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那种真正的所谓的原生态地域性民族艺术,往往正是产生和存活于民间艺人“身上”的,即通过民间具体的有才艺的人创作与传承的。如民族地区民间歌、舞、戏等,只有当它们存在于现实的人们的身上时才算是保存下来,也只有“活”在艺人的“身上”才表明它的存在。而那些只留存于纸面上的乐谱、舞谱、脚本、程式等,则并不算生态意义上的存活;经过生活在都市文化氛围中的职业艺术家加工而搬到舞台上的作品,则又必然不可避免地带入方方面面的文人化、当代性的因素(通常看到或听到那种对这类艺术称作保持了“原汁原味”的说法,细究起来便知事实上往往是一种不实之词)。这便意味着,如果缺乏作为原生态地域性、民间性民族艺术的重要创作者与传承者—民间艺术人才,那么,便难以保证这种民间层面的民族艺术事实上的真正存活。而现实的如上所述的情况是,老的民间艺人越来越少,而在当代年轻人中真正的传人也已很少,这必然会对民族艺术的民间层面的存在情况产生很大影响。
其次,从接受群体方面来看。所谓“接受群体”,指包括参与某一文化艺术活动的所有社会成员,有时甚至是可以超越地域与民族的。具体到某一民族文化艺术来说,当然主要是本民族的成员群体。从历史生成及传统结构方面看,一个民族的群体往往是相对集中地生活在某一特定地区。他们共同面对大致相同的自然环境,遵循相同或相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并形成相同或相近的生存状态。在文化上有其独特的“自组织”系统,即拥有自己的政治、宗教、文化、艺术、经济手段等,并在此“自组织”系统中而构成某种群体模式与更内在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这样,一个民族的文化主体的群体在共同的生产生活范式,共同的信仰习俗、审美价值取向等形成的内聚性文化结构的影响下,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与途径把本民族所创造的文化渗透于每个成员身上。显而易见,一个民族的文化艺术活动的进行,这种群体性的作用是最根本的。考察中国各少数民族艺术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凡是一个民族的艺术得以有机而稳固的传承,便无一例外地必然拥有这样的稳定的群体。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一个民族的群体结构及其传承行为一经形成便一成不变,也绝非是说中国各民族艺术在以往的传承过程中未发生过变化。在发展观的视野中,变是必然的、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民族艺术活动也是如此。只是在没有经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上的冲击以至重构这样深层次的重大的变化时,其传统的稳态化的传承系统及惯性一般是不会有明显改变的。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现代化的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变,科技发展迅猛,各种现代生活和现代文化形式交错演进,生活被艺术装点,艺术被生活同化,以电视传媒、时尚杂志、卡拉OK、休闲度假为表征的当代大众文化占据了艺术生产与消费的中心,而许多传统艺术却落入“边缘化”。从接受群体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如不少传统民间艺术的欣赏者大多只是老年群体,而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许多农村、牧区的青年进入城市。多彩多姿的城市不但是这些青年人打工谋生的地方,而且也是他们接受现代化生活和大众信息(当然包括众多的文化艺术信息)的场所。这里所提及的,当然远不是当代现实社会与文化景观的全部或典范,但却可以从一个侧面见出其变化的广泛与深刻,以及不可逆之势。
从民间性的层面看当代民族艺术接受群体性的变化,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这样几点:一是中国当代民族艺术接受群体的变化中,存在年龄段的差异,就当下来看,可以50岁为大致界限,愈是年长者,其身上愈保留有较多传统中的东西,而年轻者中则更多现代化取向与趣味。这样,便不可避免地出现民族艺术传承上的代际间的错位。二是这种变化突出体现为价值取向的变化,即由生存(生活)价值而到文化—审美价值,与之相关便自然涉及艺术选择。三是民族语言的作用与意义是格外重要的。倘若一个民族的语言得不到保留和继承,那便等于丢失了本民族艺术传承的手段、依托,甚至根本,但这个问题在当代却很严峻。四是从“活”的艺术形态来看(不是像历史博物馆内存放着的固态物件),所谓民族艺术的真正的“原生态”越来越少,同时,其接受群体范围也在不断缩小。
通过以上从创作、传播到群体接受两个方面考察分析中国当代民族艺术在民间层面的现状,可以说,变化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显著的,由此实际出发,笔者进而认识到了多重构建的必要性。
三
民族艺术的“多重构建”,是在当代背景下而言的,因而也可以称之为当代背景下发展民族艺术的一种选择。所谓“多重”,主要是针对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层面这“一重”而言的,即在纵向上形成从民间层面到专业层面的内涵丰富的立体结构,在横向上形成形态多样、各种表现形式与表现手段并举的开放域面。这样,既可以为民族艺术的生存与发展争得更多机遇与拓宽新的空间,又可以满足当代更多接受者不同的审美需求。
民族艺术民间层面的存在及特性,前面已作详述,现在着重从专业化层面来看。所谓专业层面的民族艺术出现,首先是其创作者、表演者与传播者等主体自觉及专门化所致。当然,这也正是文化发展、社会分工细化的一种体现。专业层面的民族艺术,主要由知识分子或专业艺术家遵循一定的专业规律进行创作、表演与传播,表现创作(表演)主体专业技能与水平,更要表现其独特的感悟、思考、发现,并以形式创新和个性突显为重要美学追求。除此之外,作为某一民族的专业层面的艺术,还应必须表现本民族的内容,传达本民族的精神(包括人文的和艺术美学的)。
传统的各民族艺术都具有一个格外突出的特点,那就是传承。长期的传承使其拥有了异常丰厚的积淀,但同时也往往会形成稳态性的人文心理结构与艺术表现形式。所以说,其中既有丰富的资源可开掘,又需要以更大的努力对其稳态性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及惯性化艺术活动模式的突破。这方面,有创新的民族艺术显示着自身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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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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