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是一条滔滔巨流
Folklore Culture Is aGrand River
刘锡诚
LIU Xicheng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理论研究室研究员)
(Research Fellow with Sector of TheoreticalResearch,China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
借用西方文化人类学家的定义来看我们中国的节日文化,春节、清明节这类形态的乡民社会的文化(或称民俗文化)通常被称作是一种文化中的“小传统”,而精英文化则被称作是“大传统”.而在我看来,乡民社会的文化其实并非一个很小的传统,反倒是一个很大的传统,所以我愿意用“滔滔巨流”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和概括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民俗文化主要是指在漫长的农耕条件下,在民众中经过口传心授、约定俗成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民俗文化主要包括风俗习惯、口头文艺及民间信仰三个部分。本文重点谈节日,谈民俗文化活动包括传统节日的传承与创新问题。民俗文化是平民老百姓的精神文化,这种精神文化与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方式、手工业生产方式相适应,与几千年形成的中国家族社会和人伦社会结构相适应,这应该是我们判断传统节日时无法绕开的原则。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报刊上发表的关于节日文化的文章和访谈,不少脱离了这些基本特点,多以西方的观点来套中国节日,我觉得是有缺陷的。
中国的节日大半不是宗教节日,而是与农时有关或起源于农事的。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渐融汇和附会进来许许多多的文化涵义,如对祖先的追念、祭祀,带上了浓重的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方式和家族人伦制度的特点和色彩,集中体现着中国的民俗文化精神。而中国的民俗文化精神是生生不息、自强不息,是天人合一。节日文化所以能够一代代地传承和延续下来,除了世俗性的内容(如随季节转换和农事更替而出现的休息休整、娱乐、穿新衣、吃美食等)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它具有某些神秘性和神圣性(如对天地、神灵的崇敬;对先祖的追怀与祭拜,亦即对传统的认同)。而这一点,在最近以来对节日文化研究中,似乎被忽略了。
第二点,中国民俗文化是一条汇聚了千万条涓涓细流而变成滚滚流淌的大河,永无止息,永不枯竭。这意思是说,第一,中国的民俗文化是多元的,不是一条河,是许许多多的细流汇聚起来的;第二,中国的民俗文化处在永恒的嬗变之中,不是停止的。一方面,民俗文化适应于相对稳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于漫长的社会发展中形成和巩固起来的家族人伦社会制度,适应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另一方面,它又随着社会变迁和观念更新而不断地发生着嬗变,不会停止或固定在一个点上。但要指出的是,文化的嬗变遵循着文化的规律,亦即传承和延续,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突变,除非战争、地震等使一个国家、民族、地域群体消亡这种的突发事件。文化的规律制约着民俗文化的嬗变,而主导嬗变的,则是民众、是群体,包括其中的杰出人才、文化传承者。他们以自己的主体意识去传承群体所养成的民俗文化,同时又在传承中注入个人的创新。这种包含了个人创新元素在内的新的民俗文化,久而久之,便被群体所认同,也就是约定俗成,从而变成了与新的社会生产方式、新的家族人伦制度、新的思想观念相适应的民俗文化。我要指出的是,政府在民俗文化嬗变中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主要应该是一个倡导的角色,而不要越俎代庖。列宁在《共青团的任务》中讲到,无产阶级文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那些自命为革命者的人创造出来的。过去的60年中,在这方面我们有深刻的教训。过去在某种情况下由政府取缔的某些民俗文化(如与节日有关的庙会),事过境迁,春风一吹,民众又自发地把它们恢复起来了。关于北京春节厂甸庙会,我曾在北京市政协主办的《北京观察》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讲厂甸庙会是北京的一张文化名片,但2010年却把庙会的主体部分挪到陶然亭公园里去了,这是政府和商人(文化公司)合谋决定的,是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的。
第三点,城镇化与传统文化保护的关系问题。城镇化是农村走向富裕、走向文明、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可以肯定。但有人提出来一个“深度城镇化”口号,我对此表示怀疑。中国的村落与西方的社区有根本不同,现在有些文化人类学家拿西方的社区来套中国的村落,是不可取的。村落是以种姓、血缘为基础的,大姓望族往往主宰或主导着一个村落的礼俗取向。而礼俗的嬗变才是社会发生嬗变乃至转型的最重要最深刻的标志。北京城镇化最突出的村落是古城,它原为一个明代就存在的村落。因为开发商征地建高楼,原住户在房屋被拆迁后,被安置在高楼里去了。原住民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古城的传统文化出现了断裂。有一年在讨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专家跟当地的同志之间在认识上出现了很大的矛盾,最后专家都不签字,希望政府主管文化的领导把开发商请到会场里来,大家当场商讨。作为妥协,建议开发商承诺在楼群里建一个泥土的而不是水泥的广场,古城的传统香会组织可以踩高跷、搞香火。开发商接受了专家的建议,双方妥协,最后专家们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论证意见书上签了字。如今,昔日的古城,古商道上的古城,及其特殊的文化传统,大半已不复存在了。
