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傈僳族人喜欢饮酒,但大多数人没有节制,而且制酒消耗了大量粮食,且对身体健康也不利。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不少傈僳族人改变了嗜酒陋习,提倡文明消费。如丽江县高寒山区的黎明乡黎光村,由于傈僳族男人都嗜酒,长期以来生活贫困,有的甚至将领到的政府救济款、救济粮也拿去换酒喝。据统计,全村1300余人一年消耗近5万公斤白酒,人均消费17公斤。 后在村干部的带动下,全村提倡文明消费,自1992年起,全村比1988年减少消耗白酒2万公斤,节约费用2万多元。15户农民用节省下来的酒钱盖起了新瓦房。农户投入生产的钱增多了。不少农户在政府有关部门扶持下,购买了梅子、木瓜、核桃等经济林木果苗,发展多种经营,提高了生活水平,改变了缺衣少钱的现象。(注:子涛:《黎光村人省酒钱搞生产》,载《昆明日报》1992年3月29日。)近年来, 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傈僳人有病多到医院治疗,逐步改善了患病常请“尼扒”(巫师)到家中行杀牲祭祀的旧习,医疗卫生及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注:杨光民:《峡谷封不住的女性》,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傈僳族传统的刀耕火种生产方式大约保留到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耕种技术落后,大多数地区都是沿袭“种一山坡、收一背箩”的落后生产方式。还有烧荒、砍柴、毁林、打猎等,破坏了生态平衡。80年代开始,傈僳人生产、生活方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随着森林资源的保护,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被有效地控制,农民的居住地固定下来。高黎贡山等大片的坡地、谷地被开垦成为高原的梯田。大量先进的生产工具输入傈僳族地区,土地承包到户,傈僳人开始走上了多种经营、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推广科技,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如福贡县上帕镇雨水多,日照少,不适宜种蔬菜,镇上所需蔬菜过去基本靠其他地区运入。当地傈僳人中多数仍只卖自己消费不了的多余农产品,很少有专门为供应市场而生产的产品。1994年,该地傈僳人开始了用大棚技术种植蔬菜的历史,每年可为市场提供大批新鲜蔬菜,丰富了市场供应,(注:刘远达、陈明昆:《走出自然经济的傈僳人》,载《云南日报》1999年9月3日。)增强了商品经济观念。盈江县昔马乡火石沟的傈僳族农民,近年大搞科学种植,种出了质优高产的新品种洋芋(马铃薯),以供应市场,增加收入,逐步走上了科技致富的道路。据统计,自1990年以来,火石沟傈僳人年均洋芋收入在14万元以上,油菜收入6万元以上,畜牧业收入9万元以上,包谷收入10万元以上, 加上山货收入等,全村177人,年人均纯收入达2000余元,有18户盖起了价值2万余元的砖瓦房。火石沟由“贫困村”、“救济村”变成了“致富村”、“文明村”。(注:杨丽萍:《杜鹃花般火红时——记盈江县昔马乡火石沟傈僳族的社会变迁》,载《云南日报》1999年2月21日。)丽江县黎明乡别都吾自然村的傈僳族面对气候恶劣、土地贫瘠的环境,努力钻研农业科技,试种小麦成功,改写了该地区种不出小麦的历史。由于增加了农业科技含量,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全村30户农民解决了温饱,并一举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注:黎建发:《傈僳山寨里的科技带头人——记优秀共产党员徐敬祥》,载《丽江日报》1993年10月25日。)剑川县金华山牛圈房的傈僳族村寨受商品经济大潮的影响,自90年代开始,全村人试行种植经济林果树业,大力发展桃、梨、苹果、李子、花椒等,经济林木及水果种植成了全村的一大脱贫产业。(注:陈燕华:《傈僳山寨的顶梁柱》,载《云南民族报》1998年1月3日。)
傈僳人逐渐认识到过去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忽视生态平衡导致了人与自然的生态失衡。现在,他们为保护生态环境做了积极的努力。腾冲县古勇乡猴桥村的傈僳族群众将槟榔江作为自己的家园,在流经该村的沿江地段内严禁用火药炸鱼,并制定禁止在产卵期捕鱼等措施。他们重视保护两岸的护堤树。这些措施已成为该地的乡规民约,在村民大会上通过,大家严格遵守。由于数年的保护,槟榔江的渔业成为村中群众的一项经济收入,由于生态环境得到保护,自然资源未遭破坏,全境山青水秀,游客络绎不绝。(注:刘应生:《猴桥傈僳族自觉保护槟榔江生态环境》,载《云南日报》1999年1月9日。)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逐渐深入傈僳族社会之中,民族内部多数矛盾纠纷已诉诸法律得以解决,代替了传统的习惯法。“神判”等事件已成为历史,不仅从根本上杜绝了械斗的发生,也更新了傈僳族人民的法制观念。
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及贯彻实行,傈僳族人民已意识到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近亲繁殖的弊端,自主婚姻及婚恋自由已在年轻人中得以普及。
综上所述,建国以来,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傈僳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傈僳族人民在政治、经济、科技、文教、卫生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傈僳族同胞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更新,许多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陈规陋习正在不断变革。消费观念的转变,使人们懂得了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懂得了经商做生意,商品经济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总之,在当前新形势下,傈僳族人民无论在商品经济意识、生育观念、婚姻观念、祭仪观念、以及消费观念上均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些变化有利于促进傈僳族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精神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加强,体现了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进步,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作者简介:马世雯(1956-),女(白族),云南洱源人,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昆明650031。
(本文原载《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05期,第39~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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