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世纪前期,华北地区曾经历了移民史上最壮观的一幕——“下关东”。上千万移民每年将其收入的一小部分寄回原籍,就形成了一笔巨大的外来汇款。据徐慕韩研究:“每年山东农民由东北银行、汇款庄、邮局等汇兑机关汇至山东农村之款,可统计者在5,000万元以上。农民由东北回鲁自行带回者,尚不在内。东北汇款,实占山东农村收入之最大数目。据调查,大县每年收入皆在一二百万,小县亦在二三十万。”(17)如按此数计算,20年间,山东、河北的农村获得高达10亿元以上的汇款。笔者经过仔细分析,认为这一数字是有根据的。清末以来,山东、河北农民闯关东者可达2,000万之众,此数可从海关10年报告(1922—1931)以及最近张景岳等人的研究中得到证实(18)。10亿元汇款数的估计决不为高。其中受益最大者为山东农村。这是华北农村资本市场一笔巨大的资金来源,但长久以来却为学者所忽视。
劳务收入仍是农民自己挣的钱。外部资金进入农村占第一位的则是外国资本。这种情况最常见于烟草生产、棉花种植和西部的土地开发。如1935年英美烟草公司在潍县农村收烟5,700多万磅,价值300多万元;天主教堂在宁夏、绥远、察哈尔等地广占土地垦田,动辄数十万亩。其它如日本棉商、烟草商在山东、河北农村的投资案例,所在多有。
30年代,银行对华北的农贷极少,笔者估计不过1,000万元左右,但农村合作社有时可从其它渠道获得贷款,如从华洋义赈会手中。华洋义赈会十几年中共向中国农村投入了5,000万元的巨款(19),但大部分系赈灾。河北是华洋会活动最早、最重要的地区。
资金流入农村的另一条渠道是私人投资。一般地,中小地主主要活动在农村或集镇,而大地主则往往在城市里兼经商或从政,其中很多即是“不在籍”地主。这些人往往在城市中赚了钱之后再投资于土地。
农民借贷问题是农村资本市场的中心问题。下面根据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1934年在《农情报告》中所发表的两次关于农贷问题的调查数据编制成表,然后再加以分析。
农民贷款主要来自于私人(30年代初以后,合作社贷款在农贷中的比例逐渐上升),当然其中多数是地主、富农、商人,贷款又是高利贷。因此许多人认为这根本不是资本融通,而是“残酷剥削”。我认为对这个问题也要两方面看。一方面,剥削是肯定存在的,这主要是超越经济、法律之上的政治、宗族等特权的存在所造成的,以及在自然灾害、战争等特殊环境下产生的。Kenneth pomeranz《地方利益探究:1900—1937年山东资本市场中的政治权力和地区差异》(1988)一文强调了地方政府权力对资本流通的阻碍作用。但最根本的问题是资本稀缺,不看到这一点,从价值规律的供求平衡观点而言,很难解释得通农村高利贷为何会长期盛行。这一点从世界经济发展史上考察可说是一目了然,欧洲很多国家在资本主义初期阶段,利率都很高,随着经济发展,利率逐渐降低,这是很自然的。我国农村至今也广泛存在私人借贷和高利贷的现象,私人贷款年利率20%—30%。所以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另一方面,即农村资本需求的潜力,这就是所说的“隐形资本”。由于市场制度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良,使资本不得不处于“隐形”状态,但它也预示了资本扩张的潜力和前景。
表3. 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农民借贷状况统计
各省所占百分比 河北 山东 山西
分 类
农家负债占总 借钱 51% 46% 61%
农户比率 借粮 33% 36% 40%
银行 3.3% 6.1% 4.9%
借贷来源 合作社 11.9% 8.4% 1.3%
典当、钱庄、商店 29.6% 35.2% 43.4%
私人 55.2% 51.3%* 50.4%
10%—20% 6.6% 5.4% 2.6%
借钱年利率 20%—40% 90.5% 72.7% 57.6%
40%以上 2.9% 21.9% 39.8%
借粮月利率 3.3% 3.5% 6%
6个月以下 10.4% 18.7% 39.4%
借贷期限 6个月至1年 84.6% 74.1% 51.2%
1年以上 5% 7.2% 9.4%
* 原文数有误,已改正。
我们上面是从借钱的角度去考察,如果反过来从农民存钱的角度考察也可以证明“隐形”资本的存在。1934年11期的《农情报告》上有“储蓄机关”一栏的统计,颇为发人深思。根据这栏统计,农民余钱都存在下列地方:银行占农民存款总额的0.4%;合作社占0.7%;典当占7.4%;钱庄占1.1%;商店占25.6%;私人占61.2%;其他占3.6%。农民储蓄60%以上存放于私人手中,这说明私人信用之强固,这是中国有异于西方的特点。
下面我们对华北农村资本市场的运行方式作一考察。
银行农贷一般是通过合作社进行,或是通过农业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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