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金惠敏发来他即将出版的稿件《积极受众论——从霍尔到莫利的伯明翰范式》,嘱笔者写几句评论。当时笔者以书信的方式谈了自己的一些阅读感受。现在书已正式出版了,笔者将原先的书信略作整理,爰成如下文字,权作书评,以与作者和读者一起切磋书中的主要观点。
作者在书中说得很对,戴维·莫利在受众理论和研究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受众,拒绝臣服既在秩序或体制的个体,在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论及其对启蒙理性的批判里,的确是被严重地忽略了,至少没受到应有的重视。将受众或个体主体从法兰克福学派和结构主义那里赎救出来,为它正名,恢复其应有的位置,正逢其时,否则媒介和影视文化研究将是不全面的。
该书指出,莫利将受众在法兰克福学派和结构主义者那里的缺席,归咎于他们忽略了个体和个体与社会的动态关系。身体的力量,身体对于结构或体制的反抗,这些在尼采、德勒兹、福柯那里都有详述。斯宾诺莎曾说,我们整天在谈意识呀,精神呀,可我们对于身体本身竟然一无所知,不了解身体具备什么力量,有什么可能性。尼采说得更透,“也许身体是一切精神活动的唯一因素”,意识只是身体的一种功能而已。没错,人类的许多社会和精神问题,也许最终得在身体上去找原因,否则不会有最后的答案。“莫利所推崇和实施的将‘不看电视’也作为‘看电视’,看似荒诞不经、有悖常理,但此非常之论则提醒我们因盲从于现代性哲学而忽视了的主体与客体之原本的统一。其积极性不是来自于‘看电视’这样的主体性、认识性活动,而是来自于‘不看电视’那一受众的日常生活实践。”这段话说得精辟。
其实“看电视”的受众与“不看电视”的受众之关系,可以通过the subject of the enunciation 和the subject of the enunciating的关系来说明。后者指的是主体的全部存在,而前者指的则是主体全部存在的一个时刻或功能。所谓“日常生活实践”,又使笔者想起海德格尔的“世界”,这个世界为人的存在建立了行为方式和标准,向我们展示各种可能性,又提供实现这些可能性的工具和手段。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既有行动的自由,又有须遵从的标准。
如果说莫利在电视传媒受众研究方面辟出了一条另途,那么金惠敏对莫利的阐释,将为中国当下的电视传媒研究划出一片崭新天地。我们当下亟须从事的就是文化和认知突围,在人的主体性日渐消陨的资本帝国时代,尽力劈斩出一些不臣服体制的主体空间。抵抗,是文化全球化时代的重大主题。
我们可以做的不外乎两件事:一是发掘或揭示被忽略或无视的非体制化空间,一是想象或开创这种空间。莫利对于受众主体性的发掘,一如德赛都(非/反体制化日常生活实践)、哈维(抵抗资本主义的希望空间)、福柯(heterotopia,非体制化另类社会空间)的努力一样,对于赎救个人主体的自由和尊严,作出了大贡献。
现在笔者想就几个局部地方跟作者商榷一下。书中有一处提到葛兰西与马克思的差别在于,前者强调社会“共识”,后者强调阶级斗争。这种说法不全对,因为在葛兰西那里,世界是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构成的,最根本的社会斗争就是争夺“霸权”(hegemony)的斗争。葛兰西不同于马克思的地方主要是他没用“阶级控制”(class domination)这个词。据詹姆逊说,葛兰西这样做,是为了回避当时墨索里尼政府的文字审查。他的确更多地强调了共识,但他认为社会的永恒斗争是争夺“霸权”的斗争,也就是不同的阶级或群体在争夺“霸权”上的无休止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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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7-1 12:26:12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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