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一直搞不明白,什么叫做“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日好说,由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届时放假就是了;难道节日也得由国家规定吗?有些节日比如一些纪念日,可以由国家来规定;民间的节日呢,政府不认定老百姓就不过这个节了?其实,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表述得十分明确,它是一个“放假办法”,它的法定权限仅仅是规定这些天应该放假,如果这些天需要有人上班,那就得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法定”的加班费。
这个“放假办法”增加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个传统节日,因此深受许多人赞扬。实际上,即使政府不明确规定,这些节日老百姓还是照过不误。中国文联的白庚胜先生说:“‘文化大革命’期间不能过春节,我们的节日是‘五一’、‘五四’、‘六一’、‘八一’、‘十一’,而端午、中秋、春节等都不过的”(《南方周末》2008年2月7日专题版,本文所针对的一些说法均见此版)。这话不符合实际。笔者比白先生虚长十几岁,记忆中的“文革”期间,白先生所说的那些“不过的”传统节日,似乎一个也没少过。那些年尽管物质匮乏,但市面上年年的端午都有粽子,年年的中秋都有月饼,年年的春节政府计划供应的肉类、蛋类都要适当增加一点,并且春节也是要放假的。或许在白先生看来,只有放假才算过节。然而,哪怕如今国务院公布了“放假办法”,中国的广大农村恐怕也难以实行。试问,自有“长假”以来,有多少中国农民享受过“长假”待遇?
实话说,一些传统节日,还有少数民族的民族节日,即使政府不规定,民间该怎么过依旧怎么过,似不宜把它提升到意识形态层面上小题大做。就以端午节为例,中国许多民族都有过端午的习俗,韩国人也过这个节丝毫都不奇怪。老百姓年年过,但数千年来民间只是把它当作一个避邪祛病的日子。将端午作为纪念屈原的节日,那是后来附加上去的,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人会在吃粽子的时候想到屈原。《白蛇传》里所描写的端午情景倒是颇合这一节日的原意。现在,某些文化官员和学者恨不能将所有的传统节日都加以“法定”,甚至认为这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主权”的问题。
笔者愚钝,实在不明白何谓“文化主权”?笔者也是中国人,从来认为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对出卖国家主权的任何行为都深恶痛绝。但我对“文化主权”这一概念却颇感莫名其妙,世界上存在“文化主权”这样一种东西吗?《现代汉语词典》对主权的解释是“一个国家在其领域内拥有的最高权力”。那么我们国家对“领域内”文化的“最高权力”出现问题了吗?或者说,在什么时候、在文化的哪些方面我们这一“权力”出了问题?许多人对韩国将端午祭“申遗”一事耿耿于怀,但这能算做是侵犯我国的“文化主权”吗?文化遗产本属于全人类的文化财富,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才予以登记保护。它保护的是一种文化,而不是什么诸如“知识产权”之类的权利。从白先生对记者的谈话来看,他所提出的“文化主权”这个概念,显然指的不是知识产权,不是现代已为法律所界定了的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版权。如果韩国将端午节申报了世界文化遗产之后,端午节便成了韩国的专利,我们中国从此再也不能过端午节了,连吃粽子都必须从韩国进口,那我们当然是不能答应的。至于端午的渊源,中韩两国的专家学者们尽可展开广泛而深入的探讨,这种探讨只会对人类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有益。至于其他文化,中医也好,茶道也好,乃至豆腐、年画等等,也都应该如此。即使这些文化统统起源于中国,我们也不能说“不能让别的国家拿走”;如果说我们的“不能让别的国家拿走”,那么,别的国家的我们是否也就不能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拿来”呢?
不妨先以佛教为例,我们一向是把“儒、道、释”当作中国的“三教”而并提的,可佛教的创始人却是释迦牟尼呀!释迦牟尼出生于古印度北部的迦毗罗卫国(如今尼泊尔境内),佛教的盛行则是在印度的孔雀王朝阿育王时代。若按白先生的说法,佛教传播到东土,是否事关印度的“文化安全”呢?而当年唐僧取经,岂不是明显地侵犯了印度的“文化主权”?真要争起佛教的“文化主权”来,尼泊尔和印度两国之间恐怕也得争个不休了。再说基督教,该教宣称是公元一世纪由巴勒斯坦拿撒勒人耶稣所创立的,如今已传遍全世界,但是否因此就认为只有巴勒斯坦才拥有基督教的“文化主权”了呢?而它后来分化成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是否就是一种分裂“主权”的行为了呢?倘若基督教真的属于巴勒斯坦的“文化主权”,那么教皇似乎应该由拿撒勒人来担任,梵蒂冈则应整个拆迁到耶路撒冷才是。如今基督教的教派数不胜数,这里面的“阐释权”和“所有权”若真要“争夺”起来,怕是非得爆发一场世界性的宗教战争不可。最后,再以马克思主义为例,这可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基础”,可马克思却是德国人呀,德国向我们索取过马克思主义的“阐释权”和“所有权”吗?白先生十分担心韩国人的祭孔,他听韩国人说他们国家“有国祭、县祭、家祭、学校祭”,这似乎更“事关文化安全”了。不过,说这话的韩国人未免有些言过其实了。据笔者所知,韩国信“儒教”的人并不多,人数远不如基督徒,且大都在偏远地区。中国近几年也年年大张旗鼓地“祭孔”,闹得沸反盈天,但基本上是出于某种功利主义的考虑。难道非得全国各地、上上下下都上演这类闹剧,才算是维护了我们国家的“文化主权”?再说,儒家所宣扬的“君道臣节,名教纲常”,是完全与我们今天的现代化相悖的,倘若真的如白先生所言,实行起“国祭、县祭、家祭、学校祭”来,那岂不是要大开历史的倒车?国人可就真的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传统文化当然应该保护,但文化的交流却不能抵制。别人的文化我们能够拿来,我们的文化别人也可以拿去,这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我们今天的汉语拼音方案用的是西方的拉丁字母,日本、朝鲜和越南都曾使用过汉字,日本至今还在用,这能说是谁侵犯了谁的“文化主权”吗?几千年来所形成的中华文化,不知吸纳了多少民族多少国家的文化精髓。人类的文明史其实就是一部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容纳,并不断扬弃、不断融合的历史。不要动不动就将文化“法定”,更不要给本民族的文化设定出一些假想敌。将传统节日意识形态化,并认为其“事关文化安全”,未免有些无事生非了。此类向壁虚构的伪命题的提出,应该说是近年来民族主义情绪不断膨胀的结果,将其说成是****思想和冷战思维在作怪,亦不为过。
(《博览群书》2008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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