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间信仰当代演变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制度变迁是当代中国民间信仰发展演变的直接原因
“制度变迁是指创新主体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制度重新安排或制度结构的重新调整。它是决定社会演进的主要方式,是理解社会历史文化变迁的关键。”[2]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分析我国民间信仰的历史演变,尤其是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复苏的事实,能很好地看到制度变迁的效应及制度本身的力量。通过前文对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演变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宗教政策是决定民间信仰生存状态的最直接的制度因素,民间信仰一直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调整变化而曲折演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宗教政策逐渐稳定并趋于成熟,民间信仰由断裂走向复苏。
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国家的经济制度安排在民间信仰变迁中的决定性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形式的实行,使农民、土地和乡土社会的一切几乎都被纳入到国家的控制范围内。这种经济制度安排,既有效控制了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时间和空间;同时,更以“国家符号”③来占据民众的感观和记忆。尤其是在以高度集权的总体性控制与总体性动员为特征的文革时期,便从根本上断绝了民间信仰生存的土壤。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恢复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经营方式, 使广大农村民众从以前的“大队社员”这一“集体人”转变为“个体人”或“自由人”。由于制度的变迁,造成农民们身份上的这种转变,使得它们重新拥有了很大的自由活动空间和自主的时间。“宗族社会和民间信仰是根植于传统的小农经济之上的,小农经济除了强化家庭这一基本经济单位之外,更重要的应是经营上的自主权和日常生活中的自由空间。”[3]显然,在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制度框架下,这种自主权和自由活动空间是缺失的,而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民间信仰赖以生存的这种土壤重新具备了。因而,从这个意义上看来,国家经济制度的变迁才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复兴的深层次原因。
(二)民众需求是当代中国民间信仰得以复苏的内在动力
民间信仰“有其不完全服从、依赖于经济、政治变革的相对独立性和自身发展的规律性。”[4]它的生成、演变与创造它的民众的需求息息相关。
1.“村村皆有庙,无庙不成村”。“这是祖传的规矩,村村都有庙,无庙不成村。并不是无中生有的修庙,而是原来这个地方本来就有庙。”“如果村里没有庙,或者盖得不好,村民都会觉得抬不起头来,一定要盖一座像样的庙,与邻村规模相当。”这些是笔者作田野调查时,经常听到的回答。在传统农村社区中,宗祠与村庙是不可缺少的两大建筑。在长期的民间信仰史中, 村庙中诸神为本区域发展做出过种种神异的“贡献”,村民对其有着特殊的感情。文革期间,神像被毁,庙宇被改作他用或拆除,信仰中断,则是迫于政治压力不得已而为之。20世纪80年代是民间信仰复苏的年代,当一些村庄将在人民公社时期改作他用的村庙重新收回并布置成庙宇时,其他村庄也纷纷效仿,有的村庄庙宇已不复存在,村民就将生产队的仓库改成村庙。进入9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村民已不满足于村庙原来的模样,或者新修、或者重建,翻修庙宇成为时尚。我们还可以看到,当一些村庄因国家建设需要或脱贫需要而整体移民异地重建新家园时,原来的祠堂与村庙都被村民们搬到新地重建或移建,不仅没有放弃,而且建的更好。
2.“风险社会”的精神归属。吉登斯从不确定性的视角把现代社会称为“风险社会”,他把人类社会早期的风险定义为“外在风险”,这是一种自然风险;而现代社会的风险却是一种“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也即“人为风险。”[5]现代乡村社会,既存在“外在风险”,也存在“人为风险”。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条件下,“风险”由集体中的每一个人共同承担,单个人很难感觉到事实上存在着的风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制度后,“个人解脱了经济和政治纽带的束缚,他通过在新的制度中积极和独立地发挥作用,获得了积极的自由。但同时,他所摆脱的这些纽带正是过去给予他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那些纽带。”[6]显然,现代农村社会的巨大变迁给每一个人都获得了极大的自由空间和成功希望,但也使人们强烈的体会到现代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及其带来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安全感和归属感的缺失。
“人的内在精神需要使宗教的心理调节功能成为可能”[7]。它通过解释未知事物从而减少个人的恐惧与忧虑,这些解释通常假设世界上存在着各种超自然存在物和超自然力量,人们可以求助于这些东西,也可以控制这些东西[8](P322)。这就为应对现代社会风险提供了一种方法和手段。“现在做什么事都不容易,都有风险,去拜拜神,至少心理会好过些!……再说,到底有没有神,谁也说不清楚,万一真的的呢?”④这实际上就是民间信仰在现代社会“回归”的重要原因——“人们想从一个未必可知的世界中求得可知世界中不可求得之物的手段”[8](P312-313)。
3.当下农村的“文化盛宴”。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9]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改善,但农村的文化建设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倒退,加之近年来农村人口的外迁和大量年轻人的外出务工,“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成为一些乡村民众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直到今天仍有不少村民还时常津津有味地回忆起当年样板戏的演员和看戏时的情景。可见当下农村文化生活之单调与枯燥。民间信仰恰在这时给村民们的生活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为乡村民众提供了社会交往和文化交流的平台。空闲时村民们可以去庙里“拜拜神、祈祈福”,可以在神灵诞辰的庆典仪式上重温当年看戏的盛况,同时联络村民感情。特别是每年春节期间,众多村庙都要举行游神巡境活动和戏曲演出,许多村民都认为是“搞热闹”,增添喜庆,宗教性的目的反而隐而不显,“娱神”更是“娱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以村庙神明的名义集资唱戏,戏资问题迎刃而解。“以神的名义进行唱戏时,戏班也不会偷懒,会很卖力。”“用这种方式演戏,戏资有时并不是平均分摊,有钱人要多出钱。有时村里某人发了财,如果他在此之前曾向村神做过许诺,他就会请一台戏作为对本村神明护佑的报答,这样,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不出钱也可以看戏。”④由此可见,民间生活有其自身的演绎逻辑,并不会因为外来的干涉和社会环境的变迁而被改变。着眼当下,民间信仰在传统农村社区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否则,农村中很多公共生活就无法开展与延续。
三、寻求合法性:民间信仰当下及未来之依存理据
尽管这些年来民间信仰出现了较大的复苏,但因不是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 其生存状态仍时常受到挤压,因而为了其生存发展,就不得不寻找其存在的合法性。
(一)游走政策边缘,寻求民间信仰场所重建的合法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村庄都市化促进了传统社区的变迁。城市改造和拆迁中对于庙宇的处理有3种办法:一是就地消灭,二是异地重建,三是原地保留⑤。由于民众坚守自己的传统信仰,就地消灭的庙宇并不多,原地保留的也较少,大都是异地重建。
农村地区建筑管制较少,重建村庙没有受到较多的干涉,而在市区是不准私自建庙的,“因为在政府有关部门看来,在城市里建庙宇是与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相违背的,政府有带头搞封建迷信的嫌疑”。但村民们也有自己的办法,“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打着修建老人协会会馆的名义将庙宇建到新住宅区里。“老人协会是基层政府承认的民间老人福利互助组织,打着修建老人协会会馆的名义重建村庙受到的干涉极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落中的精英分子总能找出理由来进行自己的信仰活动。”⑥因而,大多数的庙宇也随着村民搬进城市楼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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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堂公墓纪念网 2010年06月17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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