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深知,要想理解民族主义与民族语言的关系,首先就要回到历史中去,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历史现象和历史概念,可以视其为集体行为的社会力量,有着自身的起源和历史,其本身也因不断演进而改变着自己的原生形态。正如他所说的:“我们研究历史不仅仅是为了发现历史,更重要的还在于解释历史,并提供历史与现实的联系。由于‘过去是现在和未来的模型’,那么,除了理解过去如何向现在转变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在、并有可能理解未来的某些事情这个事实而外,历史与现实的联系同样也是明显的,因为理解现在与理解过去的过程有许多相似之处。”(13)他进一步指出,民族语言不是从人性或文化当中神秘地、必然地形成的;把民族语言作为区分民族的标准,主要是出于政治上的动机;人们必须区分民族主义“神话”中哪些“神话”是由下而上自发出现的,哪些“神话”是由上而下人为制造的;民族主义“神话”不是从人民的过去实际经历中自发产生的,它们是人民从书本、电影、电视里以及从历史学家那里获得的,它们并不是历史记忆或者生活传统中的普遍部分。(14)这意味着,“过去”被重新设计了,有点像“最新时装式样”,为一项特定的政治目标披上了一件时髦的外衣,从而使民族历史以政治家、历史学家、影视创作者等所希望的面目出现。(15)
在霍布斯鲍姆看来,一个国家“国语”的建立,是和“国家”问题特别是和国家权力合法性交织在一起的,是为国家权力服务的。在民族国家内各种得以存续的民族语言的建构过程中,政治意识形态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小自将既存的文学或文化语言加以“校正”或标准化,大到从复杂的日常方言中创造出新的语言,甚至将早已作古或几告绝迹的语言重新发掘出来,以新语言的面貌出现。(16)
对于为何到19世纪末族裔和语言才成为公认的界定民族的重要标准甚至是主导因素,霍布斯鲍姆列出了三点原因。首先,发生在19世纪前半叶的两次大规模“非国家民族主义运动”,在本质上都是通过知识分子所使用的高雅文化与文学语言,将分属不同国界地域的人民凝聚成同一个民族。其次,18世纪晚期在全欧洲掀起了一场极富民粹精神的文化复兴运动,它为18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之间欧洲各地风行的文化及语言复兴运动奠定了基础。第三,一直到19世纪末,才发展出具有影响力的、可以用来说明民族与遗传之间的关系的生物学理论或伪科学理论。(17)对此,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也有相似见解,他认为民族的印刷语言在意识形态与政治上具有无比的重要性。(18)19世纪是方言化的辞典编纂者、文法学家、语言学家和文学家的黄金时代。这些专业知识分子的积极活动是形塑19世纪欧洲民族主义的关键。(19)在19世纪下半叶,族群民族主义得到大力增强。种族和语言经常被混为一谈,有时种族主义者甚至会把对种族纯正度的坚持(包括对异族杂交的恐惧)推展到语言民族主义层面,要求必须戮力维持语言的纯正性(排斥外来语的影响)。曾几何时,“种族”与“民族”竟然变成同义词,而且人们还漫无边际地把种族特质等同于民族特质。(20)
二、国家政治权力和民族语言的关系
对于如何理解国家政治权力和民族语言的关系,霍布斯鲍姆在其著作中多有论及。
首先,霍氏肯定了国家政治权力对于国语确立、民族语言存废的重要作用。“执政者及精英分子所使用的优势语言,通常可以通过国民教育或其他行政措施,而在近代国家中奠立其作为国语的独尊地位。”(21)由此,国语便成为政治对峙中的重要工具,通晓国语成为能否加入权力机构的一个条件。若在教育及国家行政上没有得到权力支持及官方认可,地方方言绝难有“脱胎换骨”的机会,更别想与强势的民族语言或世界文化竞争。至于已“作废”的语言更是完全没有复兴的可能。(22)只有政治力量才可以改变“次要”语言或方言(23)的地位,为在实际上不具竞争能力的语言赢得作为教育或大众沟通媒介的地位。一旦一种非官定语言赢得了官定地位,它便会自动“创造”出相当可观的具有方言读写能力的政治选民。这一点在双语或多语国家的形成上得到了明显体现。(24)
其次,霍布斯鲍姆强调由政治权力掌控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小学教育对民族语言建构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对新成立的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机构至关重要,因为通过学校教育,“国语”便可真正成为其民族的口头和书面语言(在此之前通常得靠个人努力)。对学校和其他教育单位来说,强行使用一种语言授课,也就意味着将某种文化、某种民族意识强加在众人身上。(25)在把国语带入每一位国民家中这点上,小学和军队的贡献最大。(26)在他看来,小学教育对民族语言的发展之所以重要,其原因在于:小学教育一般说来不仅能向学生传授语文和算术的基础知识,而且能(也许这点更为重要)向学生强行灌输社会价值观(道德规范、爱国主义等);它的发展与群众参与政治密不可分。(27)在国家推行小学教育之前,并没有口语化的“国语”存在,只有作为文字或行政谕令的书写文字,或为口语传播而产生的共同语。(28)
第三,霍布斯鲍姆认为官僚政治之所以成为民族语言建构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是因为它决定一种语言的官定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大多数国家中它是官定语言的“最大雇主”。(29)霍氏认为认清这一点非常重要:除非认清地方方言体系与低阶公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相关,否则人们不可能完全了解语言民族主义,甚至连想攻击它都存在困难;那些母语不是官定方言的人,会被排除在文化和公私事务的较高层次范围之外,除非他们会说高级的官定方言,因为文化和公私事务一定是以这种方言进行的。(30)
三、民族语言和民族的关系
民族是在人类从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的时代形成的,这种转化的重要标志是民族语言的形成。一种语言在一个民族内部如果能为大多数人自觉地使用,那么便可称之为民族语言。民族语言是认定一个民族的最过硬的标准之一。“语言是一个民族整体性的文化—心理底座。底座奠基在那里,一切(宗教、文化样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等)都不能游离,一切都被吸附。”(31)民族语言是“塑造”民族性、传承和发扬特殊的民族文化的手段和工具。对于民族语言被视为民族的标记和烙印,德国学者海德尔认为:“一种民族语言就是本民族精神,民族的精神就是它的语言。”(32)不可否认,民族语言是形成民族的一个重要因素,语言的状况对民族的形成、发展是有重要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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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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