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四川凉山彝区流传的《勒俄特依》与在云南彝区流传的《阿细的先基》、《查姆》、《梅葛》一道,被学界视为彝族“四大创世史诗”。对这一诺苏彝族文学传统的“代表作”,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积累了相当的成果。笔者则是在《勒俄特依》这一汉译本的田野解读中发现了许多违背史诗传统本质的文本制作理念和方法,由此建立了田野研究的反观思路。目前,史诗传统正面临社会经济急速变迁的重重压力,国内外对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对史诗文本及其口头特质的民俗学关注,回应着上个世纪50年代以迄今天对口头文本进行“汇编”的深刻批评。因而,本文以诺苏彝族口头论辩中的史诗演述传统为个案,正是基于检讨以往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的文本制作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种种问题,从认识论的角度引入“叙事语境—演述场域”这一实现田野主体性的研究视界,以期在研究对象与研究者之间搭建起一种可资操作的工作模型,从而探索一条正确处理史诗文本及文本背后的史诗传统信息的田野研究之路。
关键词: 彝族史诗传统 仪式生活 叙事语境 演述场域 田野工作模型
引言“民间叙事传统的格式化”问题:田野与文本
上个世纪的50年代和80年代,在中国民间文艺学界曾两度自上而下地开展了大规模的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后来被称为“彝族四大创世史诗”的文本正是在这样的“运动”中孕育的,其中的《勒俄特依》作为彝族诺苏支系史诗传统的整编本(2种汉文本和1种彝文本),也先后在这两个时期面世了。回顾这段学术史,反思在文本整理、迻译、转换、写定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不得不在田野与文本之间为此后仅拘泥于“作品解读”的史诗研究打上一连串的问号。
通过田野调查、彝汉文本对照,以及对参与当时搜集整理工作的学者进行的访谈,我们对《勒俄特依》汉译本的搜集和整理过程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当时的搜集整理工作并未进行民俗学意义上的田野作业与表演观察,而采用的手段,大致是将凉山各地的八九种异文与八九位德古(头人)的口头记述有选择性地汇编为一体,并通过“卡片”式的排列与索引,按照整理者对“次序”也就是叙事的逻辑性进行了重新的组合,其间还采取了增删、加工、顺序调整等后期编辑手段。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文本制作过程的“二度创作”问题:第一,文本内容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书写出来的抄本,一是记录下来口头复述本,也就是说在完全脱离民间表演传统的情形下,将文传与口传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史诗传承要素统合到了一体;第二,忽略了各地异文之间的差异,也忽略了各位口头复述者之间的差异;第三,学者的观念和认识处于主导地位,尤其是对史诗叙事顺序的前后进行了合乎“进化论”的时间或“历史逻辑”的人为调整;第四,正式出版的汉译本中,没有提供具体的异文情况,也没有提供任何口述者的基本信息。因此,在这几个重要环节上所出现的“二度创作”,几乎完全改变了史诗文本的传统属性。更为重要的是,《勒俄》尽管有许多异文及异文变体,但最基本的文本类型是按照彝族传统的“万物雌雄观”来加以界定的,有着不同的仪式演述功能和叙事界域,而无视史诗传承的文化规定性,将主要用于丧葬和送灵仪式的“公本”与只能在婚礼上演述的“母本”整合到一体,则是现行汉译本最大的症结所在。
实际上,在以往甚或当前的各民族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中,“汇编”同样也是一种甚为普遍的现象。这也是我们在这里以《勒俄特依》的文本制作为例,对这段文本搜集、整理、翻译、出版提出学术史批评的出发点。对过往的民俗学、民间文艺学工作者在口头传统文本化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未必可取却往往普遍通行的工作法,我们在检讨《勒俄特依》的同时,也在思考应当采用怎样的学术表述来加以简练的概括,使之上升到学术批评的范畴中来加以讨论,这样或许对今后学科的发展有一些积极作用。经过反复的斟酌,本文在此将以往文本制作中的种种弊端概括为“民间叙事传统的格式化”[1]。
这一概括是指:某一口头叙事传统事象在被文本化的过程中,经过搜集、整理、迻译、出版的一系列工作流程,出现了以参与者主观价值评判和解析观照为主导倾向的文本制作格式,因而在从演述到文字的转换过程中,民间真实的、鲜活的口头文学传统在非本土化或去本土化的过程中发生了种种游离本土口头传统的偏颇,被固定为一个既不符合其历史文化语境与口头艺术本真,又不符合学科所要求的“忠实记录”原则的书面化文本。而这样的格式化文本,由于接受了民间叙事传统之外并违背了口承传统法则的一系列“指令”,所以掺杂了参与者大量的移植、改编、删减、拼接、错置等并不妥当的操作手段,致使后来的学术阐释,发生了更深程度的文本误读。如果要以一句更简练的话来说明这一概括的基本内容,以便用较为明晰的表达式将问题呈现出来,供大家进一步讨论,我们将这种文本转换的一系列过程及其实质性的操作环节表述为“民间叙事传统的格式化”(为行文的简便,本文以下表述均简称“格式化”)。
第一,“格式化”的典型表征是消弭了传统主体——传承人(民众的、表演者个人的)的创造者角色和文化信息,使得读者既不见林也不见木,有的甚至从“传承人身份”(identity of traditional bearer)这一最基本的“产出”环节就剥夺了叙事者——史诗演述人、故事讲述人、歌手——的话语权力与文化角色。因此,在不同的程度上,这种剥夺是以另一种“身份”(编辑、编译人、搜集整理者等等)对“传承人身份”的忽视、规避,甚至置换。第二,“格式化”忽视了口头传统事象生动的表演过程,在一个非忠实的“录入”过程中,民间的口头表演事件首先被当作文本分析的出发点而被“写定”为一种僵化的,甚至是歪曲了的书面化文本。第三,参与者在“格式化”的文本制作过程中,是以自己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并以自己的文本价值标准来对源文本进行选取或改定,既忽视了本土传统的真实面貌,也忽视了表演者的艺术个性,这种参与过程实质上成了一种无意识的、一定程度的破坏过程。第四,“格式化”的结果,将在以上错误中产出的文本“钦定”为一种标准、一种轨范、一种模式,变成人们认识研究对象的一个出发点。这种固定的文本框架,僵固了口头艺术的生命实质,抽走了民众气韵生动的灵魂表达,因而成为后来学术研究中对口头传统作出的非本质的、物化的,甚至是充满讹误的文本阐释的深层原因。第五,如果我们从积极的立场来看待这种“格式化”的文本制作流程,或许应该公允地说,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种“格式化”的工作目标针对的是本土传统以外的“阅读世界”,其种种努力或许在文化传播、族际沟通和交流中发生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尽管其间也同时传达了错误或失真的信息。
一个时代有一时代的学术。今天的民俗学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来正确处理田野与文本的关系,也会反映出我们这一代学人如何应对学术史的梳理和反思。因而,本文的宗旨,就是希望以史诗田野研究的实际过程及从中抽绎出的田野主体性思考,作为对诺苏彝族史诗传统“格式化”的真诚检讨和积极回应。而通过田野研究,从民间鲜活的口头史诗演述活动去复归文本背后的史诗传统,并建立一种“以表演为中心的”史诗文本观和田野工作模型,正是本文的工作方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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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20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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