称官方提供的十三万多个公营骨灰龛已经售罄,香港市民出现骨灰龛位的轮侯潮。[4]相当多数的家庭无力购买土地去下葬亡亲或其骨灰,政府公营的骨灰龛虽廉价却又不易申请,若将骨灰盒放于家宅中又有诸多不便,这系列丧葬问题都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早在1960年代,青松观等道教团体敏锐地觉察到香港社会这一问题,开始向市民提供一系列的祭祖宗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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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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