再回过头来说城镇化与传统文化的保护问题。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现代化、城镇化步伐比较快的地区。近年我走了江、浙、沪的好几个地方,有的是城市郊区,这些地方如今已经基本上城镇化了。城镇化的结果直接影响到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也就是说,温总理所说的我们中国的传统的“文脉”被割断了,传统的民俗文化在这些地区或者面临濒危,或者基本上断流了。而我们看到,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论述城镇化问题的时候,主要的着眼点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完全没有顾及到文化的传承与延续,即“文脉”的延续。文化压根被忽略不计了。文化传承对乡民社会的构成和发展的重要性,对乡民社会向城镇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是一个很大、不可忽视的问题,否则将来要受到历史惩罚。
由于忽视传统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特别是对乡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对群体乃至国家的凝聚、对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至少在这些实现了城镇化的村落,我所看到的情况并不乐观。我的看法是,这些地方的农民,正处在向城市市民的转变之中,即处在身份转变过程之中。一方面传统文化被消解了、断流了,文化传统出现了千年未遇的断层,另一方面新的文化又没有建立起来。农民世代耕种的土地被政府或开发商买走了,给了一大笔钱。原住民都已经搬到楼里去了。而如今他们显然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文化水平比较高的大都在炒股;另一部分,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大都在打牌。由于闲来无事,打牌成了这种原为乡村、如今变为城镇的地区的一大景观。他们中的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都不到或不愿意到附近的工厂里当工人,而是用较为低廉的工钱雇佣外地打工仔(妹)来替他们干活。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不需要种地,因为他们从卖地得来的钱并不少,够他们的生活之用。原来的村落已经变成了城镇化的高楼,生活条件改变了,物质生活质量提高了。同时,那种延续了千百年的出门就可以聚谈交流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他们却并不具有城市市民应有的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也就是说,他们一时还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城市市民。笔者在北京的郊区,也看到了类似长江三角洲农村城镇化后所出现的情况。我们民俗文化研究者和工作者,面对着这些已经城镇化了的地区的现实,亦即传统文化在这些地区发生严峻断裂的情况,却并没有提供出相应的文化形态描述、文化保护策略和方案,甚至没有提供出必要的数据,为政府所重视所采纳。所以,我对城镇化过程中的传统乡民文化亦即温总理所说的“文脉”的传承和延续,怀着几分忧虑。
地域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生存空间。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说,东瓯古地和东瓯古文化以其独具特点的方言和形态,成为中华大地上的地域文化之一。温州地处八闽文化和吴越文化的边缘地和结合部,在两种文化的交汇与融合中,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性。温州人的开放观念和故土观念,正是这种独特的文化养育出来的。
这次有幸在温州亲眼目睹了热热闹闹的“拦街福”,看到了很多当地的民间工艺,感受到地域文化的魅力,体验了温州人民勤劳和富足的生活、博纳和宽容的气度。今天的“拦街福”与文献里所描述的“拦街福”已有很大不同了。晚清的“拦街福”留给我们的是:“春意渥,天降福。福在街头暗摸索,谁家拦去春常足……夕阳西,欢声作,红男绿女相征逐。家置一灯设一桌,十家五家联陆续,最后一家崇台筑,上供福星神肃穆。”而今我们看到,文娱活动仍然热闹非凡,商业气息异常浓厚,却不再是老百姓倾城而出在街巷里举行“拦春福”.旧日那种“春末赛神,……拦街福,士妇夜游,笙簧夹道”的场面和景象也不复见了,整个活动变成了一个由政府主办、仅在城市的中心广场上举行的迎春与商贸活动。我们还能看到广场里“漫天灯彩旋锣鼓”的喜庆场面,而街巷里那种“张灯节彩,红缦遮天”的场面,尤其是夜间街巷里的灯彩活动,却消失无闻了。尤其是“拦街福”所固有的禳祈的内容和意涵(而这,与我们现在倡导的和谐社会并无矛盾)基本上看不到了。这就是说,在活动的形态、特点甚至性质上,已经今非昔比。温州资深民俗学家叶大兵先生曾这样记述和描绘“拦街福”的夜晚景象:“夜里有各种戏曲和木偶戏演出,……灯彩类有各种悬灯、台灯、背灯,著名的有珠灯、春灯、首饰龙灯、木龙灯、百鸟灯、台(抬)阁、高跷、走马灯等。”我从北京出发来温州前读过这段极具地域文化特色的活动描述,那景象一直吸引着我。但当我在此向当地朋友打探,跃跃欲试想去一睹灯彩胜景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否定的。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遗憾。希望“拦街福”活动中的那种彩灯弦歌的传统与景象,有朝一日能够再现于现代化的温州!希望活态的“拦街福”祈春活动回归民间,越办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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